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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十三五规划:推广脱硫脱硝技术在燃煤电厂应用 建设坚强可靠电网(全文)

2016-04-13 08:58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能源十三五规划脱硫脱硝厦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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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监督评价

完善海洋环境监督机制,推进入海河流交接断面及海域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加快厦门海洋环境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完善涉海部门年度联合执法制度,建立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强化海洋环境监督管理。加强海洋环境评价,开展马銮湾等重点海域(海湾)环境容量评估,加强对重大涉海工程对海洋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危害影响评估,完善海洋生态健康评价,开展海洋生物多样性状况调查和定期评估。

第六节 健全生态文明体制机制

提升生态文明管理能力,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力打造生态文明制度创新试验区。

一、提升生态文明管理能力

加大区域环境监测力度,提升空气质量和霾监测预警能力,形成海陆空一体化的污染监测预警预报和防控体系。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提高环境风险防控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强化法律监督、行政监察,严格各类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加强基层节能、环保、土地、水、海洋、农业、渔业、林业等领域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推进能源、矿产资源、水、大气、森林、湿地、海洋等的统计监测核算能力建设,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二、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

健全对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区域的生态保护财力支持机制、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落实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完善海域、岸线和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制度。完善排污权交易及有偿使用制度,制定实施《厦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和有偿使用办法》。研究制定主体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加大生态保护区转移支付力度,对生态保护区给予相应的生态补偿。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投向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领域,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社会参与的生态补偿机制。

三、完善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机制

建立科学的综合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建立重大事项专家咨询制度。制定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评价办法》,实行差异化考核,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各区、省部属驻厦单位、市直部门、重点企事业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生态文明建设政绩和绩效考核权重逐步提高至25%。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行政问责制,健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制,实行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等相关配套制度,推行生态文明建设“一票否决”制。对发生生态环境违法事件并造成严重影响等情形的,实行严格追究问责。

四、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出台厦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领导干部自然生态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方案、环境保护督查方案、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等“1+6”方案,建立科学有效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制度和长效机制。

第七节 发展绿色环保产业

立足产业基础,推动技术创新,培育重点产品和核心企业,形成具有特色和竞争力的环保产业布局。

一、做大环保产业规模

以东部固废处理中心等园区为依托,引导环保产业集聚,提供节能环保一站式服务。大力发展集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运营管理为一体的环境工程总承包服务。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大力引进和发展环保技术咨询服务业。加大金融支持,引导设立环保产业投资基金,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

二、提升环保产业竞争力

加强产学研合作,推进环保高端技术和科研成果的转化,打造区域环保产业创新中心。培育发展一批技术引领型的国内一流企业和研究机构,掌握一批核心关键技术。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为主体,打造环保产业技术研发、产品检测、设计咨询、知识产权等公共服务平台,提高产业配套服务能力。

专栏17:生态环境建设重大工程

水环境治理工程。岛外九条溪流综合整治工程,城市黑臭水体专项整治工程,污水处理厂新增、扩建工程。

清洁空气提升工程。燃煤小锅炉整治工程,城市扬尘、汽车尾气、餐饮油烟、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

海域环境治理工程。五缘湾、马銮湾、杏林湾海域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海洋生态系统修复工程。

污水垃圾处理提升工程。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农村垃圾治理提升行动工程。

绿色低碳发展工程。集美台商投资区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工程,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程。

宜居环境建设工程。绿行慢道系统建设工程,“四边三节点”工程。

第九章 发挥对台战略支点作用

围绕建设“两岸交流的窗口城市”,充分发挥厦门独特优势,积极先行先试,大力推进厦门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切实发挥在推动两岸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进程中的战略支点作用。

第一节 明确两岸交流合作目标

全面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打造两岸政策沟通、拓展经济合作空间及共同利益的试验田和主要平台,两岸交流合作体制机制创新的典范城市。

一、“十三五”发展目标

全面推进厦台经贸融合发展、人文交流、直接往来、同胞融合,打造两岸经贸合作最紧密区域、文化交流最活跃平台、直接往来最便捷通道、同胞融合最温馨家园、民间交往最亲密基地。

两岸经贸合作实现新提升。创新两岸经贸合作制度化建设机制;推进厦台优势产业深度合作,拓展“一区三中心”建设实效,提升一批两岸产业合作载体平台;强化两岸服务贸易融合,率先实行两岸投资贸易双向开放,率先实施两岸金融创新;推动厦台共同参与“一带一路”战略,开拓国际市场。到2020年,对台进出口贸易额累计突破100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累计突破100亿美元,台湾农产品进口量保持大陆首位,成为两岸跨境电子商务、冷链物流产业交流合作的重要基地;在厦台资金融机构数翻番,对台跨境人民币业务量累计突破1000亿元,居大陆前列;成为两岸金融创新合作先行城市,两岸重要经济项目双向布局的重要城市。

两岸文化交流实现新融合。丰富两岸交流交往平台,创新交流机制,提升全方位、多层次的文化、科技、教育、卫生、体育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水平。到2020年,国家相关部门和台湾相关行业协会在厦设立的两岸交流合作基地或办事机构突破100家,居大陆首位;每年厦台校际协作数增加5%;打造两岸健康产业和养老服务合作示范基地1家,成为两岸文化交流最活跃基地。

打造两岸直接往来最便捷通道。完善两岸直接“三通”基础条件,创新两岸直接往来机制,推动厦金居民自由往来。到2020年,两岸集装箱吞吐量、直接通邮量居大陆前列;经厦门口岸的大陆赴台旅游人数和台湾来大陆人数大幅增长,居大陆首位;厦金“小三通”年客运量突破200万人次;入境车辆牌照发放量逐年增加;成为两岸“三通”最直接、最便捷的主要通道。

打造两岸同胞融合示范区。创新台胞融入社区治理、参政议政和吸引台湾人才的机制,建设一批台胞融合示范社区、台湾青年创业就业基地,优化保护和服务台胞正当权益的法制政策环境。到2020年,有百名以上台胞居住的社区至少引进1名台湾同胞参与社区治理,台湾专才引入数每年增加5%,成为吸收台湾人才特别是青年人才到大陆创业、就业的主要服务基地、台胞在大陆居住生活的首选城市。

打造两岸民间交往最亲密基地。深耕台湾基层、丰富民间交流。进一步提升两岸交流活动品牌效应,注重两岸青年交流平台建设,与更多台湾基层居民自治组织建立交流协作机制。到2020年,全市至少有100个社区与台湾社区结对共建,每年举办重要涉台活动的数量和影响力居大陆前列。

二、2030年发展愿景

打造两岸经济人文交流全方位高度融合区域、促进两岸和平统一的典范城市。

第二节 加快建设两岸经贸合作最紧密区域

创新两岸经贸交流合作的新模式和新途径,拓宽两岸产业、贸易、金融等合作领域,促进两岸经贸合作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一、深化两岸产业合作

以打造产业合作载体平台为抓手,大力推动厦台在光电、集成电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文化创意等优势产业深度对接,促进厦台优势产业合作发展。加强与台湾先进制造业的对接合作,促进产业链合作、产业与研发同步发展。深化海峡两岸物联网产业、两岸工业设计产业交流合作。加快建设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鼓励厦台企业相互持股、合作创新,鼓励台湾地区企业和个人参与示范区的开发、建设、招商及运营,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和现代物流、商务服务、科技服务、文化创意、高端医疗及其他专业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引导支持在厦台资企业转型提升。

二、加快两岸服务贸易发展

争取率先试点实施两岸ECFA协议大陆对台开放承诺。推进两岸金融、物流、旅游、通讯、教育、文化、商业服务等行业深度合作,争取进一步放宽准入领域、降低准入条件、取消股比限制、通关便利、简化报批程序等政策措施。加快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示范区、东南国际航运中心、两岸贸易中心等平台建设,提升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等专业市场建设和运作水平,大力发展两岸跨境电商、转口贸易、保税展示交易、商业保理、文化保税、物联网、供应链金融、物流增值等服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建立吸引台湾地区创新型企业的体制机制,创新两岸产学研合作模式,共同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打造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的重要集聚区。推动厦台两地海关、检验检疫、食品安全、质量标准认证等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信息互换。开展两岸知识产权经济发展试点。

三、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

推动两岸金融体制创新、产业创新和管理创新,突出金融创新功能和金融服务相对接,率先实施资本项目限额内可兑换,实施外债审慎宏观管理试点,形成跨境资本和跨境收支审慎管理体系。争取率先实行厦门与台湾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推动互设机构便利化。搭建两岸货币、保险、资本市场合作平台,重点引进台资银行、新设全牌照两岸合资综合类证券公司和产业基金。积极建设两岸人民币代理清算平台、对台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平台、两岸特色跨境投融资平台、台商资金集中营运平台、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海丝建设合作平台、两岸金融同业定期交流平台等,立足“闽三角”,辐射长三角和珠三角,切实发挥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的作用。争取建立台湾等境外离岸市场人民币资金回流和两岸保险资金投资渠道,鼓励企业和金融机构赴台发行人民币债券并回流使用,发展离岸再保险市场。加强两岸巨灾风险研究和保险产品创新合作,建立厦门巨灾保险制度,探索设立两岸巨灾保险衍生品交易中心。积极引进台湾地区证券、会计等配套服务机构,支持自贸试验区内大力发展融资租赁、保理等非银行金融业务。

四、推动两岸共同参与国际竞争

促进两岸合作创新、共创品牌、共同开拓国际市场。充分利用台湾技术、资金、人才、管理及海外机构等优势,共同拓展与海丝沿线国家经贸合作,争取使厦门成为台湾融入“一带一路”战略的最佳跳板。开展厦金深度合作;推动厦蓉欧班列延伸发展,支持台湾企业开拓中西部市场,促进亚欧大陆国家与海西、台湾等地区贸易合作;充分运用中国一东盟自贸区的优惠关税政策,探索台湾商品经厦门口岸进入厦门及周边,经精加工后出口东盟的模式;探索建立与台湾高雄港、台中港等“自由经济示范区”和金门“免税岛”全面对接合作新模式。

第三节  加快建设两岸文化交流最活跃平台

以闽南文化为纽带,以两岸教育合作综合改革试验区为载体,以引进台湾优势医疗资源为抓手,全面深化两岸在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体育等领域交流合作,推动两岸社会、民生、人文交流新融合。

一、深入推进两岸文化交流合作

全面提升两岸文化交流合作水平,发挥闽台文化产业园、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示范带动作用,建设一批两岸文化交流合作平台和文化产业基地。推动闽南民间艺术展演交流和互访商演、宗教联谊,拓展“乡音之旅”等各种形式的“文化入岛”交流合作。提升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图交会、海峡两岸百名中小学校长论坛、海峡两岸中学生闽南文化夏令营、厦金海峡横渡、保生慈济文化节、郑成功文化节、福德文化节等交流活动的实效和影响力,形成两岸文化交流最活跃平台。继续推进国家相关部门和台湾相关行业协会在厦设立的两岸交流合作基地或办事机构建设,打造两岸事务重要协商地。

二、大力促进两岸教育交流合作

在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办学体制改革等方面先行先试,创新两岸合作办学模式。加强厦台学前教育、继续教育、教科研训等领域交流合作,共建人才、技术、信息等资源共享平台,建立健全学生交流互访、学分互认、专业认证等合作机制,推动两岸学历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互认。加强两岸人才培训和职业教育合作,鼓励台湾优质职业教育机构以多种方式举办职业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建设职业院校和台企合作示范性实训基地,推动与台湾院校合作培训专业人才。

三、深入推进两岸医药卫生领域交流合作

鼓励台资来厦举办独资、合资或合作医疗机构。加快输台药材质量检测和认证中心建设。开展两岸医学人才交流,鼓励台湾地区医师来厦执业,对在台取得正规学历及执业资格进行手续简化确认,促进医务人员合理流动。着力引进台湾知名养老服务集团和连锁机构,推动厦台养老护理转诊合作和养老护理资格互认,打造两岸健康产业和养老服务合作示范基地。

第四节  加快建设两岸直接往来最便捷通道

建立更加便捷的两岸交通体系,创新口岸管理服务机制,率先试行便利两岸直接往来的措施,提高两岸人员往来和货物流通效率和水平,建设两岸直接往来的综合枢纽。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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