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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十三五规划:推广脱硫脱硝技术在燃煤电厂应用 建设坚强可靠电网(全文)

2016-04-13 08:58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能源十三五规划脱硫脱硝厦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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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进厦台互通对接

拓展客货运空中直航航线,加快建设厦门翔安机场,打造东南沿海重要的国际干线机场和区域性航空枢纽港。进一步推进开放航权、优化航路、增辟新航线、增加航班,做优做强两岸海、空直航运输体系。开辟对台货运新通道,拓展海空客货运直航、海上客货运滚装业务,积极推动两岸经厦门口岸客货滚装运输陆海联运。加快推进对台邮件中转地建设,建设对台邮包交换中心,打造两岸邮件往来的主要中转地和集散地。争取赋予厦门在对台交流合作方面更多的审批权限,提升厦门口岸人员往来和货物流通效率和水平。完善两岸直接“三通”(通商、通航、通邮)基础条件,提升对台开放合作整体功能,打造厦门与金门便捷的半小时交通圈和一日生活圈,形成两岸直接往来最便捷通道。

二、提升两岸“三通”往来通道

加快厦门邮轮母港、五通对台客运码头三期建设,对厦金客轮、往来两岸游艇、帆船等实施便利化监管,做优做强两岸海运运输体系。建立两岸口岸部门的直接沟通渠道和互通机制,创新厦台通关合作模式,推动两岸港口互设办事机构,试行两岸海关数据共享,两岸区间货物流转采取“数据结转”监管通关模式,加强厦台两地海关和检验检疫等方面合作,逐步实现信息互换、执法互助和监管互认。实施特殊船舶登记制度,建设对台船员培训和劳务外派基地。推动两岸资本互相参与港口建设,构建海峡邮轮经济圈。

三、推动厦台旅游深度合作

做大做响海峡旅游品牌,以购物休闲旅游、厦金澎特色旅游、会展商务旅游为亮点,提升服务品质,在人员往来手续、物件流转、住宿服务等方面创新改进,进一步做大做响海峡旅游。支持两岸旅游服务机构联合深度开发包括邮轮旅游在内的“一程多站”旅游产品,策划推出一批双向旅游精品线路,积极开展联合宣传推广,提升海峡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吸引力。

第五节  加快建设两岸同胞融合最温馨家园

以开展美丽厦门共同缔造为契机,鼓励在厦台胞参与社区治理,为台胞在厦投资兴业、交流交往和生活居住提供便利条件和良好服务。

一、促进台胞融入厦门

持续推进同胞融合行动计划。进一步落实《厦门经济特区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推动在厦台胞依法在生活、工作与公共服务等领域享有与本市居民同等待遇。赋予台企在产业扶持、科研补助、市场开拓、融资等方面与内资企业享有同等待遇;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台资和内资中小企业一视同仁。鼓励在厦台胞参与社区民主选举和社区事务管理,支持在厦台商、台湾专业人士和优秀人才参政议政,促进台胞融入厦门。

二、支持台胞创业就业

大力引进台湾人才来厦发展,降低台湾地区专业人员执业准入门槛,简化台湾专业从业人员在厦申请从业人员资格和取得执业资格的相关程序。推动更多台资人力资源企业在厦设立并开展服务,支持本土人力资源企业到台湾设立分支机构。大力引进台湾特聘专家、专才和创业项目,努力建设台湾创新型中小企业聚集区。推动台资企业转型升级,支持台资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产学研合作及资格认定等工作。

三、加强台胞权益保护

完善新型高效的社会管理体系,优化保护和服务台胞正当权益的法制政策环境,继续推进选聘台籍陪审员、涉台案件特邀调解员制度,进一步完善涉台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提升涉台集中管辖审判工作和司法服务水平,在集中受理、调解纠纷、司法助企等方面创新举措,更好地保障台胞合法权益。

第六节  加快建设两岸民间交往最亲密基地

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以闽南文化为纽带,创新交流方式,深耕台湾基层,丰富民间交流,共筑精神家园。

一、拓展各类涉台交流合作平台

进一步提升海峡论坛、海峡两岸乐活节等涉台交流活动品牌影响力,办好海峡职工论坛、海峡青年论坛、海峡金融论坛、海峡百姓论坛、海峡妇女论坛、两岸关爱下一代成长论坛、海峡两岸婚姻家庭论坛等,不断扩大两岸基层民众交流领域,为两岸基层民众搭建更多的交流合作平台,推动各行各业互动、交流,产生认同、共识,提升交往的层级和范围。

二、深化两岸基层交流互访

扩大两岸基层民众交流覆盖面,拓展两岸基层民众交流形式,推动观光旅游、求学参访、合作论坛、宗亲联谊、宗教往来等互访互动,推动两岸民俗传统、乡土文化等的交流,不断提升交流层次和交往规模。推进厦门镇街、社区与台湾乡镇、村里、社区全面交流合作,争取与台湾更多的基层居民自治组织建立交流协作机制。办好海峡两岸社区治理论坛,推动两岸村里和社区对接合作。

三、打造两岸青年交流交往的平台

加快建设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基地及台湾青年来厦创业就业服务云平台和实训基地,吸引更多台湾青年来厦创业就业。办好海峡两岸青年(高校)创意创新创业邀请赛、两岸青年联欢节、两岸大学生闽南文化研习夏令营等两岸青少年交流活动,增强两岸青少年“海峡同根、文化同源、两岸一家亲”的认同。

第十章 建设法治厦门

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在美丽厦门建设中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实现法律规范更加完备、法治实施更加高效、法治监督更加严密、法治保障更加有力,力争到2020年前把厦门建成法治中国的典范城市。

第一节  完善法治环境

一、完善地方立法体制机制

充分发挥经济特区立法权,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健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立法活动、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和立法后评估等制度。建立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实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二、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不断完善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三结合的立法起草模式,试行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规章草案。建立健全向人大代表及基层人大征询立法意见机制,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探索建立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健全立法机关与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开展立法协商,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三、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围绕推进多规合一、对台交流合作、自贸试验区建设、社会治理创新、生态文明建设、城市综合管理等领域,开展特色立法;围绕加强公共安全、环境保护、教育医疗、社会保障、食品安全、社会救助、社会组织建设和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加大民生立法。

四、完善法律实施监督制度

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推进地方性法规规章清理完善工作常态化,增强法规、规章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强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撤销和纠正不合法或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开展立法后评估制度,并在建立立法咨询专家库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等,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

第二节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依法公开政府部门的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严格按照对外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行使职权。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强化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内部流程控制,有效防止权力滥用。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行政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进一步细化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的制度措施。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和完善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制度。创新“多规合一”平台应用,强化公众对城市发展决策、执行和管理的监督,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三、创新行政执法体制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行各行政管理领域内部综合执法,探索安全生产、交通运输、资源环境等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减少执法队伍种类。深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理顺城管执法体制。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和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快推进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建设、运用,逐步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主要行政执法事项全部进网办理。

第三节  全面建设法治社会

一、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全面启动“七五”普法工作,健全和完善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化、法治化。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坚持完善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任命国家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试行对全市新任市管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定在中小学校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工作规划,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学评估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将业务法律的宣传普及纳入实施单位的法定职责,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加强社区治理制度建设,合理界定村(居)主体功能,制定村(居)的权责清单,持续深化基层组织依法治理。建立健全互联互通、运行高效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符合法治要求的市民公约、村(居)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推动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社会治理规则体系,发挥社会规范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三、建设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推进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建成“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专业服务网络,推动法律服务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或便民服务中心。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健全完善公证执业规范体系。健全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系,推动我市司法鉴定行业改革发展,着力将我市打造成区域性司法鉴定中心。加快发展商事仲裁服务业,打造一流商事纠纷仲裁中心。

四、促进司法公正

严格按照中央有关司法体制改革的精神和省委的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着力提高法官、检察官职业化、专业化水平。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司法责任制和建立权责明晰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制度,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司法公信力的深层次问题。统筹推进立案登记、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和速裁程序改革试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等其他司法机制配套改革,不断提高司法效率和公信力。推动落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制度,建立健全法律职业岗位人员职前培训,培养和发展特区法治工作队伍。

五、做好涉台涉港澳涉外法律事务

加强厦港澳台和对外经贸合作交流的法律研究,打造对外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依法平等保护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合法权益,为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在厦工作、学习、生活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积极推动我市律师行业加强涉港澳和涉外法律交流,鼓励和支持我市律师事务所到境外设立分支机构。依法公正高效审判涉台案件,完善涉台案件专业化审判机制,建立涉台案件“绿色通道”,提高办理涉台案件效率。发挥厦门海事法院对台属地管辖的优势,将我市打造成解决涉台海事、海商纠纷的首选地。创新涉台纠纷解决机制,探索建立涉台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完善台企与所在地联防联调机制。大力开展涉台仲裁业务,将厦门仲裁机构建设成两岸商事纠纷解决的首选仲裁机构。推进两岸司法互助和司法交流。

第四节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反腐倡廉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不能停步、不能放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巩固反腐败成果,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铲除权力腐败的温床。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规范领导干部职责权限。健全政府内部权力制约机制,加强对权力部门的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行决策公开、执行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第五节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一、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

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扩宽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更好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深入开展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和社会协商,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协商。促进网络协商民主健康发展。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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