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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美国和墨西哥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及其借鉴意义

2016-04-21 15:20来源:《江苏大学学报》作者:于文轩 田丹宇关键词:火电电力行业清洁电力计划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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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过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性政策措施落实专门立法

为落实国际承诺和国内减排目标,美国的《清洁电力计划》拟通过一系列的措施提高能效,从而实现《清洁空气法》第111条的要求。这些措施包括:提高现有燃煤热电厂的效率,通过硬件和软件措施使每吨燃煤的发电量提高6%;提高现有的天然气发电站的效率,通过更好地运用既有投资,依该计划采取措施之后的天然气使用量将在2030年减少5%;更加重视可再生能源和核能的开发利用;提高终端用户的能源利用效率。在加利福尼亚州,为了更高地实施AB32法案,该州制定了分阶段的减排目标,建立了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还起草了全方位的减排战略规划。这些具有较高可操作性的实施性的政策和措施,对于落实应对气候变化专门立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值得我国借鉴。

(四)发挥环保组织在应对气候变化立法中的积极作用

在美国和墨西哥,环保组织在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及其实施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有关环保组织的努力下,美国联邦环境保护署就温室气体对人体健康进行评估认定,从而将《清洁空气法》的管辖范围扩展到温室气体,改变了温室气体控制无法可依的局面。加利福尼亚州的经验亦表明,如果法律草案中的减排措施过于激进,环保组织也会以适当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甚至代表相关产业或企业提起诉讼,由此确保了最终出台的法律内容比较务实,更具可操作性。

我国目前在应对气候变化立法过程中主要通过专家参与立法、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形式吸收社会意见和建议。然而,立法过程中的信息公开尚不非常充分,使未来可能需要承担法律义务的法律主体在立法过程中有时不便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在制定应对气候变化专门立法过程中应注意这一问题,特别是借鉴美国和墨西哥的经验,鼓励环保组织和其他社会主体更加充分地参与到立法进程之中。

(五)积极面对气候变化立法进程中的阻力

美国和墨西哥的经验亦表明,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可能会受到诸多阻力。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的核心目标是“降碳”,主要途径是调整能源结构、节能、提高能效、发展碳汇,对工业、建筑、交通、能源等传统行业的既有发展模式将造成很大影响。而这些传统行业通常被视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长期以来形成的利益格局,要想一夕打破绝非易事。

因此,推动应对气候变化立法,需要有很强的政治推动力和较高的公众意识。一方面,需要政府和国家领导人坚持积极推动应对气候变化立法进程;另一方面,需要整个国家的公众对于气候变化的紧迫性有较高的认识,对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立法不断形成越来越多的共识。在这些方面,我国仍有不断努力和加强的空间,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的工作任重而道远。

原标题:美国和墨西哥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及其借鉴意义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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