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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十三五规划:有序发展清洁高效火电 加强重大电源点项目储备(文)

2016-04-25 09:41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能源十三五规划火电湖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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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推进贫困村整体脱贫。加强扶贫工作队驻村帮扶力度,选好配强村支部第一书记。鼓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采取定点扶持、结对共建等形式到村到户结对帮扶。优先向贫困地区整村整乡连片安排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新兴产业,优先引进产业合作者和战略投资者。整合涉农资金集中投向与改善贫困农户生产生活条件、增加贫困农户收入有直接关联的基础设施和产业开发项目。到2020年,就学、就医、养老、低保、五保全面落实,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

专栏27  特殊地区建设行动计划

革命老区。推进交通、产业、金融、扶贫、生态保护、培训转移、国土开发等领域改革,改善老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增强综合经济实力,提高群众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

民族地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领域建设,发展旅游、能源、矿业、特色农业、现代化畜牧业、传统医药等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省际边界地区。实施城镇基础设施、特色产业发展、边贸市场和出省通道建设工程,推进农村道路、危房改造、饮水安全、环境连片整治和通信网络建设。建设一批优质农林产品基地、边贸市场和商贸物流集散中心,发展省际边界贸易。

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多层次、多渠道支持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发展,优先解决通村、通库公路和饮水安全问题。实施特困移民避险解困工程,建设移民美丽家园,发展移民产业。加大移民培训,促进劳动力转移和移民增收,妥善解决后续发展问题。

第二节 实现贫困人口脱贫

148.扶持发展生产脱贫。对具备劳动能力、缺乏收入来源的约270万贫困人口,发挥扶贫经济组织带动作用,通过直接帮扶、委托帮扶、股份合作等方式,发展生态农业、特色养殖、休闲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实现稳定增收脱贫。确保贫困人口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149.实施易地搬迁脱贫。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约80万贫困人口,按照政府引导、自觉自愿、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的原则,统筹生态移民、危房改造、避险安置等各类政策措施,实施易地搬迁,改善生产生活, 条件,发展后续产业,确保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

150.结合生态保护脱贫。推进重大生态工程项目和资金安排向贫困地区倾斜,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创新生态资金使用方式,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

151.着力加强教育脱贫。推进教育经费向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倾斜,改善贫困地区办学条件,对农村贫困家庭幼儿特别是留守儿童给予特殊关爱,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程,对贫困家庭约20万“两后生”开展职业教育,对约60万贫困人口加强技能培训,拓宽增收渠道、提高收入水平,推进教育强民、技能富民。

152.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加强低保政策和扶贫政策衔接,对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统筹农村扶贫标准和农村低保标准,实现应保尽保。对因病致贫返贫的贫困人口,扩大大病保险覆盖面,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

到2020年,稳步实现全省农村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465万贫困人口实现全面脱贫,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10000元。

第三节 创新扶贫政策机制

153.强化政策保障。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加大省级财政投入力度,发挥政策性、开发性、商业性和合作性金融互补作用,整合各类扶贫资源,形成各类资金支持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优先保障扶贫开发用地需要,加大贫困地区土地整治支持力度。完善资, , , 源开发收益分享机制,对贫困地区开发水电、矿产资源占用集体土地的,试行给原住居民集体股权方式进行补偿。加大科技扶贫力度。实施贫困地区人才支持计划和杰出人才培养计划,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

154.健全扶贫制度体系。落实脱贫工作责任制,完善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脱贫工作责任考核,分年度实施脱贫计划,建立扶贫工作责任清单,制定扶贫考核评价办法,将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主要考核指标,重点考核脱贫成效。建立扶贫对象退出制度,制定严格规范透明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退出标准、程序和后续政策。建立扶贫督查制度,逐级建立扶贫开发目标责任制,实施贫困县约束制度,强化对必须作为和禁止作为事项监管,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稳定脱贫目标。健全广泛参与机制,健全党政机关、部队、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业定点扶贫机制,开展“万企联村”活动,支持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扶贫开发。实施扶贫志愿者行动计划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贫困地区计划。打造扶贫公益品牌库。

专栏28  精准脱贫行动计划

产业扶贫工程。加快发展生态农业、文化旅游、商贸物流、特色工业,到2020年,每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有2-3个主导产业,1个特色产业园区,每个贫困村有1-2个产业基地,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年均增长30%以上。扶贫对象一户实施一个增收项目。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集中搬迁安置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贫困人口,重点建设住宅、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农村能源等配套设施和教育、卫生、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到2020年,完成80万人易地搬迁,完成25万户100万人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和贫困户危房改造达标率均达100%。

基础设施“末端”工程。加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末端建设力度,大力推进水、电、路、气、房、环境改善“六到农家”。到2020年,贫困地区出行难、饮水难、用电难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教育扶贫工程。全面落实“营养餐”计划、住宿生生活补贴等义务教育助学项目,加大中职免费、高职国家奖助学金等职业教育助学力度,增加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指标等高等教育助学项目。推进“雨露计划”,开展创业就业和适用技术培训,每年帮助6万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新生劳动力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实施“一家一”助学就业˙同心温暖工程,每年帮扶一批贫困学生完成职业教育、推荐就业。到2020年,贫困家庭“两后生”技能培训比例达到100%,完成2万名贫困村产业致富带头人实用技术培训。

金融扶贫工程。探索设立扶贫投资公司和扶贫开发基金,发展扶贫小额信贷,探索推广贫困地区综合产权抵质押贷款模式,支持村级、企业和政府建立贷款担保平台和风险化解基金,发展资金互助社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和扶贫小额保险。到2020年,每县贷款余额达到2亿元,全省贷款余额达到250亿元。

驻村帮扶工程。选派优秀干部组成扶贫工作队,驻村驻户。8000个贫困村实现驻村帮扶全覆盖,每村累计投入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电商扶贫工程。实施电商扶贫专项行动,加强电商人才培训,推动贫困人口掌握互联网知识、参与电商业务。加强与电商企业合作,在贫困地区共同搭建电商扶贫平台,到2020年,帮助50万贫困人口参与电商增收脱贫。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程。加强县、乡(镇)、村三级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健全就业信息统计网络,实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效对接。创新培训方式,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农村劳动力就业能力和外出务工适应能力。到2020年,实现转移就业脱贫80万人。

第十七章 着力推进教育现代化

坚持以立德树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服务经济社会为导向,完善教育体系,促进教育公平,建设教育强省,到2020年,教育综合实力步入全国前列。

第一节 推进基本公共教育均衡发展

155.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行统一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改善乡村教学环境。科学规划合理设置学校,加快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和“全面改薄”进程,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场所达标建设,基本实现办学条件现代化,消除城市义务教育“大班额”、农村学校“大通铺”问题。到2020年,90%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标准化学校要求,义务教育巩固率稳定在98%以上。

156.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优化高中阶段学校布局,推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协调发展。化解普通高中债务,改善办学条件,扶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民族地区高中学校建设。继续办好示范高中,推进特色高中、综合高中建设,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完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率先对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提升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到2020年,力争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3%。

157.提升学前教育发展水平。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实施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格局。鼓励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乡镇区划调整后的富余公共资源改建成幼儿园。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培训教师等方式,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满足实施“普遍二孩”政策后新生幼儿学前教育需求。到2020年,力争学前三年毛入学率提高到85%。

第二节 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

158.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实施卓越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支持一批区域特色鲜明、对接产业紧密、办学定位准确的卓越职业院校。实施特色专业体系建设计划,扶持建设一批示范性特色专业群和特色专业。支持中高等职业院校改善基本办学和实习实训条件,建设开放型公共技能实训基地,支持区域性、行业性公共实训中心建设。实施职业教育强基工程,推进职业院校分类达标。支持技工院校改革发展。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

159.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型。推动职业教育专业设置、课程内容、教学方式与生产实践对接。鼓励校企共建以现代学徒制培养为主的特色二级学院,鼓励以市场为导向多方共建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双向互认、纵向流动。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为核心,探索与企业开展定向培养、订单培养及联合招生培养的技术工人培养模式。发挥省级职教集团校企合作平台作用,推动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共生发展。

第三节 推进高等教育创新发展

160.提升大学创新人才培养能力。实施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工程,继续实施2011协同创新计划,重点建设一批优势特色学科群和产学研用结合的综合创新平台。实行学术人才和应用人才分类、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并行的培养制度。加强高校学科、专业、课程和各类大学生实践基地建设,大力培养创新创业和应用型人才。实施高校科技服务计划、科技成果转化推进计划和人文社科基地建设计划。

161.完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立规范大学制度,建立一流师资队伍,用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更新教育内容。实施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和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建设一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创新训练中心和合作育人示范基地。加强高校专业建设,重点建设优势学科专业、特色专业和社会急需专业。实施高校教师、学生中外合作培养计划。加强地方本科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到2020年,高校教学条件全部达到部标。

第四节 强化教育保障和建设学习型社会

162.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育人制度体系。推进管办评分离,构建学校依法办学,政府、社会、师生广泛监督的现代学校制度体系。建立县域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及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制度。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九年一贯制学区管理新模式,推进高职院校分类招考或注册入学,实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推进教师资格、职称、定期注册制度改革。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

163.加大教育投入。切实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落实法定增长要求。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教育生均财政公用经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拓宽教育经费筹措渠道,落实政府基金对教育的投入比例,积极争取各类教育捐赠资金。

16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强化立德树人、为人师表意识。构建以师范院校为骨干,综合类高等院校为支撑,优质中小学实践基地为基础,教师发展中心为纽带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扩大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规模,到2020年,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成为义务教育阶段乡村教师补充的主渠道。实施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名师名校(园)长“十百千万”工程、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工程以及高校芙蓉学者、领军人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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