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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十三五规划:有序发展清洁高效火电 加强重大电源点项目储备(文)

2016-04-25 09:41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能源十三五规划火电湖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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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8  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在105个县(市、区)开展以田、土、水、路、林、电、技、管为重点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0年,区域亩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100公斤以上,种植绿肥1000万亩。

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工程。发展水稻集中育秧1000万亩、高产创建及绿色增产模式技术示范2000万亩、高档优质稻1000万亩,打造4个湘米区域公共品牌,到2020年,实现农药使用量零增长。

“百企千社万户”工程。培育100家农业产业化龙头、3000个农机合作社、50000户家庭农场,40%左右耕地实现适度规模经营。

“百片千园万名”工程。以乡镇为单元,建设100个现代农业整乡(镇)示范片,创建1000个现代农业产业园,选派10000名农业科技人员下乡。

养殖业转型升级工程。改造5000个种养一体化标准化生猪规模养殖场、1000个肉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50个集中连片1万亩以上现代草地畜牧业生产示范基地、100个5000-10000亩示范基地、2000个基础母畜扩群示范场(家庭牧场),扶持30个水产品优势区,改造100万亩标准化生态化精养鱼池,建设500个高标准健康水产养殖示范场,推广稻田综合种养300万亩。

农产品质量提升工程。完善14个市州、122个县市区监管设施和执法装备,抓好1500个乡镇监管站规范化建设,支持14个市州和94个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检测设施建设、计量认证和资质认可,支持1000个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建立自律检测网点。在50个县市区和1000个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开展质量追溯和信用体系试点示范。在14个市州所在地和养殖大县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置中心。支持4个市州推行标准化,创建标准化示范县50个、示范种植基地500个。每年支持30个县市区创建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农业机械化工程。建设湖南农机产业园和长株潭、益阳、娄底、岳阳、衡阳、怀化等农机制造产业集聚区。修建机耕道30万公里,耕地机耕道通达率达60%以上。支持现代农机合作社机库棚建设,建设机库棚5000个,建设高性能农机维修点2000个。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强农民教育培训条件能力建设,建设100个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基地、实习实训示范基地,构建教育培训、规范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体系,培训新型职业农民30万人。

第十三章 加快推进绿色化

坚持绿色富省、绿色惠民,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加快推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化,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湖南。

第一节 推进两型社会建设

100.推进两型试点建设。实施长株潭两型试验区第三阶段五年行动,进一步创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产业优化、科技创新、土地管理等体制机制,走出一条有别于传统模式的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新路,建成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101.推广两型改革经验。发挥长株潭两型试验区先行先试和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省推广两型改革经验。健全两型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标准体系,全面推广城乡环境同治经验做法,探索发展绿色金融制度,推广第三方治理机制,创新清洁低碳技术推广机制,完善政府两型采购制度和两型绿色发展指数考核评价机制,深入开展两型示范创建,深化两型理念教育,形成两型社会建设的规划实施、政策支持、科技支撑体系和公共参与机制。

第二节 节约高效利用资源

102.全面推进能源节约。强化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广和应用新能源。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强化能效领跑者激励,严格控制能耗强度和能源消费总量。加强重点领域节能管理,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建立和完善市场化节能体制机制,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推进节能法规体系建设,强化节能监察执法,健全节能监督体系,加大节能宣传培训力度。到2020年,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指标内。

103.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建设节水型社会。强化取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开展水效领跑者行动,构建节水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实施全民节水行动计划,加快农业、工业、城镇供水管网节水改造,加强重点用水单位监管,建立水效标识制度,推广节水产品。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到2020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50亿立方米以内。

104.强化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实施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实行建设用地总量与开发强度双控,合理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调整建设用地结构,降低工业用地比例。有序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低丘缓坡土地开发利用,盘活存量资源,推进建设用地多功能开发、地上地下立体综合开发利用。严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盘活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机制。完善耕地保护激励约束机制,严守耕地红线。

105.加强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整治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有序推进矿产资源勘探和开采。加强矿产资源保护性开发和高效利用,发展绿色矿业,推广先进技术工艺,加强共伴生矿及尾矿、废石综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开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新建、改造一批新型矿山,推动矿业生产基地化,建设一批矿业经济综合区、矿业产业园区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106.推行节约资源生活方式。倡导合理消费、力戒奢侈浪费。在生产、流通、仓储、消费各环节落实全面节约。深入开展反过度包装、反食品浪费、反过度消费行动,推动形成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加强资源环境国情省情和生态价值观教育,培育公民环境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消费自觉。

专栏19  节能节水行动计划

全民节能工程。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及时更新发布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目录,建立商贸流通服务业绿色标识制度,研究有利于节能技术产品推广的消费端拉动政策,促进高效节能终端消费产品开发推广。

重点行业能效提升工程。以六大高耗能行业为重点,开展能效提标对标行动,实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等节能技术改造工程,促进重点用能行业能效全面提升。

建筑能效提升工程。继续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实施绿色建筑评星奖励制度。建设绿色建筑和智慧城市集中展示中心,宣传推广生态城区、绿色建筑、绿色建材、建筑节能服务等。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试点。

节水型社会建设工程。大力创建节水型城市,因地制宜建设城镇雨水综合利用和污水处理回用设施。实施水效领跑者行动,创建节水型公共机构、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居民小区。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

第三节 推进低碳循环发展

107.推进低碳发展。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有效控制钢铁、建材、化工、有色等重点行业碳排放。加强生态林体系保护和建设,增加森林碳汇,加快碳交易市场和低碳技术交易平台建设。推广清洁低碳技术,开展低碳城区、园区、社区、景区试点示范,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推广低碳消费方式,广泛采用节能低碳新技术。筹建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服务平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提高应对极端天气和气候事件能力。

108.推进循环发展。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转变资源利用方式,加快建立循环型工业、农业、服务业产业体系。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加强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回收,推进秸秆等农林废弃物以及建筑废弃物、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发利用“城市矿产”,发展再制造和再生利用产品。开展循环经济示范行动。加快循环经济地方性法规建设。

专栏20  循环发展行动计划

园区循环化改造工程。推进衡阳松木经济开发区、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桂阳工业园和常宁水口山经济开发区等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推进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努力实现“零排放”或近“零排放”。

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工程。推进汨罗、永兴“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娄底市、湘潭高新区、花垣县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长沙(浏阳、宁乡)再制造示范基地和衡阳、长沙、株洲、湘潭、娄底等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完善再生资源和垃圾分类回收体系,推动资源再生利用和再制造产业集群发展。

区域循环发展提质工程。推进长沙、娄底、资兴、安化、安乡等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和浏阳、攸县等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建设,实现区域内企业群体间循环。

循环经济能力升级工程。建立循环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体系,提高全社会资源产出率。推进循环型城镇、社区、企业建设。

第四节 加强环境综合治理

109.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加强电力、钢铁、水泥、有色等重点行业治理,加强石化、化工、印刷、电子信息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强化工地扬尘监管,清理整治城市周边采矿、采石和采砂企业。严格治理餐饮业烟尘排放,推广使用餐饮油烟净化设施。严控秸秆露天焚烧。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加快淘汰黄标车,推广新能源汽车。

110.加强水环境治理。深入实施湘江保护和治理“一号重点工程”,重点推进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统筹推进四水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推进流域生态经济带建设,加强河湖连通、血防工程建设和河道保洁。加强城市水生态保护、治理和修复,推进长沙、郴州、凤凰等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开展省级水生态文明县城、乡镇、村庄试点。推进长沙县、株洲县、韶山市、苏仙区等全国农村污水统筹治理示范县建设。升级改造、配套完善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削减生活排污总量,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强化重点行业、产业园区、船舶港口水污染治理。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建设城市第二水源,确保饮用水安全。

专栏21  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行动计划

四口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松滋河、虎渡河、藕池河、华容河四口河道疏浚工程、支汊控制工程及其他补偿与配套工程。

西水东调工程。以松滋河为主水源,跨虎渡河、藕池西支,调水至安乡、南县及大通湖垸,新建主水道85公里,改造干渠334公里。

河湖连通工程。建设四口水系地区、松澧地区、湘资尾闾地区、沅澧地区、岳阳片区、沅江片区等六大片区河湖连通工程。

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将农村供水工程供水水源由地下水调整为地表水,并进行升级改造,建成26处集中联片、跨行政区域供水的大型规模化水厂。

重要堤防加固工程。加固11个重点垸堤防1216公里、51个重要一般垸堤防732公里,基本达到防御1954年型洪水标准。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推进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工业点源污染治理工程。推进工业园区水污染集中治理,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城乡生活污水与垃圾治理工程。梯次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完善湖面内源污染治理体系。湖区中心城市新建日处理餐厨废弃物1000吨的处理厂,建设一批县(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及部分乡镇垃圾处理设施。

特殊水域与湿地保护工程。对区域内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百余湖泊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对珍稀湿地动物的栖息地和重要渔业水域等生态敏感区域进行修复和保护。建立20个珍稀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点。

血吸虫病综合防控工程。建设血防林20万公顷,硬化沟渠700公里,推广水旱轮作30万公顷,改造提升血吸虫病防治所、血吸虫病专科医院和基层血防站100个。

111.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建立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监测制度,构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编制土壤环境功能区划,依据土壤环境质量对耕地实行分区用途管控。强化工业污染场地治理、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优先保护耕地土壤环境。推进实施“沃土工程”、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广生物有机肥、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秸秆、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和农田残膜回收。到2020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提高10%。

112.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加强源头治理,完善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精细化管理和指标刚性约束。禁止无证排污和超标准、超总量排污,建立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对主要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把工业污染源减排作为总量控制重点,提高工业源污染防治水平。完善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削减城镇化过程带来的新增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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