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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十三五规划:优化发展清洁煤电 加快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全文)

2016-04-29 08:38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能源十三五规划电力十三五规划浙江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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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进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

以治污水为重点持续深化“五水共治”。大力实施“十百千万治水大行动”,严格落实“河长制”,抓好垃圾河、黑臭河治理,推进河道综合整治,构建江河生态廊道。推进重点流域、主要污染河段以及平原河网污染整治,开展污染严重的江河流域、重要水体水生态修复。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基本实现县城和城市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抓好农业和农村污染治理,强化畜禽养殖、种植和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加强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全面完成饮用水源污染隐患整治。健全水质监控、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全面完成地表水交接断面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加强流域上下游和跨界水体水环境治理协调配合和联防联控。强化陆海域统筹,推进近岸海域和重点海湾污染防治,加强直排海污染源、沿海工业园区和船舶港口污染监管,实施总氮、总磷总量控制。

全面推进治气治霾。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计划。推进大气重污染企业关停搬迁,加大清洁能源开发力度。加强钢铁、水泥、玻璃等行业粉尘控制。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抓好石化、有机化工等重点行业综合治理。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加快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加快车用油品全面升级,推广新能源汽车。开展港口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建设排放控制区,实施港口码头岸电供应系统,推进船舶和港作机械清洁能源替代。开展城市和农村烟粉尘控制,加强施工和道路扬尘控制,严格餐饮油烟、装修和干洗废气控制,全面禁止秸秆焚烧。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体系,推进落实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完善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系统建设。

强化土壤综合治理。实施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保全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实施永久基本农田土壤污染治理,推进农田土壤污染长期监测省控点建设,加快农田土壤污染修复示范区建设,优化重金属排放企业空间布局,基本消除重金属污染隐患。强化污染场地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实行最严格的危险废物和污泥全过程监管措施,推进危险废物、污泥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实施城乡垃圾分类处理全覆盖,推进农林废弃物、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统筹推进生态保护。推进浙西南、浙中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提高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各类禁止开发区域的管护能力,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经济发展和生态城镇建设,确保主要流域源头地区维持原生态,构筑绿色生态屏障。推进平原绿化、珍贵彩色森林建设和森林扩面提质,修复湿地生态系统,加强物种保护。实施海洋生态保护区建设计划,加大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力度,打造蓝色生态屏障。深入实施海上“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加快东海渔场修复振兴,建设“海上粮仓”,实现海洋环境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强地质灾害防控和隐患排查,强化水土流失治理和矿山生态保护与恢复治理。推进湖州、杭州、丽水、宁波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开展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和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示范区建设试点,积极推进开化国家公园体制机制创新试点。

专栏21 “811”美丽浙江建设行动

实现美丽浙江建设8个方面主要目标(“8”),包括绿色经济、环境质量、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灾害防控、生态人文、制度创新等。

实施11个方面的专项行动(“11”),包括绿色经济、节能减排、“五水共治”、大气防治、土壤防治、“三改一拆”、美丽乡村、生态屏障、灾害防控、生态人文、制度创新等。

(三)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严格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发展低碳产业,有效控制电力、建材、钢铁、化工、造纸、有色金属、航空等重点行业以及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和渔业碳排放。推进低碳城镇化,倡导低碳生活和文化。支持优化开发区域率先实现碳排放峰值目标。增强森林、湿地的碳汇能力。

提高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完善水文、水资源监测体系,提高气候灾害下水资源保障能力。建设现代化海洋观测体系,提高海洋灾害预警和应急能力,保障海岛和海礁安全。增强种植业、林业、畜牧水产养殖业等气候敏感产业适应能力。增强市政、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抵御极端气候变化能力。加强气候变化敏感疾病科学研究,建立气候变化敏感疾病监测预警系统。建立健全防御极端气候灾害体系。在有条件的城市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

强化制度支撑和能力建设。探索建立全省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机制。健全设区市碳强度下降目标考核制度,构建省市县三级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核算监测体系,推进市县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常态化。按照国家部署建立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和初始分配制度,在园区、重点企事业单位、项目层面推行温室气体排放管理体系。完善浙江省气候变化研究交流平台,强化重点领域技术研发、应用和推广,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体系、科研体系和标准体系。

专栏22 应对气候变化重大工程

低碳市县试点工程。选择一批设区市、县(市、区)、乡镇开展低碳城市(城镇)试点创建,形成城市、城镇低碳化发展新模式。

低碳乡镇试点工程。选取若干理念先进、基础较好、潜力较大的乡镇(街道)开展试点,区域内碳排放强度下降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力争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

低碳园区试点工程。选择一批工业园区、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开展低碳园区试点创建,建立企业碳盘查、项目碳评估、产品碳认证制度和园区碳排放管理体系,形成工业园区低碳化发展新模式。

低碳社区试点工程。选择一批基础较好、主观能动性较强、不同类型的社区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创建,培育社区低碳文化,培养居民低碳生活方式,探索居民生活碳排放控制新模式。

低碳技术示范工程。加强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术的引进、研发、产业化和应用推广。

低碳产品推广示范工程。选取部分典型行业开展低碳产品认证,支持单位产品碳排放达到限额标准的企业启动低碳产业认证。鼓励通过认证的低碳产品优先列入政府采购目录。

应对气候变化低碳大数据示范工程。建设省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交流平台,构建覆盖政府、园区、社区、企业、低碳试点的应对气候变化数据库,建设全省碳排放控制支撑体系。

(四)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建立差异化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修订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考评实施办法及其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评价体系。根据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发展要求、评价指标和权重不同的差异化考核。

建立环境损害惩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以环境损害赔偿为基础的环境污染责任追究体系,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探索建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风险基金,鼓励推行环境污染损害责任保险制度,对高风险企业实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加强地理国情监测,有重点地将水、土地、森林、矿产、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纳入审计范围,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

切实强化公众参与。依法尊重和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构建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决策的有效渠道和合理机制,积极创设公众参与平台,有效利用网络信息化平台,引导鼓励公众对政府、企业环保行为进行监督评价。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环境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入推进绿色细胞创建,提高环境宣传教育效果。

十一、推动文化强省建设迈上新台阶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快文化改革发展,不断增强文化软实力和竞争力,努力建成文化强省。

(一)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

强化理论武装工作。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宣传,深化以中国梦为主题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干部群众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马克思主义学会等“四大平台”建设,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推出一批有分量有价值有影响的研究成果。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加强社科院、党校和高校社科机构建设,建设一批高水平新型智库。深化“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八八战略”等重大课题研究,积极实施第二期“浙江文化研究工程”,不断扩大浙江学术和文化的影响力。

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大力弘扬以“务实、守信、崇学、向善”为内涵的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深入实施核心价值普及、优秀文化传承、文化礼堂建设、最美风尚培育、网络空间清朗、诚信建设推进等“六大行动”。广泛开展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道德模范等评选宣传活动。深化“最美浙江人”主题宣传活动,做好时代楷模、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的培育、选树和关爱工作,组织开展“最美家庭”、“最美行为”、“最美群体”创建活动。加强和改进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深入持久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大力推进“好家风”建设,创新发展乡贤文化,精心培育区域道德文化品牌。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中小学育人工作。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

加强舆论引导能力建设。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精心组织重大主题报道、成就报道、典型报道,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舆论引导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推动舆论引导工作内容、形式、手段和机制创新。加强重要新闻媒体建设,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加快媒体数字化建设。强化新闻媒体舆论导向管理,加强和改进新闻媒体绩效考核、新闻媒体社会责任报告、新闻道德委员会建设。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切实加强互联网管理,净化网络环境。

(二)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加强中国美术学院、浙江音乐学院、浙江传媒学院等重点文艺院校和浙江自然博物园等重大文化设施建设,打造一批浙江文化标志平台。建设以中心城市标志性公共文化设施为龙头,城镇特色性公共文化设施为纽带,乡村(社区)普及型公共文化设施为基础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推进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馆等为主要内容的省之江文化中心建设。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设施,有序推动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以农村文化礼堂为重点建设农村文化服务综合体,推进覆盖全省的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建设。

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坚持公共文化资源向基层、偏远山区和特殊群体倾斜,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健全群众文化供需对接平台,加大“文化三送(送戏、送电影、送出版物)”“文化走亲”等文化惠农力度,深化提升“流动文化加油站”等流动文化样式,倡导全民阅读。实施基层特色文化品牌建设项目,推进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建立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把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加强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构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巩固提高西湖、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水平,推进以良渚遗址为重点的申遗工作,打响湖州“世界丝绸之源”品牌,支持开展丝绸起源和保护研究。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建筑、古树名木和文物保护工作。深入实施大遗址保护计划,大力推进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保护与管理办法,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和活态传承。加强文化生态保护,建设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民族传统节日标志地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

推动文化艺术繁荣发展。深入实施地方戏曲振兴、当代文学提升、美术书法创作、影视精品打造、网络文艺发展、基层文艺繁荣、文艺浙军培育等繁荣文艺“七大工程”,大力扶持重大革命历史题材、现实题材、浙江本土题材的文艺创作,打造一批文化艺术精品和全国知名的文化品牌。深入实施“五个一批”人才工程和文化名家造就计划,加强创新型艺术团队建设,加大青年文艺人才培养力度,建立省级文化荣誉制度。切实加强和改进文艺评奖、评论工作。拓展对外文化交流渠道,提升文化对外传播力。

(三)提升文化产业发展水平

提升文化产业发展质量。推进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化演艺、动漫游戏、文化产品制造等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数字内容、创意设计、文化交易、文化旅游、文化会展等新兴产业,争取文化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8%以上。支持文化企业兼并重组,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企业、产品和品牌。加快文化“走出去”,扩大文化产品出口。

培育文化产业园区和文化小镇。合理规划空间布局和主导产业,引导文化产业园区特色发展、错位发展。制定文化产业园区标准,推动园区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培育一批文化元素特征突出、产业基础较好、产业融合潜力较大的文化小镇,支持文化产业创客空间建设,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大力推进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深化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推进省级重点国有文化集团公司制股份制改造,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允许参与对外出版、网络出版,允许以控股形式参与国有影视制作机构、文艺院团改制经营,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开展新闻出版传媒企业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试点。推进文化产品交易平台、文化资本市场、文化产权市场建设,创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方式和监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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