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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十三五规划:优化发展清洁煤电 加快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全文)

2016-04-29 08:38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能源十三五规划电力十三五规划浙江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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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4 “十三五”海洋港口重大项目

港口码头重大项目。主要包括梅山港区6#—10#集装箱泊位工程、金塘大浦口集装箱码头工程二阶段、穿山港区中宅矿石码头二期工程、小洋山北侧江海联运集装箱泊位、北仑港区多用途码头改造工程等。

港口集疏运重大项目。主要包括舟山国际绿色石化园区疏港公路舟山本岛—岱山段、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乐清湾港区铁路支线、金台铁路头门港区支线、衢山南进港航道工程等。

港航物流服务业重大项目。主要包括宁波“万联港”平台、镇海保税物流中心、黄泽山石油中转储运二期、六横能源油品储运扩建工程、温州现代冷链物流中心、台州循环产业物流中心等。

临港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主要包括大榭乙烷资源综合利用、六横海洋工程制造、舟山海底(船用)电缆及其配套项目、虾峙船舶修造基地、舟山航空产业园等。

海洋港口服务平台。主要包括宁波东部新城航运服务集聚区、舟山新城航运服务集聚区、北仑—镇海港航物流服务区、梅山—穿山集装箱国际中转服务区、小洋山北侧江海联运服务区、鼠浪湖大宗商品储运分销服务区等。

合理布局生态功能区。突出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适时扩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加强自然资源和生态保护,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加快转型发展和绿色发展。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打造生态循环农业先行区和绿色农产品主产区。着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绿色低碳制造等生态工业和环保、健康、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实施“互联网+”、“旅游+”行动计划,培育电商支撑、农旅结合的新兴产业。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健全与污染物减排、生态环境质量等相挂钩的补偿和奖惩机制,持续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完善考核制度,对重点生态功能区不再考核生产总值及相关指标,大幅提高生态经济、生态保护、民生保障、居民增收的考核权重。以钱塘江、瓯江等主要水系为轴带,在衢州、丽水等地区建设生态经济走廊。

深化实施山海协作工程。拓展协作内涵,完善协作平台,创新协作机制,实施产业平台建设、绿色经济发展、群众增收共享、人才智力合作和浙商助推发展等行动计划,推进山海协作向更宽领域、更高层次提升,打造山海协作工程升级版。

(二)深入推进新型城市化

积极有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以人群有序、领域有序、空间有序、时间有序为原则,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制定差别化落户政策,建立积分落户制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实行与积分评价相挂钩的公共服务供给制度,稳步推进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农业转移人口技能和文化培训,完善政府购买就业培训服务制度,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素质和融入城镇能力。

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深化“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改革,全面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赋予抵押、担保、流转等权能,积极探索进城农民有偿退出或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股权。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机制。建立城乡公用事业运营、维护、管理长效化机制,理顺市政公共产品和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推动城市优质资源下沉,提高农村教育、卫生、养老、助残等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城市商贸流通网络向农村延伸,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和生活服务业发展。

促进大中小城市(镇)和城乡协调发展。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尊重城市发展规律,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统筹改革、科技、文化三大动力,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启动新一轮城镇体系规划修编,全面提升四大都市区中心城市集聚辐射能力,进一步发展壮大其他省域中心城市,因地制宜实施“一城数镇”、“小县大城”建设。深化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和杭州都市经济圈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推进我省小城市培育试点和中心城镇改革发展,积极培育新生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科学编制村庄规划,积极推进中心村建设,合理引导农村居民点布局。

(三)推动城乡建设转型

积极推进国家城乡建设转型综合示范区建设,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继续强势推进“三改一拆”,注重拆改结合,强化依法治违长效机制。持续深化“四边三化”,彻底消除沿线脏乱差现象,建成覆盖全省、环境优美的绿道网、景观带、致富线。深入实施交通拥堵治理工程,实现全省城市交通拥堵状况明显改观。推进城市设计、村庄设计全覆盖,依托山水地貌优化城乡形态。加快城市有机更新,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和综合管廊建设。改造城中村,提高农房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建设“浙派民居”。推进绿色城市建设,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在城镇新建公用、民用建筑领域覆盖率达到100%,可再生能源占建筑领域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0%以上。推进智慧城市建设,逐步将智慧服务向有条件的村庄延伸。推进人文城市建设,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街区、村落保护利用,突出乡村自然风貌和文化特色,打造具有浙江记忆、彰显江南特色的城乡风貌。

专栏15 城乡发展一体化重大工程项目

1、新型城市化推进工程。深化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和我省50个左右小城市培育试点及200个左右中心镇改革发展。

2、实施城镇功能和居住品质提升工程。推进全省美丽县城建设、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等重大项目。

3、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推进美丽宜居示范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等项目。

九、全面提升社会公共服务水平

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社会资源整合,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构建城乡一体、优质均衡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广泛、更公平、更实在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一)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

高质量普及15年基础教育。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发展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到2020年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比例和等级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均超过95%。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农村教育信息化,打造城乡教育共同体。科学规划普通高中教育,鼓励和支持学校特色发展,到2020年全省特色示范高中比例达到80%以上。完善特殊教育布局,推进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深入融合。

实现高等教育实力进位。推进高校分类改革和管理,优化高等教育结构。扎实推进重点高校建设计划,支持浙江大学等高校创建一流大学,力争全省高等教育竞争力和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前6位。实施“一流学科建设工程”,加大重点学科建设力度。实施高等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支持一批本科高校强化应用型建设。实施“现代职业教育提升计划”、“名校名师名专业工程”,继续保持高职教育在全国领先地位。拓宽职业教育办学渠道,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和举办职业教育,扶持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支持职业院校开展国际合作,对接国际先进标准开展专业和课程体系建设。

扎实开展终身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积极构建全覆盖的终身教育网络。深入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大力推广全民阅读,规范发展社会培训。发挥公共文化机构、新闻媒体社会教育作用,统筹各类教育资源,推进学习资源社会化。以“学分银行”制度为抓手,探索建立成人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健全继续教育体制。重视发展老年教育。

完善现代化教育支撑体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校际间定期交流机制。深化统一高考招生改革,完善高职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招生和“三位一体”招生改革,推进中考招生制度改革,畅通普通高中学校与中职学校之间学分互认和学生互转通道。规范义务教育及幼儿园招生行为,科学合理划定片区,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支持社会力量办学,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推进大中小学课程改革,创新教育方式和人才培养模式。多形式扩大教育开放,提高教育国际化水平。

专栏16 教育现代化重大工程

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工程。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在全省建成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85%以上。

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加强“薄弱学校”改造和重点县(市)办学条件改善,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到98%以上,全面消除“大班额”现象。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工程。以“名校、名师、名专业”建设为抓手,重点打造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50所中等职业教育名校和10所高等职业教育名校,扶持100个省级大师工作室,建设100个特色专业、100个优势专业,构建具有浙江特色和全国领先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重点高校建设计划和一流学科建设工程。抓好首批重点高校建设,尽快启动第二批重点高校建设。开展一流学科建设,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扶优淘劣。力争世界一流高校建设取得新突破,10所左右本科高校在全国同类型高校中处于领先地位;若干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40个以上一级学科进入全国前10%,100个以上一级学科进入全国前30%。

(二)着力提升就业质量

强化就业服务。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实名登记数据库,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就业。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素质。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作用,建立政府购买公共就业服务成果制度。完善就业失业监测体系,建立调查失业率制度,优化全省企业用工、劳动力市场供求、失业动态监测三大平台。

巩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企业依法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加强执法监察,规范合同履约行为。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争议调解仲裁和监察执法制度,畅通职工表达合理诉求渠道,构建以“双爱”为核心的劳动关系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体系。

专栏17 促进就业创业工程

深入开展就业创业培训,五年培训550万人,认定30家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力争每个县(市、区)建成一家创业基地。

建立对零就业家庭人员、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人员的“一对一”帮扶机制,帮助40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实现零就业家庭“基数归零、动态归零”。

规范就业见习管理,扶持一批具有行业代表性、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的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开展省级见习示范基地认定。

全面推进失业预警工作,建立省、市、县三级就失业监测预警制度体系和失业预警应急处置工作体系。

(三)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持续普遍较快增长

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和劳动报酬增长机制。确保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行业平均工资信息发布制度、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完善适应机关和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制度,建立地区附加津贴,健全优绩优酬的绩效工资运行机制。完善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市场决定的报酬机制。努力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继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推动低收入群众加快增收。以低收入困难农户为重点,坚持开发式帮扶与扶助式帮扶并举,强化低保兜底功能。完善帮扶制度,强化“一村一计一部门”和“一户一策一干部”帮扶举措,实行点对点、滴灌式精准帮扶。有机整合生态环保有关财政政策,支持生态功能区加快绿色发展。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帮扶力度。增强低收入群体自我发展能力,确保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长高于居民收入平均增长。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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