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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十三五规划:积极发展以热电联产为主体 开发利用核电、风电、生物质能等(全文)

2016-05-12 08:27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能源十三五规划热电联产烟台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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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释放全面深化改革新红利

坚持市场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正确处理政府、市场和社会关系,持续汇聚全面深化改革的强大正能量,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一节 构筑现代市场体系

发挥经济体制改革对全面改革的牵引作用,建立健全市场起决定性作用、政府更好发挥作用的资源配置体系和政策调控体系,引领改革向纵深推进。

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体制,推动国有资本有序退出不具备竞争优势的行业,加快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模式。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加大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力度。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制定实施民营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办法。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混合所有制企业实行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有机衔接的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统筹运作政府财力。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和地方资金配套。完善市以下政府间收入分配关系,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依法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加强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机制。

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更加重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提高供给体系质量效率。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本着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原则,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健全政府投资管理体制,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实施严格的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撬动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投资建设。破除市场准入壁垒,进一步放宽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市场准入限制,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方式,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投资建设运营。

健全土地等要素市场体系。探索建立符合市场导向的水、电、油、气、交通等领域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分期分批放开具备竞争条件的政府定价项目,压缩政府定价范围。加快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组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交易逐步纳入国有建设用地市场等交易平台,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积极发展城乡建设用地二级市场,促进存量土地流转和再开发。坚持实行宅基地集体所有和“一户一宅”前提下,逐步放开宅基地自主流转和资源有偿退出。培育发展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信息、交易代理、市场咨询、地价评估、纠纷仲裁等土地中介服务机构。

深化农村重点领域改革。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拓宽农民财产性增收渠道。深化征地制度改革,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有序流转。继续推进国有林场改革。

第二节 建设阳光高效政府

着眼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从明确功能定位、理顺权责关系、完善组织架构等方面系统推进,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将法治贯穿执政全过程,做到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打击违法犯罪、规范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明确政府权责边界。以弥补市场失灵为主要职能,通过宏观调控、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措施,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制定推行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探索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为市场和社会充分发挥作用、市场主体自主决策腾出空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府审批事项决策透明度,推动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优化行政组织机构。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要求,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提升政府工作效能。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鼓励各类园区结合实际,探索设立体现功能特点的政府机构。

第三节 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增强社会自我调节功能,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协同协作、互补互动、相辅相成的社会治理新局面。

创新社会治理理念和方式。坚持党领导下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推动形成多元化社会管理和服务资源配置体系,建立健全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以重大问题为导向,树立综合治理理念,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文化、道德等多种手段,增强社会治理效果。研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措施,全面完善信访体制,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有序反映诉求。

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服务群众、化解矛盾、凝聚人心作用,带领引导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进一步理顺街道和社区管理体制,构建以城乡社区为重点的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以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为优先方向,重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确保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安定有序。

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营造法制健全、政策完善、待遇公平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公益慈善活动,积极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加快行业协会、商会“去行政化”步伐,建设服务会员、沟通政商、自律互助的服务型组织。健全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完善社会监督举报受理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负责人管理、责任追究和资金管理等制度,提高社会组织诚信度和公信力。

第十二章 全面提升规划实施成效

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原则,建立规划实施保障机制,自觉加强规划实施管理,确保未来五年发展蓝图顺利实现。

加强规划体系衔接。强化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各类规划中主导地位,加强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与总体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有序开展“多规合一”“多规融合”,推进规划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实现在总体要求上指向一致、在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在时间安排上科学有序,形成层次分明、定位清晰、各有侧重、统一协调的规划体系,引导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强化规划实施推进。市发展改革部门要跟踪分析总体规划执行情况,加强经济运行情况监测分析和预警,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及时向社会发布,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跟踪分析调度。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把《纲要》提出的任务目标分解到每个年度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加大绩效考核力度,确保任务目标实现。

完善规划评估修订机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总体规划由市政府组织评估,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由规划编制部门组织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规划进行调整修订。当经济运行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经济发展偏离规划目标时,及时提出调整方案,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实施。

加强规划纲要宣传。广泛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规划的宣传工作,使规划实施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规划意识,树立长远发展观念,自觉以规划指导各项工作,增强系统性和连续性,确保规划提出的任务目标如期顺利实现。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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