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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十三五规划:推进一批热电联产项目建设 清洁能源供热面积达到57%(全文)

2016-05-20 08:19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能源十三五规划电力十三五规划山东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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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健全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完善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统一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档次及待遇标准。适应医疗联合体、全科医生制度、临床路径管理要求,推进按病种、按人头、按绩效等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在参保人医疗费省内直接结算的基础上,推动实现退休人员医疗费跨省直接结算。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救助制度。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经办。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加快养老保险提质扩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完善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等群体参保政策。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健全社保基金预算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投资运营,完善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政策措施。有序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完善跨地区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制,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落实。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落实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增强养老服务能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机制,完善老年人乘坐交通工具优惠制度,实施老年宜居环境建设试点和适老化设施改造试点。推进以老年养护院、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互助幸福院为重点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行民办公助、公办民营、连锁经营等运作模式,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促进医养康护相结合的新型服务模式发展。建设崂山湾国际生态健康养生城。到2020年,每千名老年人口养老床位数达到50张,护理型床位占40%以上。实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完善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完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发展老年教育,兴办老年大学。建成市老年活动中心,支持老年文体团队活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向老年人开放。鼓励老年人互助,重视解决失独家庭养老保障问题,加强老年人健康干预、心理慰藉。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

完善社会救助福利体系。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相适应的低保标准科学增长机制。统筹城乡社会救助,实现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人道救助、慈善救助、扶贫政策等有效衔接机制,加大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力度。完善医疗和临时救助政策。推动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健全困境儿童、高龄和失能老人、重度和贫困残疾人福利保障制度和服务体系。规范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大力发展全民慈善,健全经常性社会捐助机制。将失能老人临终关怀纳入长期医疗护理保险保障体系,提高患者生命质量。

第二十一章 营造便捷舒适安全的城市环境

突出城市品质提升,紧紧围绕事关市民衣食住行基本需求的突出问题,深化专项整治,构建长效机制,实现交通通行、市容环境、市场秩序、食药安全、物业管理、生产安全等进一步改善。

第一节 实现路畅其行

聚焦解决行车难、停车难、乘车难等问题,在完善城市路网结构的同时,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提升交通智能水平,加强停车场建设。探讨机动车总量控制机制,推行差别化停车收费、分时限行等政策措施,引导机动车合理使用。加强城区重点拥堵路口交通组织优化,科学设置单行线、区域微循环、路口渠化设计。深化智能交通系统管理应用,完善重大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机制。构建公众出行信息服务平台,动态发布道路交通拥堵指数和交通预警预报信息,提升智能信号、智能交通指示覆盖率。规范打车软件应用,以市场化手段、移动互联技术为市民提供便捷的出行服务。出台机动车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加快配建专用停车设施和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推广立体智慧停车楼、地下停车场,居住集中区域道路停车泊位“应划尽划”。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停车场。加快智能化停车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高配建停车场利用率,鼓励对外开放、错时停车。到2020年,停车泊位与机动车比例不低于1.2:1。推行城市交通大部门管理体制,实现规划、建设、运行、执法一体化。

第二节 打造洁净市容

依法整治、整管并重、全民参与,深入持续开展城区、社区、沿海、沿路、沿山、沿河、市场、建筑立面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城乡环境品质根本提升。严格落实重点区域控制性详规,保护好城市天际线和景观视廊,加强城市色彩规划设计,塑造城市建筑主流色。重点整治老城区乱设摊、乱张贴、乱停放和违法建筑等顽症,取缔机场、车站非法营运,规范旅游旺季大巴停车。深入推进城市亮化工程,清理商圈门头牌匾、户外广告乱象,加强背街小巷和居民小区楼院环境治理。优化大型农贸市场布局,科学设置便民摊点群、小型农贸市场。推进建制镇(街)环卫、园林、道路、市容和不文明行为综合治理,打造“洁、绿、亮、美、序”小城镇。构建市、区(市)、街(镇)三级城管执法体制,丰富市民巡访团、志愿者、市民热线等社会公众参与城市管理途径。

第三节 净化消费市场

完善工商、物价、公安、旅游、交通、城管等多部门联动、综合整治机制,以“零容忍”态度遏制消费市场乱象。加强市场经营主体资格监管,建立健全失信退市、服务承诺、商品索证索票等经营制度。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电子、服装、装修、汽车等领域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开展医疗、保健品、化妆品、美容、旅游景点等领域虚假广告查处专项行动。强化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管理,查处欺行霸市、掺假使假、欺诈和诱骗游客购物消费等行为,打击“黑社”“黑导”“黑店”“黑车”“黑网站”等非法行为。加大旅游市场“诉转案”查办力度,完善专业化消费维权专家队伍和义务监督员制度。

第四节 建设食安青岛

以创建国家食品药品最安全城市为目标,率先建立以《青岛市食品安全条例》为核心的地方性法规体系、以大数据平台为基础的全流程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以三级检测体系为主体的现代化执法保障体系和政府、企业、行业协会、消费者“四位一体”的社会共治体系。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打击假冒伪劣、违禁超限、无证生产经营、非法渠道购进等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产品投入监管,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平台,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县(市)创建行动。落实食品流通环节质量保证金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批发市场和商场超市抽检不合格,按规定实施禁入。探索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开展小作坊集中治理,推进无证小餐饮、学生小饭桌、餐饮摊贩清理规范。深入实施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工程。加强药品生产质量抽验、中药饮片监管。加大农村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力度,完善网络销售食品药品监管。

第五节 加强物业管理

落实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加强承接查验环节监管,严格物业管理市场准入和招投标管理。构建物业服务企业诚信体系和竞争机制,加大物业管理市场督导力度。加强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提供基础物业服务,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建立跨部门物业管理联动机制,依法查处纠正物业区域内违法搭建、占用公用部位、违章停车、无照经营、物业服务不合理收费和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影响使用安全等违法行为。物业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建立以区(市)街道办事处为主导的社区物业管理平台,协助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

第六节 保障城市安全

强化安全生产。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加强安全生产法规、规章、标准体系建设。健全责任全覆盖、监管网格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机制。实施“黑名单”制度,完善企业安全诚信体系。实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工程,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和危化品、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城市燃气、油气管道等安全基础设施隐患治理,推进应急救援建设工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体系,杜绝重特大事故。实施危化品和化工企业生产、仓储安全环保搬迁工程,加强生产、仓储、运输全环节监管。加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乡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布局。

强化应急管理。进一步加强应急体系“一案三制”建设,推进应急管理法制化、标准化和应急指挥科学化,加强应急平台一体化和预案演练常态化,推进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装备、通信、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开展城市风险和关键基础设施脆弱性安全评估,加强突发事件风险感知、监测预警、信息发布,最大限度控制、减少和消除突发事件风险隐患。加强气象、地震、海事预警预报,增强洪涝、台风、海啸等灾害监测防治能力。推动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开展“第一响应人”证书培训,强化面向公众的应急救护科普宣传和体验培训,每年救护知识普及覆盖人群15万人,应急救护员培训2万人。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发展应急产业,形成社会广泛参与应急管理的长效机制。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平安青岛建设,完善以信息化、大数据为支撑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基础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常态化打击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拐枪、盗抢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深化“天网”工程,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和综合应用工作,强化商圈、医圈、校圈、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铁路沿线等重点区域视频监控、治安防范。构筑城市立体防线,完善地铁轨道交通安保体系,推进警用航空队建设。强化社会面治安巡控,实现动态布警和弹性勤务。实施社区警务融合工程,大力发展治安志愿者队伍,加强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公共服务数据、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强化网络空间综合治理。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重点领域国家安全政策,依法防范和打击敌对势力渗透颠覆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极端宗教活动。落实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目标反恐防范标准,健全大型公共场所反恐怖预案和指南。

第七篇 市场化法治化的新体制

坚持发展、改革、法治高度融合、相互促进,以改革释放发展活力,以法治提供转型保障,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制度、体制、机制更加成熟定型。

第二十二章 全面深化改革

以重大问题为导向,总体设计、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确保各项改革落地生根、取得实效,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动力,创造深化改革的“青岛模式”。

第一节 建设高效服务型政府

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加快建立“大职能、宽领域、少机构”的大部门制管理体制。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实施。制定科学有效的市场监管规则、流程和标准,健全监管责任制。实施“互联网+”政务行动计划,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推广随机抽查监管、智能监管。整合构建统一政务服务平台,打造“一个号码对外、一个平台接入、一个单子转办、一个体系督查”的政务服务工作新机制。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强化政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制度。深化法定机构和公务员聘任制、职员制试点。推动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行政级别,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创新经济调控机制,运用统计云、大数据技术,加快实现市、区(市)政府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扩大第三方评估政府管理方式领域,加强“智库”建设,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和服务。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职权法定原则,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划定政府与市场、企业、社会的权责边界,实现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最大限度缩减政府审批范围。坚持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全流程改革,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整合行政审批业务系统,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率达到70%以上,探索实施“同城通办”服务,实现审批事项全范围、全过程管理和电子监察。建立公开透明的中介服务市场,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探索建立“多评合一”机制。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改革。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构建企业自主决策、融资渠道畅通、职能转变到位、政府行为规范、法制保障健全的投融资体制。严格政府投资管理,主要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公共基础设施、社会公益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公共领域。创新政府资金安排方式,规范投资决策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重大项目稽察、后评价、竣工验收和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全社会投资项目统一代码制度。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在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展特许经营,允许对特许经营项目开展预期收益质押贷款,鼓励以设立产业基金等形式入股提供项目资本金。

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改革。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制衡机制,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性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加强与经济社会规划的衔接。完善市与区(市)财政分配关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民生支出保障机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透明预算制度。实行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和分类管理,严格限定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和化解机制、考核问责机制。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现代税收征管体制。

第二节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开放性重组,推进市直企业权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产权制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健全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边界,建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形成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探索国有资本形态转换机制,提高国有资本证券化水平,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健全合理流动机制,引导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发挥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资源整合优势,推进竞争类、功能类企业主营业务资产、公共服务类企业竞争性资产上市。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健全外部监督机制,完善国有资本审计监督体系和制度,实现企业国有资产审计监督全覆盖。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提高到30%。

第三节 大力发展民营经济

放宽民营资本投资领域。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凡允许国有资本和外资进入的领域,全部对民营资本开放,支持民营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鼓励民营资本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制。

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激发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收益。保障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人财产权不受侵犯。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跟踪落实降低制造业增值税、降低社会保险费、精简归并“五险一金”等政策,促进税收等优惠政策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降低电力价格,降低物流成本,推进流通体制改革。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涉企、进出口环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建立常态化收费公示制度。开展“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企业住所登记改革和企业简易注销试点。运用风险补偿、奖励补助、资本注入等方式,提高对民营业户的担保能力。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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