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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岩十三五规划:推进一批火电项目、风电项目、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全文)

2016-05-25 09:56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能源十三五规划电力十三五规划福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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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进环境综合治理。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源头控制。进一步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推广应用有机肥,降低农药、化肥使用强度;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实施禁养区、限养区整治工程,依法关闭拆除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改造提升可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探索推广“养治分离”第三方治理等模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快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建设,实施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加快推进九龙江、闽江、汀江流域1公里范围内建制镇和土楼保护区范围内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主要流域水质优于III类水体比例达到95%。进一步完善城乡垃圾处理、垃圾转运、公厕等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垃圾无害化处理,构建起垃圾分类收集、再生利用、无害化处理的全过程管理体系,到2020年全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集中供热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加快火电、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烟气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建设,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加强城市扬尘、噪音和尾气综合整治。到2020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0%以上,细颗粒物(PM2.5)浓度不高于0.044毫克/立方米。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土壤污染源头综合整治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加强生态功能区、生态带保护和建设。

三、加强环境执法和制度落实。预防控制新增污染,规范新建项目审批。重点推进规划环评工作,对城市规划、土地规划、区域资源开发等各类专项规划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加强建设项目中后期管理力度,强化验收环节管理。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将企业排污检查和建设项目违法违规检查作为监督执法重点。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合理分配排污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加大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在环境监测等方面的应用,建立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并接入省、国家统一系统。加强生态法制宣传教育。

第三节 促进资源节约利用

构建节能环保良性发展空间,打造节约型社会,提倡节水、节电、节地、节材、节能和循环经济的发展方式,构建生产、生活、生态和谐并进的城市发展态势,打造低碳经济、低碳交通、低碳建筑、低碳生活、低碳环境、低碳社会“六位一体”的低碳城市。

一、持续推进节能降耗。全面实施能耗强度、碳排放强度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健全节能减排激励约束机制和统计监督体制,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和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工程。推进节能由工业节能向交通、建筑、居家生活等领域延伸。大力推广高效节能低碳的技术和产品,推进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有效控制水泥等高耗能行业低水平扩张,落实国家关于落后工艺、技术以及重点污染行业的退出机制,落实国家强制淘汰的工艺、技术和行业名录,限期淘汰、关停或搬迁。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加快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实施“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和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组织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低碳行动,健全能源监管体系,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开展能效对标活动,推行电力需求侧管理等新机制。推进交通运输低碳发展,实行公共交通优先,加强轨道交通建设,鼓励自行车等绿色出行。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提高电动车产业化水平。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严格重点污染源达标排放,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大能源结构调整力度,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增加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并控制在省下达指标内。

二、合理开发与节约利用水资源。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严格控制地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制度,统筹兼顾、综合利用,提高水资源的有效利用率。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用水,大力推广节水技术和产品,保护地下水资源。积极推进万安溪引水工程项目,加大各县(市、区)城镇供水保障及管网改造力度,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完善乡村供水设施。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加强水源地环境整治,配合健全水质监测体系和环境预警应急处置机制,确保饮用水安全,支持长汀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到2020年,万元GDP用水量降至71.1立方米。

三、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确保2020年全市的耕地保有量238.2万亩、基本农田210.5万亩,全面落实国家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优化土地供应结构,盘活现有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科学引导各功能区用地结构和布局,提高单位土地投资强度和产出。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探索工业用地租赁制,探索工业项目用地在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内以缩短出让年限等方式实行弹性出让。适度开发利用低丘缓坡地,落实加快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意见,推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四、持续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支持绿色清洁生产,推进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鼓励企业工艺技术装备更新改造。推广清洁生产,淘汰落后产能,抑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通过调整能源结构,建设循环经济产业聚集区,提升资源能源的利用效率,降低单位产值能耗、水耗水平。推动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龙雁经济开发区、上杭蛟洋工业区等园区创建国家级、省级循环经济园区。积极推广“猪—沼—果”、“猪—沼—草”、“稻—草—鱼”等农业循环经济模式。逐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垃圾分类收集,促进重点行业废弃物再利用和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鼓励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加快紫金山金铜矿绿色矿山及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争取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达到国土资源部颁布的标准,发展绿色矿业,推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

第四节 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制定实施与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相适应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机制,健全资源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创新实验区。

一、制定实施分类评价考核体系。根据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差别化的评价考核制度,大幅提高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在评价体系中的指标权重。对新罗与永定实行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优先,强化对经济增长、质量效益、产业结构、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等考核;对其他5个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县(市)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农业优先和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评价,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对武平、长汀、连城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同时追加考核扶贫开发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全面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领导干部考核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和行政问责制,实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二、健全资源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制度,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健全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和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土地复垦制度。实施空气环境质量监测、预报、预警综合平台建设,提升空气环境质量预测预警能力。完善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准入和监管制度及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实行林地定额管理和用途管制制度。健全生态公益林和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管护制度。健全企业的环保失信追责制度,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环保监管“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加强生态领域地方立法工作,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

三、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落实中央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探索市场化生态补偿、治理模式,创新有偿使用、预算管理、投融资机制,推进排污权、节能量、碳排放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探索推进水权交易市场化运作,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合同节水管理。发展绿色金融,探索设立绿色发展基金。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引导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各类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发挥民间组织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

四、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推进实施重点流域生态补偿,积极争取国家及省级财政加大对我市闽江、九龙江及汀江流域治污和生态建设资金支持。进一步加大生态补偿的投入力度,实行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绩效考评制。进一步加强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加大各项资源税费中用于生态补偿的比重,完善水、土地、矿产、森林、环境等各种资源费的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整合市级流域整治、家园清洁、绿化造林、水土保持等专项基金,完善落后产能淘汰激励机制,强化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的资金奖励,实行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绩效考评制。深化长汀水土保持等龙岩主题鲜明的改革试点。

(七)共建共享幸福美好生活

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突出民生改善,推进和谐包容发展,大力发展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保障等社会事业,努力使发展成果惠及广大群众。

第一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大力推进城乡、区域和人群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幸福指数。

一、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逐步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范围,提高保障标准,健全覆盖城乡、延伸基层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着力解决城乡、区域、人群之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问题。推进中心城市优质资源向周边地区辐射延伸。推进按城镇常住人口安排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推动非户籍常住人口与当地城乡户籍人口享有同等待遇的基本公共服务。

二、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建立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增长长效机制,明确各级政府的事权和支出责任,优先安排预算用于基本公共服务。积极探索横向转移支付,促进区域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充分利用债券、信贷、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等多种融资模式,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赠公益事业。

三、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广泛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提供公共服务,能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政府不再直接承办;能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的,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政府直接提供转变为购买服务间接提供。在新建公共服务项目中,逐步增加使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比例。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新型提供模式。加强公共服务质量和价格监管,建立政府、公众共同参与的综合性评价体系,建立事前设定绩效目标、事中进行绩效跟踪、事后进行绩效评价的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机制。

第二节推进教育事业优质化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推进适应全面两孩的基础教育资源配置。深化教育改革,把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作为重点任务贯彻到国民教育全过程。鼓励社会资本办学,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启动龙岩中心城市创建“教育名城”工程。

一、积极发展学前教育,扩充普惠性资源。坚持“保基本、全覆盖、有质量”的要求,优化配置学前教育资源。大力扶持普惠性幼儿园发展,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全面解决城区和城乡结合部“入园难”问题,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新增资源重点向贫困地区和困难群体倾斜。到2020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提高到98%以上。

二、提高义务教育水平,优化发展普通高中。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推进义务教育资源优化整合,提升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布局,加快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教师队伍特别是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城乡教师交流,构建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逐步缩小区际、城乡、校际差距。到2017年,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目标。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心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服务体系。推动城区中小学扩容建设,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提升特殊教育水平,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实现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阶段两头延伸,扩大残疾人接受教育机会,逐步实行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

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6%。推进达标示范高中建设,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整体提升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水平,优质高中就读比例达到90%以上。完善助学政策和方式,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率先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开设职业教育相关选修课程,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强化规划调控、优先建设,统筹推进市、县、中心城区基础教育配套项目与片区开发。

三、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快建设与龙岩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积极发展民办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加快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扩建暨龙岩市职业教育公共培训实训基地、龙岩技师学院第二校区暨龙岩市公共实训基地、古田红色教育及素质拓展训练基地等项目建设。统筹全市职业教育资源,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集中优势资源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支持龙岩学院加快转型升级,争创福建省示范性应用技术型本科院校。支持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建设以工科为主的高水平职业院校,争取将龙岩技师学院纳入高校序列,加快建设技师学院第二校区。探索建立订单式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大中专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深化招生考试制度和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拓宽学生成才发展渠道。

四、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完善终身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发展社区教育,推进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发展继续教育和远程教育,畅通继续教育、终身学习通道。建设开放大学,重视发展老年教育。

五、推广应用新技术,快速提升教育水平。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争取上级支持建设“原中央苏区教育云”,实施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支撑工程,实现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强化教育人才支撑。完善教师补充机制,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推进城乡教师交流。提升师德师风建设水平,推进厦门龙岩教育山海协作,实施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完善教师培训培养机制,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教师激励机制,不断改善和提高教师工作条件和待遇,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

第三节推进健康龙岩建设

深化医疗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破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鼓励社会办医,扩大医疗资源总量。推进医养结合,推广典型经验,促进健康服务。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促进体育事业发展。

一、巩固提升医改成果。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督体制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国家深化医改试点城市建设,稳妥推进市县两级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及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推行医药分开,实行分级诊疗,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方式和财政补贴水平的“三合一”机制,突出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大力推广基层医改“长汀经验”,打造龙岩基层医改工作品牌。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农村流动,推进全科医生、家庭医生、急需领域医疗服务能力提高、电子健康档案等工作。吸引省内外优质医疗资源参与龙岩市公立医院运营。实行差别化的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价格、人事、绩效考评等政策,引导医疗资源向基层下沉。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重点发展具有一定规模的民营专科医院,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提高参保人员受益水平。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建立健全医疗责任保险理赔协商机制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体系。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保持基层卫生技术人才队伍稳定。完善基本药品采购机制,确保用药安全。

二、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医疗卫生资源规划布局,强化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健全基层服务网络,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加快完善医院基础设施和关键设备配置,健全上下联动、衔接互补的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儿科、产科、康复、肿瘤、精神、传染病等薄弱学科建设,提升市级临床重点专科服务能力。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健康教育、妇幼保健、计生服务、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构建以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与医疗机构密切协作、与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社区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提高重大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职业病防治能力,通过多种方式降低大病慢性病医疗费用。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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