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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十三五规划:大力支持热电联产与分布式能源技术装备 鼓励电力行业烟气脱硫脱硝发展(全文)

2016-06-02 08:29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能源十三五规划热电联产石家庄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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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努力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明显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确保居民收入实现翻番目标。

促进城乡居民收入较快增长。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继续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严格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员薪酬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健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由要素市场决定的报酬机制。拓宽居民投资途径,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实施全民创业工程,增加居民经营性收入。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完善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和农业补贴政策,健全农村征地补偿制度,提高补偿标准,增加农民土地增值收益。拓展农民增收渠道,完善农民收入增长支持政策体系,增强农村发展内生动力。

规范收入和财产分配秩序。完善收入分配调控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保护合法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遏制以权力、行政垄断等非市场因素获取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

专栏29 居民收入提升重点工程

1.扩大就业工程。通过完善政策体系,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加强技能培训,扶持重点人群保障就业,力促居民收入加快增长。

2.工资收入助增工程。稳步提高企业工资水平,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多措并举增加农民工资收入,维护劳动者合法收入,提高居民工资性收入。

3.财富增值工程。引导居民财产合理增长,支持农民获取更多的土地收益,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4.社会保障提升工程。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及优抚、农村五保补贴标准,健全社会福利制度,加快发展慈善事业,健全农业补贴增长机制,促进扶贫对象收入增长,增加居民转移性收入。

5.公共服务惠民工程。降低居民教育成本、就医成本、居住成本、出行成本,降低居民支出成本。

第五节 构建公平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健全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保障参保扩面激励机制,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提高统筹层次,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和保障能力。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推进‘五险合一’工程,加强城乡统筹力度,实现医疗保险制度并轨,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努力实现全覆盖。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商业保险。增加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建立市级统筹、多层次自由选择、保基本、可持续的城乡医疗保险制度框架,整合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和管理体制,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及水平,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完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完善职工个人账户政策,开展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推进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住院就医直接结算。努力实现城乡所有育龄妇女人人享有生育保障的目标,并将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捆绑实施,推进京津冀区域就医医保直接结算。加快推进工伤保险实施,构建工伤预防、补偿和康复‘三位一体’保险体系。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统筹城乡失业保险管理,把乡镇企业从业人员纳入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推动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加入失业保险。研究制定适合临时工、季节工、非全日制工等灵活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办法,推动社会保险信息共享。

健全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创新住房保障方式,逐步从实物保障为主转向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重,积极探索建立保障对象和政府共有产权制度。通过购买、长期租赁社会房源和在商品房项目中配建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问题。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政策向乡镇延伸,将符合条件的乡镇教师、医护人员、乡镇政府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加快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大城镇棚户区改造力度,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模式和棚改货币化安置,将城中村、城郊村、异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村庄改造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范围。

健全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为基础,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灾民救助、慈善救助为辅助,就业、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救助模式,在县(市)区、乡(镇)办事处设立社会救助窗口。统筹城乡社会救助,逐步统一救助对象范围、救助标准、救助程序,缩小城乡社会救助差距。推进城乡低保标准保持与全国平均水平同步增长。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标准,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对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个人负担部分救助比例提高到70%以上,实现与基本医疗保险平台融合的“一站式”结算。推动社会救助信息共享,提高救助对象认定准确性。

专栏30 救助管理设施建设工程

建设市级救助管理分站8个,建设困境未成年人服务站60个。

第六节 完善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制度

坚持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的原则,逐步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参与、全覆盖的社会福利制度。

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信息为辅助、社会为主体、法制为保障,功能完善、服务优良、监管到位、覆盖城乡的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体系,形成完善的城市社区步行15分钟、农村社区步行20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每千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不少于40张,构建“9064”养老服务格局,实现居家养老连锁化、机构养老产业化、农村养老社会化。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精心打造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创新养老服务方式,丰富养老服务内容,推进医养融合,推行“互联网+养老”,打造没有围墙的虚拟养老院。强化养老服务监管,完善养老服务标准,引导和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加快养老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普遍建立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和照护补贴“三大补贴”制度,稳步提高老年人福利水平。

建立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加快推行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分层分类分步骤将各类困境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加大留守流动流浪儿童群体保护,拓展孤儿安置渠道,开展面向所有儿童的救助保护服务。加强儿童福利设施建设,建成石家庄市儿童福利院,发挥市级儿童福利机构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推动将儿童福利服务纳入政府购买范围,扶持儿童福利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儿童福利服务。

全面实施残疾人补贴制度。建立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与相关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有机衔接,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全市残疾人小康进程。

大力发展壮大慈善公益事业。加快慈善事业法治化进程,加强慈善主体培育力度,探索慈善事业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的政策衔接。加强对慈善组织的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公众监督,逐步形成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机制相结合的监督管理机制,促进慈善事业公开透明。建立志愿服务管理数据库,完善志愿服务记录制度,构建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的慈善志愿服务体系。

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扎实推进殡葬改革,强化殡葬行业监管,理顺殡葬管理体制,提高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殡葬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建设,整合资源,优化殡仪服务设施布局,坚持服务、管理、标准三统一。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含公益性公墓)县级行政区域覆盖率达到70%。在全市继续推行殡葬惠民政策,实现政策的全覆盖。

专栏31 社会福利重大工程

1.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市级建一所不少于500张床位护理中心;市内区建一所不少于200张床位护理中心;2018年其他县(市)、区建一所不少于300张床位,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护理中心。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所有的街道(乡镇)实现全覆盖,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全覆盖,全市建成3个高端养老社区。

2.儿童福利设施建设工程。建成市级儿童福利院,市级儿童养育床位达到500张。

3.精神病人福利设施建设工程。建成市级精神病人福利院。市级精神病人福利护理床位达到350张;建设县级精神病人福利设施16个,每个达到床位300张。

4.每个县(市)、区建有一所专业化残疾人康复机构,每个社区、农村依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建立残疾人康复站。特教机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设立残疾人康复室。每个县(市、区)建立1—2所专业化的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规范化的社区残疾人日间照料中心。

5.慈善捐赠设施建设工程。新建8家慈善超市门店,每家建设面积约为60平方米,建立健全基层捐助站点752个,街道不少于10平方米,社区不少于15平方米。建立捐赠物资分拣集散处理基地21个,其中市级3个,每个建筑面积约50平方米;县级18个,每个捐赠物资分拣集散地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6.殡仪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完成市殡仪馆的改扩建,建设市级公益性公墓一处,统筹殡仪服务设施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对鹿泉区、藁城区、栾城区殡仪馆进行改造,加快公益骨灰安放设施建设。

第七节 实施健康石家庄工程

实行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和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推进健康石家庄工程,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妥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巩固和深化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和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长效补偿机制,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大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明确功能定位,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医药分开。推进京津冀医疗卫生协同发展,提高省会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完成与省、县平台连接,全面推广居民健康卡项目,推动“互联网+医疗”卫生发展,促进智慧医疗服务和健康大数据的应用。

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科学布局医疗卫生机构,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农村流动,建立上下联动、衔接互补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快社会办医机构发展,推进非营利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完善纠纷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到2020年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达到6.5张,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8人,注册护士数达到3.14人。

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不断改善城乡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全面推进国家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设,加快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积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加强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完善防治工作体制,每年对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进行考核。加强重点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严重精神障碍等综合防治,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健康相关危险因素追踪与控制,加快伤害防治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抓好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用人单位负责、行业规范管理、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体系,确保职业病得到遏制,劳动者健康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强化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健全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体系,依法履行卫生计生执法职能。完善卫生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提升市县两级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市”建设。实施“国医堂”升级提标工程,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巩固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堂一馆”模式,加大中医药特色示范卫生室建设力度。拓展中医药服务功能,强化内涵式发展,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城市。加快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将师承教育贯穿于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个阶段,建立具有行业特点的现代中医药教育体系。继续推进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快培养高层次和基层中医药人才。

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全面实施一对夫妻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打造生育友好型社会。积极实施优生促进工程,努力提升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推进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帮扶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注重家庭发展,建立完善包括生育支持、婴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年人健康等方面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提高全社会老龄意识,加强部门协作,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龄事业。积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完善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营造全社会关爱老年人、尊重老年人、帮助老年人的浓厚氛围,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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