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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十三五规划:实施节能改造抓好火电等节能工作 推动宁化、尤溪等发展陆上风电(全文)

2016-07-04 09:01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能源十三五规划火电三明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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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快互联网+益民服务拓展。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的新兴消费,在零售、餐饮、娱乐、家政等领域培育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新模式。利用互联网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与省内外三甲医院合作开展远程医疗,发展互联网医院、紧密型医联体,鼓励健康服务机构利用大数据,提供长期跟踪、预测预警的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推动教育机构利用数字教育资源和服务平台,探索网络化教育模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大力发展智能家居产业,扩大居民信息消费。

三、提升互联网+基础服务保障。建设统一的“大数据”平台,开放交通出行、医疗健康、就业和社会保障、经济统计等政府数据,鼓励社会化增值开发利用,创新发展大数据产业。制定政府和企业信息化服务采购政策,推行信息服务外包,减少政府和企业自建数据中心和应用系统。加快物联网技术研发平台、智慧云平台、政务数据云平台、节能环保服务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育2家以上工业物联网示范应用龙头企业。发挥生态旅游资源优势,推动国家部委、央企、互联网企业等来明开发大数据应用,打造大数据产业集聚区。

专栏10:互联网经济发展重点

培育六大“云工程”:农业合作云,立足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托网上商城及供销社和邮政下沉渠道,打通农产品生产和流通通道;工业制造云,依托先进制造业服务平台,建设“海西工业云”;智慧森林云,依托福建北斗,组建以林权交易为主体的森林云服务平台;竹业联盟云,依托永安竹业研究院、云竹网,整合竹产业链;旅游文创云,挖掘三明旅游文化资源,开发旅游文创云;智慧三明云,依托数字城市建设,推进智慧城管、智慧交通、智慧商圈、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社区、智慧乡村建设。

争创省级“互联网+”先行试点:重点在互联网+传统老工业基地提升改造、森林生态空间信息化及林产业互联网创新、农村电子商务等方面,建成一批应用示范项目。推动各县(市)建成一个互联网经济特色产业园,市区建成两个互联网经济集中区。

第三章 培育经济发展新动力

强化改革、开放、创新“三大动力”支撑作用,继续促进投资、消费、出口“三驾马车”协同发力,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形成经济发展的新动能。

第一节 积极扩大有效需求

统筹发挥好投资、消费、出口的作用,做好传统动力挖潜工作,推动新旧动力平稳接续,合力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

一、发挥投资对增长的关键作用。把投资的重点放在“调结构、补短板、惠民生”上,打好投资政策组合拳,精准扩大有效投资,保持固定资产投资合理增长。调整优化投资结构,加大城市公用设施、交通、水利、环保、能源、电网、信息通信、美丽乡村等重点领域投入力度,增加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制造业的投资比重,推动投资向社会民生、社会治理等领域倾斜。深入实施项目带动,完善项目储备管理、协调服务、要素保障、督促推进等机制,落实领导挂包、并联审批、网上审批、全程代办等制度,加快推进“十百千”计划项目和年度重点项目建设。围绕产业转型升级、生态文明建设、公共消费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一融双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策划实施一批对接国家工程包的重大项目。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支持,加强与央企、民企、外企合作,在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领域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企业通过上市、“新三板”挂牌、债券融资等方式直接融资。

二、发挥消费对增长的基础作用。以深化消费领域改革为动力,挖掘消费潜力、增强消费供给、激发市场活力、改善消费环境,让群众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促进消费扩大和升级。落实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配套措施,建立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稳定增加中低收入居民的收入,释放农业转移人口等新兴消费群体的消费潜力。丰富市场消费供给,瞄准群众多样化需求,着力扩大信息消费、促进绿色消费、稳定住房消费、升级旅游休闲消费、提升教育文体消费、鼓励养老健康家政消费,大力发展汽车、住房、家电、教育、旅游等民生领域信贷消费,引导消费朝着智能、绿色、健康、安全方向转变。优化消费环境,合理布局消费网点设施,加快城市综合体、城市商圈、商业街区、专业市场建设,改造提升城乡流通体系,加强农村信息网络、交通、物流、金融等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农村电商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健全信用记录、消费维权等体系,营造安全消费环境。

三、发挥出口对增长的促进作用。实施优进优出战略,创新外贸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促进出口稳定增长。优化出口结构,巩固提升林产品、农副产品、纺织品、化工产品等传统优势出口产品,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附加值,扩大技术和资金密集型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和节能环保产品出口比重,加快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开拓多元化市场,在巩固传统市场的基础上,积极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出口市场。加大对出口企业扶持力度,全面落实出口退税政策,清理规范出口环节收费,为外贸企业减负。优化通关环境,依托三明陆地港、航空港,打造高效率、低成本的综合物流平台,提高通关效率。鼓励外贸企业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积极出境参展,多渠道建立国际营销网络。

第二节 加强创新驱动能力建设

以创新基础能力建设为重点,瞄准产业技术瓶颈、民生重大需求、可持续发展难题,重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推动三明科技创新迈上新台阶。

一、提升创新基础能力。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新建和提升一批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和行业技术开发基地,加强产学研结合的中试基地和共性研发平台建设,构建开放共享互动的创新网络。引进国内外知名大学、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在我市设立研发机构,重点推进机科院海西分院、清华大学新能源汽车研究所、国家花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重汽海西汽车技术发展中心、机科院将乐半固态技术应用研究所、永安竹产业研究院等重大研发机构建设和成果转化。推进创新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试验区、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辐射带动能力。

二、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提高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面,培育一批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支持以企业为主承担重大科技专项等创新项目。加大普惠性财税政策对企业创新的支持力度,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政策,推动设备更新和新技术应用。提高技术创新在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中的比重。

三、健全创新服务体系。加快发展研发设计、创业孵化、检验检测、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业,打造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科技服务业集群。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鼓励构建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合作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提升6˙18虚拟研究院等一批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各级各类创新平台向全社会开放,促进公共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

专栏11:科技创新重大工程

重大创新服务平台:推进机科院海西分院先进制造技术服务平台、6˙18虚拟研究院机械装备分院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十三五”期间新增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5个、重点(工程)实验室5个。

科技孵化器:加快中节能三明节能环保孵化器、机科院海西分院先进制造孵化器、通用三明产业园纺织孵化器等科技孵化器建设,“十三五”期间新增10个专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

第三节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推进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建设,强化要素投入和创新引领,全面落实创业创新促进政策,激发创业创新活力,打造经济增长新引擎。

一、加强创业创新载体建设。鼓励民营机构、龙头企业、高等院校建设和运营一批专业科技企业孵化器。支持个人创业和草根创新,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利用高等院校教育资源、大学生创业园、产学研合作基地等,设立公益性创业创新场所。鼓励大中型企业建设企业众创空间,培育内部创客文化,激发员工创造力。盘活用好老厂房、旧仓库、存量商务楼宇、传统文化街区等资源,培育一批创业基地、创新工厂,创建一批国家、省、市级创业基地。培育发展创业创新服务实体,推进生产力促进中心、创业服务中心等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推广“创新助理”外包服务。

二、完善创业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清理、调整与创业创新相关的审批、认证、收费、评奖事项,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过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放宽小微企业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登记,推行社区小微企业家庭服务备案制度,降低中小企业设立门槛和成本。设立科技创新引导基金,建立从实验研究、中试到生产全过程的科技创新融资模式,促进创新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完善科技创新激励机制,落实高校、科研院所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和处置权改革,推动企业实行科技创新股权和分红激励机制。完善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机制,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开放共享自有科研设施,利用财政资金购置的重大科学仪器有序向社会开放。实施发明专利提升计划,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机制。支持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在政府采购中加大对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力度。

三、优化创业创新政策环境。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和统筹力度,设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实行“创新券”制度,鼓励引导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支持创业创新企业发展。强化财政资金杠杆作用,运用“资金池”“风险池”等融资模式,强化对创业创新企业的信贷扶持。落实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税费优惠政策。以购买服务、后补助、绩效奖励等方式,为创业者和创新企业提供仪器设备使用、检验检测、知识产权、数据分析、法律咨询、创业培训等服务。

四、积极培育创业创新主体。实施工程技术人才回归创业工程,鼓励明籍在外工程技术人才回乡创业创新,在研发项目立项、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鼓励国家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进入众创空间创业。实施大学生返乡创业计划,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扶持政策范围延伸至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鼓励设立各类返乡创业园。简化外籍高端人才来明开办企业审批流程,吸引市外人才来明创办科技型企业。鼓励台湾青年大学生、科技创新人才、台湾资深创业导师及专业服务机构来明创业。支持妇女围绕传承民族文化从事手工业创业,开发民族、民间手工艺新作品。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制度,充分调动各类创业创新主体的积极性。

第四节 强化人才支撑引领作用

加快人才强市建设,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突出“高精尖缺”导向,统筹抓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为三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一、突出高端人才引领。坚持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与用好本土人才并重,深入推进“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通过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支持一批领军人才、激励一批优秀人才等方式,加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力度,力争有20人入选省引进人才“百人计划”。 实施三明人才“特支计划”,有计划、有重点地遴选支持一批在产业发展、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领军人才,力争有30人入选省特支人才“双百计划”。

二、加快产业人才集聚。深入实施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111”人才集聚工程,打造海西三明生态工贸人才聚集区,建设5个产业人才聚集基地,培育10个企事业人才高地,搭建6大人才工作平台。围绕重点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需要,深化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厦门大学、北京林业大学等高校的校地合作,依托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开展政产学研合作,共建产业研究院、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新型研发机构。支持三明学院、三明职业技术学院、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等市内高职院校根据企业人才需求,优化专业设置,通过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等方式,与企业联合培养本土技能型实用人才。

三、创新人才工作机制。着力创新人才发现评价机制、使用激励机制、流动保障机制,提升人才工作水平。建立人才服务绿色通道,依托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帮助解决住房保障、配偶安置、子女就学、医疗保障、社会福利等问题,营造栓心留人的良好环境。优化人力资本配置,完善人才流动的制度体系,畅通人才流动渠道,清除人才流动障碍,提高社会横向和纵向流动性。重视加强基层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培养本土人才,继续实施引进生、选调生、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计划,引导各类人才特别是高等院校毕业生向农村基层、企业一线流动。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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