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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三五”发展规划

2016-07-18 16:08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关键词:充电设施电动汽车浙江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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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适度超前。坚持从发展全局的高度整体统筹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顶层设计,科学确定发展规模、空间布局和建设时序,确保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模适当超前,形成较为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以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带动和引领电动汽车发展。

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根据各地实际和不同类型、不同用途电动汽车充电需求,遵循“市场主导、快慢互济”的技术导向,因地制宜、分类有序推进各地、各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同步建设充电智能服务平台。

市场主导、互联互通。坚持市场化的发展方向,积极鼓励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创新商业模式,加强政策协调,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努力实现充电基础设施的可盈利。坚持互联互通的理念,坚定推进统一标准和产品互联互通,促进信息互联互通。

三、发展目标

(一)整体目标。到2020年,新建集中式充换电站[1]800座以上、分散式充电桩[2]21万个以上,具备满足23万辆以上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的能力,力争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目标。

(二)分领域目标

1.专用充电设施[3]发展目标。依托公共服务领域自有停车场站(位)建设专用充换电设施,满足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到2020年,新建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换电站400座以上。

2.自用充电设施[4]发展目标。在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内部停车位加快推进以交流慢充为主的自用充电桩建设,满足普通电动乘用车基本充电需求。到2020年,新建用户自用充电桩19.8万个以上。

3.城市公用充电设施[5]发展目标。依托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路边临时停车位配建以直流快充为主的公用充电设施,适度建设独立占地充换电站和其他类型充换电站,满足电动汽车补充充电需求。到2020年,新建各类公用充换电站240座以上、公用充电桩1.2万个以上。

4.城际公用充电设施发展目标。以高速公路服务区为重点,全面建设城际快充站。到2020年新建160座以上高速公路城际快充站,基本满足城际交通充电需求。

图1:“十三五”集中充换电站分类型发展目标

(三)分区域目标

根据各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城市特点、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进展等因素,将我省划分为率先发展地区、加快发展地区、积极发展地区、高速公路四类。到2020年,率先发展地区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0.9公里,公用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7;加快发展地区、积极发展地区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2公里,公用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12;高速公路基本实现全覆盖。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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