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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批动力电池规范目录4大猜想

2016-08-31 09:43来源:高工锂电作者:赵冲关键词:动力电池电池目录动力蓄电池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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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II认为,建立完善的退出机制不仅可以保持整个行业的“生态平衡”,让那些不创新、进步慢的企业退出,鼓励发展更好的企业进入;而且可以产生巨大的警示作用,增强相关企业的忧患意识,促使企业持续科技创新、转型升级,从而推动整个产业的发展。

北汽新能源一位负责人向高工锂电网表示,动力电池的目录退出机制要成为衡量企业发展的“动态尺子”,千万不能再重复当年传统汽车目录管理的错误。

真的会跟新能源汽车准入联动?

今年5月,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修订版――征求意见稿)》,规则明确指出:新能源汽车所装用的汽车动力蓄电池(包括超级电容器)单体和系统生产企业均应满足《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的要求。

更早之前的是4月底,工信部发布“关于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以及动力电池新国标后,江淮等新能源主流车企就已经接到工信部的通知,要求在两个月内按照标准对所使用的电池进行升级。

新能源车企还接到消息,在6月30日会有一个正式的文件下发,届时《动力电池规范条件》将由推荐标准变成强制标准,也将成为新能源汽车能否获得国家补贴的第一道门槛。

也正是这样的传闻引发了动力电池企业申报目录的急迫感,也导致了不少车企开始打算切换掉没有入目录的动力电池供应商。

如今三个月过去了,工信部仍然没有明确发文,但这也没有让车企有丝毫放松,“虽然没有公布,但整车企业都在按要求做调整。”

风向在8月中旬开始转向,8月16日,工信部公开征求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的意见。该意见是对5月规则的升级,从规则到规定的文件名称升级,体现政策的约束力大幅提升。

在8月的规定修订稿中,并没有提到与动力电池规范目录联动,有业内人士猜测,此举可能意味着政策层面放松了此前对于目录强制化的打算。

不少车企和动力电池企业的一致观点是,政策层面其实不应该将将规范目录设置为强制目录,这并不利于行业的发展,相反,监管层只需要在一些具体的产品参数及指标上设立一些参考标准,具体的选择权应该交给车企和终端消费者。

GGII的判断指出,尽管8月发布的规定修订稿没有将“新能源汽车企业及产品准入”和《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挂钩,但是从“新能源汽车企业及产品准入”到“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补贴车型)”,这其中可能还有相关的审查标准。动力电池目录作为管理部门衡量电池企业实力和产品性能的一个标准,可能会在后续的规定中有所体现。 

原标题:第五批动力电池规范目录4大猜想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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