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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朔州十三五规划:积极规划申报一批新的火电项目 打造千万千瓦级煤电基地(全文)

2016-09-13 08:20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能源十三五规划电力十三五规划山西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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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区域特色现代农业。跨区域、集群式、板块化建设一批优势农产品产业区和产业带。四个平川县区重点发展玉米、瓜菜、设施农业和规模健康养殖等高产高效农业板块;平鲁区和右玉县重点发展杂粮、马铃薯、胡麻和生态畜牧养殖等特色农业板块。实施粮食高产创建工程。在朔城区、山阴县、应县、怀仁县规划建设玉米优势生产区,打造一批万亩粮食高产示范片,带动全市粮食生产水平有较大提高。开展杂粮产业振兴工程。重点发展燕麦、荞麦、谷子、绿豆等4种优势杂粮,集中打造20万亩有机燕麦、10万亩有机荞麦和10万亩杂交谷子基地和10万亩绿豆基地,建设杂粮生产示范基地县和集中连片的杂粮种植带、种植区,打造有全国影响力的杂粮专业市场。设施农业提质增效工程。坚持工业化、企业化运作为主,农户家庭生产为辅的理念,大力推广设施蔬菜专用优良品种、新型材料、新型机具、新型肥料、高效低毒农药和采后商品化处理等综合配套技术。全面实施无公害发展战略,积极打造绿色品牌,推进设施蔬菜适度规模发展,加强设施蔬菜标准园创建和管理,到2020年,设施农业发展到20万亩。促进果业和中药材产业发展。建设50万亩道地中药材基地和30万亩水果基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整合各类资金项目,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每年完成11.2万亩田间工程建设任务。积极推进土地整治工作,加快推进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项目,突出抓好7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发展保护性耕作和机械深松整地,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实现粮油高产基地和蔬菜标准园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种业创新工程。围绕玉米、马铃薯、杂粮、瓜菜四大产业,完善良种繁育、新品种展示示范、种子质量检验、种子信息网络等支撑服务体系,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农产品品牌塑造工程。把发展现代农业与实施品牌战略相结合,以优势企业为依托,积极开展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有机食品认证,支持龙头企业开展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进出口基地认证的申报工作。财政奖励与企业宣传相结合,大力打造特色名牌产品,不断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农业机械化提升工程。大力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大农业生产关键环节和农机化薄弱环节生产机械补贴力度。推广普及新机具,确保农机化综合作业水平再提高。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推进特色农产品加工基地建设和生态畜牧基地建设为目标。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要把产业链、价值链等现代产业发展理念和组织方式引入农业,延伸产业链、打造供应链、形成全产业链。做优一产,优化产业结构、生产结构、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推动粮改饲统筹,农牧结合,使农产品生产更契合消费者需求。做强二产,以市场为导向,全产业链开发名特优产品,向产业链要效益,向品牌要市场,做大做强一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做活三产,加快“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将现代信息技术融入农业生产,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农民在产业链、价值链中的利益分享比例。

构建新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引导规范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大力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每年至少认定市级示范社20家,县级示范社每县至少10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0个,提升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的带动能力。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六个一批”,全面提升我市农业产业化水平,即:打造一批年销售收入超50亿元、10亿元的标志性龙头企业;形成一批相互配套、功能互补、联系紧密的龙头企业集群;建设一批与龙头企业有效对接的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原料生产基地;培育一批产品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高、影响范围广的全国知名品牌;扶持建设一批大型农产品产销地批发市场和现代农业物流中心;构建一批科技水平高、生产加工能力强,上中下游相互融合的优势产业体系。到2020年,培育年销售收入在50亿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一家,10亿元以上的5家,1亿元以上的30家,农产品加工销售收入突破260亿元,五年平均增长7.63%。围绕全市种植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加快服务体系建设,增加投入,加大种子、土肥、技术、植保、植检等体系的建设力度。加强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和防控能力建设。建设农业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平台以及朔州名优农产品展示展销电子商务平台。

扶持农产品新型流通业发展。加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和农村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着力打造雁门关农产品物流园区,推进4个农业部定点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升级。创新流通方式和流通业态,推动专业合作社与超市、学校、企业、社区对接,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切实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加快把我市特色优质农产品推向全国市场。发展农产品“互联网+”电子商务。建设网上交易平台,完善信息查询、信用保证、网上签约、纠纷仲裁、网络结算、送货验货等制度,规范网上交易行为,促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

第七节 全力推进“三个突破”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推动金融振兴、科技创新和民营经济“三个突破”,着力解决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难题,促进经济持续平稳发展。

大力促进金融振兴。不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加大各类金融机构发展力度,千方百计拓宽融资渠道,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加快融资机制、方式、服务创新,逐步建成体系健全、竞争有序、运行规范、监管科学,与实体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推进多种金融机构健康发展。开展金融招商活动,吸引各金融机构在我市落户或开办分支机构。加快推进地方金融机构改革,组建朔州农村商业银行。扶持发展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建立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鼓励设立村镇银行,试点发展民营银行,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发挥信贷融资主渠道作用,深化与省级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争取对我市信贷投放和资金配置,争取授信规模扩大和审批权限下放。灵活运用PPP等新兴投融资模式,探索建立政府引导、政企分开、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投融资机制。设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和互助担保基金,扩大抵押品范围,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建立农村产权评估、收储、流转、处置服务平台,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稳妥发展互联网金融,推动第三方支付、P2P、互联网理财和股权众筹等互联网金融业发展。积极推动资本市场发展。加快培育上市公司,支持实力强、成长性好的优秀企业上市融资,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在新三板、创业板上市。创新债券融资方式,引导企业通过发行各种债券开展直接融资。推动险资入朔,强化保险资金在我市基础建设领域的投资。吸引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向民间资本开放金融股权,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农信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改制和设立。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设立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加强诚信体系建设,鼓励新型地方金融机构加入征信系统,完善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建立金融监管部门风险防范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金融风险防控监管,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力争到2020年,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比达到65%以上,直接融资占全社会融资总量的比重达到20%,全社会融资总量比2015年翻一番。

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破除一切制约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最大限度释放全社会的创新活力与潜力,向科技要效益,向创新要动力,实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的有机统一和协同发展,形成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新格局。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从项目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组建朔州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导机构,指导全市企业创新工作。由科技部门牵头建立委局联席会议制度,设立统一的科技项目分类类别,统筹资金、项目,建立科技公用信息平台,负责市级科技项目的统一管理。加强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改革,完善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的科技研发投入机制,将科技投入作为公共财政预算保障重点。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建设技术研发机构。加大力度支持企业创办研发中心,提高大型企业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经营业绩考核制度,落实和完善国有企业研发投入考核措施。引导中小微企业开展创新活动,引导本土企业家投入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行列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深化产学研合作。在新材料、现代煤化工、电子信息、陶瓷产业等领域,依托优势企业,联合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运用市场机制汇聚创新资源,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重点围绕制约我市产业创新驱动的关键技术,以园区为载体、企业为依托,引进一批科技创新创业实体,组建跨区域协同创新中心,积极与外地高校或科研机构开展合作。深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改革。赋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自主处置权,完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激励机制。支持办好朔州市职业技术学院、朔州高等师范专科学校、中北大学朔州校区等三所高等院校。建设好我市科技创新基地和大学生创业园区,打造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基地、新兴产业孵化基地、大众创业培训基地。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强化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和中介机构建设。落实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建立统一的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实现大型科学仪器等开放共享。加快推进固废工业园区粉煤灰综合利用研发中心及中试基地建设。加强以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高端陶瓷、固废综合利用、特色现代农业等为重点的科技攻关。落实“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互联网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到2020年,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R&D)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2.4%以上;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1.1件; 技术合同交易总额1.3亿元;朔州市科技创新创业园全部建成,入住科研机构30家以上,在孵企业达到80家;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共计达到4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产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占比超过15%。

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推动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做优做强。进一步放宽民间资本投资领域,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都应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凡是政府已向外资开放或承诺开放的领域都应向民间资本开放,推动全领域、全产业链向民间资本开放。全面梳理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金融、用地、财税、就业、投资、减负等各项政策,清除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性障碍。从朔州实际出发,细化、量化政策措施,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实,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财物权、经营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按照“提升二产、推进一产、发展三产”的思路,加快民营经济转型发展。大力支持民营企业投资现代农牧业,支持资源型传统产业加快改造提升,淘汰落后产能,推动民营企业向现代服务业和新兴产业转型。鼓励引导民营企业走“专精特新”路子,努力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推动企业产业集群发展,构建品牌优势、特色优势、协作优势。鼓励民营企业发展“互联网+”产业。支持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健全创新平台、创新载体,加强产学研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升民营企业创新发展能力。落实扶持民营企业创业园、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等各类创业基地建设的优惠政策,强化创业培训,深化创业服务,努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整合现有资源,加快民营企业服务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各项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优化中介服务机构的组织制度、运行机制和发展环境,为民营企业提供“找得到、用得起、有保证”的服务。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模式,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民间资本通过出资入股、并购股权、收购闲置资产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兼并重组。推动民营企业管理创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进一步开展“朔州企业家投资在朔州”活动,促进民营经济开放合作。进一步创优民营经济发展的政务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和舆论环境,营造尊重、支持、善待民营企业的良好氛围。到2020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达到740亿元,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55%;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年均新增1.5万人以上。

第八节 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贯彻人才优势要求,深入实施《朔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坚持培养与引进并举的人才开发模式,实施各类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工程。对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探索开辟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探索建立人才服务保障配套管理办法,开展“朔州人才回朔州”活动,探索建立“朔州籍人才信息库”,鼓励回乡创业投资,为家乡建设贡献力量。建立健全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加快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建立健全人才参与科技成果收益分配机制,研究制定有利于成果转化的收益分配政策。制定完善支持创新型小微企业、创新型人才成长政策体系。坚持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六支人才队伍”一齐抓,加快完善人才资源信息网络体系。建立和完善促进人才流动的有关制度,营造尊重人才、有利于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把我市建设成适宜各类人才创业创新的集聚地。

建立高端人才引进激励机制。本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围绕主导产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学科发展,以政府为引导,以企业为主体,以互惠互利为纽带,灵活采取党委政府邀请、用人单位聘请、项目合作引进、搭建创新平台、开设论坛讲座等方式,积极探索人文关怀为先,不迁户口、不改变人事关系、不受地域和时间限制的“柔性”引进机制,大力引进集聚外脑外智,破解朔州高层次人才缺乏、人才引进留住难的问题。对引进的人才除了给予相应薪酬待遇外,还要帮助解决在医疗卫生、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学术交流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营造有利于高端人才引进的环境。重点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带动产业升级或实现成果转化的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2020年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达到400人左右,现代煤化工、新能源、装备制造、新材料、文化旅游、物流等新兴产业领军人才达到100人左右,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达到2.6万人。

完善现有人才流动使用机制。深化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打破身份限制,改进科研人员薪酬和岗位管理制度,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到企业兼职,兼职经历纳入专业技术岗位职务考核内容,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优先予以考虑;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3年内保留原有身份和职称,档案工资正常晋升;允许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设立流动岗位,支持和鼓励企业技术带头人、技术骨干到高校、科研院所担任导师、教授,从事科研和教学任务。

建立领导干部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充分发挥和调动高层次人才在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党委政府领导结合所分管的工作和包联的重点项目或企业,加强同高层次人才的联系,每季度与高层次人才至少联系1次,通报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情况,听取对党委政府决策、重点政策法规制定和重大项目实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创新实施产业首席专家(顾问)制度,探索“聘请一名首席专家,引入一个高层次人才团队,培育一支本土人才队伍,提升发展一个产业”为特色的人才嫁接新路,最大程度地引进和培训我市各类产业发展所需的各类人才。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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