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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增量配电网试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各路财神可能都非常关注增量配电网投资收益率的问题,现有的增量配电业务相关政策文件对收益率这个问题大多语焉不详,这就造成两种理解倾向,一种是乐观主义,觉得增量配网投资大有前途,收益率可观,而且似乎未来政府还会保证收益率实现;另一种是绝对悲观主义,觉得增量配网并未明确界定收益率,未来投资收益风险极高,很难有明确的收益预期。
这里从个人理解出发,分享一下相关观点,仅供参考,说的不对的地方还请包涵。
一、增量配网投资收益率的逻辑基础是“准许收益”
配网投资收益率不是一个很严谨的概念,在政策文件里这个概念应该对应的是“准许收益率”。因为增量配网作为自然垄断环节,其投资和收益是通过增量配电价格去收回的。
虽然目前增量配电价格有四种定价方法(招标法、准许收入法、最高限价法、标尺竞争法),但是就中长期来说,在大部分存量配电资产转为增量,以及新建的增量配网建设期完成后,增量配电价格还是要回归到“准许成本+准许收益”的。
即使不采用准许收入法最终确定价格,但是监管部门大多采用准许收入+准许收益的方法去计算和评估某个项目的实际收益情况。这也是国际国内对自然垄断的管网型资产,进行价格管制的一种较为有效的监管手段。
所以要讨论增量配网投资收益率,离不开对“准许成本+准许收益”中长期定价机制的理解。
二、增量配网投资收益率如何确定
由于各种原因,对于增量配网投资收益率的形成,在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关于制定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的指导意见》中并未明确提及。我们可以参考《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以及《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这两个文件,去理解类似的价格管制思路作为参考。
1、天然气管道的投资收益率
对新成立企业制定管道运输试行价格,原则上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成本参数,以及税后全投资收益率的8%、经营期30年确定。
2、省级电网的输配电资产准许收益率
准许收益率=权益资本收益率×(1-资产负债率)+债务资本收益率×资产负债率
包含了权益资本收益率和债务资本收益率两个部分,其中债务资本收益率参考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和电网企业实际融资结构和借款利率核定。
这里我们主要看权益资本收益率,它又包含两部分,
(1)政策性有效资产(基本上就是电网公司未投资而无偿获得的政府资产),按照1%核定;
(2)电网公司投资的资产,按照无风险收益率+有风险收益率两部分构成。其中无风险收益率=1月1日-6月30日国家10年期国债平均收益率;有风险收益率=4%。
按照2017年的10年期国债平均收益率3.5%左右(估算值并非精确计算)核算,本监管周期省级电网的输配电资产准许收益率应该在7.5%左右。
三、对增量配网投资收益率的判断
增量配网作为社会资本投资的电网资产,理论上应该不低于甚至略高于省级电网的投资收益率,这样才能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增量配网的投资,所以个人判断,增量配网的税后全投资收益率至少应该在8%以上甚至更高,才能具备足够的吸引力。
四、对增量配网的投资收益率的理解
1、是一个系统的概念
参考电网的准许收益率,包含了权益资本收益率和债务资本收益率,权益资本收益率是无风险收益率+风险收益率,债务资本收益率还要考虑借款利率和基准利益的差值如何分配(这里还涉及到激励型监管的内容),所以最终收益率的形成和计算,是一个系统性测算的结果,绝非拍脑袋就有。
2、是一个中长期概念
增量配电网的投资收益率,是整个经营期全过程收益率,而不是某个监管周期或者某一年的短期收益率,特别是针对某些完全新建的增量配电网,项目投入阶段,权益资本收益率甚至可能是负的。认为增量配网一投资马上就能获得高收益的想法是非常错误的。
3、是一个动态的概念
和电网的准许收益率一样,增量配网的投资收益率也是一个动态调整的过程,每个监管周期都可以进行调整。监管部门通过测算每个增量配网的成本、收益和投资情况,结合增量配网的运营服务水平,在每个监管周期根据不同的监管策略,做出相应的调整,可以上调或者下调增量配电价格,并反映到投资收益率。
4、是一个平均的概念
一是时间上的平均,这个前面已经提到了,是一个全周期的总体平均收益率;二是地理上的平均,除非有特殊的原因,监管部门一般以全省(市)或者某个地区同类型增量配电网的平均收益水平去考量具体配电网的收益率水平,然后去核定个体的配电价格,或者采用激励性监管或者限制性监管去确定。
五、总结
增量配网的投资收益率,或者是准许收益率是个较为复杂的概念,除了和收益率的形成逻辑相关,更涉及到具体每个项目的负荷、电量、投资、成本、利率、风险、服务水平、技术等级、省网输配电价、增量配电价格等一系列要素,更和增量配电网的建设运营密切相关。
一个优质的高收益增量配电项目,需要进行的是全生命周期的全过程全维度管理,特别是优质运营确保全程收益。
衷心希望投资增量配网的各位财主们都能可持续的发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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