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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烧发电上市公司差异性分析

2018-10-25 13:12来源:公用环保郭丽丽团队作者:郭丽丽关键词:垃圾焚烧发电上网电量发电行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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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上网电价

公司垃圾焚烧所产生的上网电价由电力部门全额收购。电价政策方面,2012年3月2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要求“以生活垃圾为原料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先按其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进行结算,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暂定为280千瓦时,并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含税);其余上网电量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该通知自2012年4月1日起执行, 2006年1月1日后核准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按该规定执行。

上市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普遍为0.65元/度,早期投产项目低于0.65元/度,如上海环境江桥项目(2005年投运)上网电价0.5元/度,中国天楹深圳平湖项目上网电价0.58元/度。

针对市场对于垃圾焚烧上网电价下调的风险,我们对垃圾焚烧发电上网电价补贴占可再生能源基金支出的占比情况进行了分析: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垃圾焚烧发电上网电价高出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实行两级分摊。其中,当地省级电网负担每千瓦时0.1元,电网企业由此增加的购电成本通过销售电价予以疏导;其余部分纳入全国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解决。

  • 按照2016年各省垃圾焚烧处置量,吨垃圾上网电量280度测算,全国垃圾焚烧发电上网需要可再生能源基金约32亿元。

  • 财政部2016年财政决算支出中,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安排支出共595.06亿元。


垃圾焚烧所需的补贴基金占比仅5.4%,占比非常小。另外,目前全国仍然处于垃圾焚烧处置占比急需提升的阶段,短期垃圾焚烧上网电价补贴下调可能性非常小。

2.3 项目运营阶段

运营项目所处阶段将会影响税收优惠和偿还贷款情况。

2.3.1 税收优惠

垃圾焚烧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包括增值税优惠和所得税优惠。

增值税即征即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5]78 号“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对垃圾处理劳务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70%,对垃圾以及利用垃圾发酵产生的沼气生产的电力或热力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 100%。公司按权责发生制处理增值税优惠,计入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和其他应收款。6家上市公司在增值税优惠政策上基本相同。

2018年5月1日起,行业增税税率由17%下调至16%;未来预期的增值税“三档变两档”,降低增值税税率。由于行业本身的即征即退政策,税率变化对行业整体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垃圾处理部分增值税的30%上,影响有限。

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研究制定并实施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之规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经营主体,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部分设备子公司通过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可享受15%的优惠税率。

因此,根据项目投运时间不同,各公司的所得税率存在一定差异。我们比较了6家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的所得税/利润总额比例,其中伟明环保最低,为11.95%,主要是由于新投运的永强二期项目贡献净利润较多;中国天楹最高,为22.68%,公司海外子公司的所得税率较高所致。

2.3.2 偿还贷款

垃圾焚烧项目贷款的还款期限通常为8-15年,特许经营期普遍为20-30年,还款期限比特许经营期短。当项目贷款还清后,将带来财务费用的节省和现金流净流入的增加。

2.4 会计处理方式

垃圾焚烧企业在建设收入确认、无形资产或金融资产的确认、预计负债等会计处理方式上存在差异性,造成财务报表对真实经营情况的表征出现差异。

2.4.1 建设收入的确认

在A股,对于 BOT 项目的建设业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规定判断,对于未提供实际建造服务,企业将基础设施建造发包给其他方的,将不确认建造服务收入;对于自己进行项目建设或设备制造的企业,将确认建造服务收入。

而在H股中,根据国际会计准则,无论是否将建造服务外包,BOT项目建设阶段通常都会确认建造收入。针对A股与H股BOT项目建设收入确认的不同,绿色动力在A股上市材料中,将往年国际财务会计准则改为中国会计准则,即改为不确认建设期收入。

建设期的收入确认本质上是将投资性现金流流出转化为经营性现金流流入,对于公司整体没有现金流流入。建造服务价格的确定给予企业一定报表调节空间,建设期收入确认的激进将增大后期特许经营权账面价值,增加运营期摊销金额,从而减少运营期利润。

2.4.2 无形资产或金融资产确认

垃圾焚烧项目建成后,资产负债表中将从在建工程转入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在此过程中按照是否确认金融资产分为两类:


  • 政府对于BOT项目有保底垃圾处理量,由于可以准确地估计项目运营期内每年的保底垃圾处理费收入,因此可以看做是一项金融资产。因此,公司将运营期内每年的保底垃圾处理费收入按照一定的折现率(通常为当期 5 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折现加总后,确定为该 BOT 项目的长期应收款总额。进入运营期后,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


原标题:环保细分行业横向比较系列研究——垃圾焚烧发电行业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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