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引言
增量配电网业务是当下电力改革的热点与重点,增量配电网企业如何更好进行供电服务、解决供电服务中出现的问题,是促进增量配电网企业长久发展的动力。而增量配电网企业的不断发展不仅会丰富当下的电力市场,还将会倒逼存量配电网服务的提升,从而促进整个电力行业的不断发展。
(来源:微信公众号“电力法律人茶座” ID:dlflrcz 作者:李英,王淼)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件(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及其配套文件中明确提出,“逐步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发展配电业务”,增量配电网业务进入了公众的视线。随即,在2016年10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了《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确定了相关增量配电的原则和框架问题,但对增量配电网并没有划定一个明确的范围。对于增量配电网的界定,大多出现在各省、市关于增量配电业务的试点方案中。纵观山西、贵州、福建、北京等省、市规划方案中的界定,增量配电网业务主要包括两个部分,其一为规划要求的供电范围清晰、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的新增配电网;其二为历史形成的,在各个省网公司以外的存量配电资产。
相关文件的发布,标志着社会资本允许加入到配电市场中来,也预兆着增量配电网业务的兴起。鼓励资本设立企业加入到建设、运营增量配电网业务,将会在极大程度上促进配电市场的竞争。2018年6月25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公布了第三批增量配电网业务的试点名单,至此增量配电业务试点达到了320家,而第四批增量配电业务的申报正在进行中。在增量配电网业务的不断发展中,增量配电网企业服务的问题突出起来。在这一新事物的背景下,增量配电网企业如何发挥其作用,更好为其用户提供供电服务是不可忽视的问题。
2018年12月25日,江苏省发布《江苏增量配电网企业供电服务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试行)》),该规范由总则、基本要求、服务要求以及监管措施四章组成,共计38条。作为全国首个关于增量配电网企业供电服务的规章,与先前国家或省级政府发布的较为宏观的文件不同,其对于增量配电网企业进行供电服务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规定,涵盖了对增量配电网企业的供电质量、供电安全、价格与结算等十个方面的服务要求。
纵观上述文件和规范不难发现,全国性的法律文件规定得过于原则,大多涉及的是增量配电网业务的建设或总体方向的指导;而规范增量配电网企业提供供电服务的规章制度,国家层面存在空白,仅个别省份出台了相关规定。在增量配电网改革不断加深、增量配电网企业不断兴起的过程中,增量配电网企业在供电服务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值得研究。
壹
增量配电网企业供电服务中出现的问题
01供电服务依托的相关电力
法律法规不健全
增量配电网业务作为电改之中的重点与热点,受到全国的广泛关注,各省也在积极申报第四批增量配电网改革试点。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涉及或专门针对增量配电网发布过很多意见或办法,例如《若干意见》、《办法》、《关于制定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及一系列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但这其中大多是对于增量配电网业务建设提供的法律支持。
增量配电网业务由企业进行,其最终的目的在于向用户提供供电服务,从而对配电市场起到完善的作用。就目前而言,仅江苏省对于增量配电网企业进行供电服务发布了用于省内的规范。虽然,国家级部门对配电价格等出台过相关意见,对于整个企业供电服务过程来看,这仅是其中的一个环节,并没有专门的法律或法规就增量配电网企业供电服务这一整个流程进行系统性、全面性的规定。对于增量配电网企业的准入资格、权利义务、服务要求、监管等方面,不是没有相关规定,就是规定的过于原则。在增量配电网企业在供电服务的过程,企业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不利于供电服务的进行,也会对接受供电服务的用户的权利造成一定的影响。
02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核定困难
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是电价改革这一核心的难点问题,虽然国家发改委发布了《指导意见》,鉴于全国各地的实际情况并不同,这一指导意见并没有给出具体可以实操的定价方法,仅仅对定价办法给出了较为原则性的意见。指导意见将定价方法以配电网项目是否以招标方式确定投资主体为标准,区分为两类。其一,对于以招标方式确定投资主的,采用招标定价法确定配电价格;其二,对于非招标方式确定的,提供了准许收入法、最高限价法和标尺竞争法三种方法供以选择。
配电价格作为销售电价的一部分,无论对于增量配电网企业或是用户都有很大的影响。《指导意见》将核定配电价格的权力交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行使,但对于增量配电网的配电价格核定方法规定过于原则,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核定变得较为困难。并且,鉴于配电价格是竞标过程中重要的考量因素,采招标定价法确定的配电价格在整个经营期内是否都不得改变。《指导意见》仅就企业没有达到约定标准时,可以相应核减配电价格进行了规定,但是配电价格又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并不能涵盖所有情况。对于非招标方式确定投资主体的项目,三种定价方法如何取舍对于省级部门是一项挑战,并且三种定价方法互相之间是否会造成配电价格的差异,从而影响企业与用户之间的销售电价,都是需要面对的问题。
这些配电价格核定的困难情况,也为相关企业提供供电服务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03增量配电网企业与用户间
产权分界点问题
增量配电网企业在为用户提供供电服务时,供用电设施不可或缺,设施可能由一方提供,也可能双方都有提供。在供电服务过程中,难免出现设施出现问题需要维修、看护或是更换的情形,一般来讲设施的产权归属于哪一方,就由哪一方负责对其进行相应的维护。但在实践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企业与用户之间维护责任归属于谁的纠纷,究其根本,则在于双方之间对于供用电设施的产权分界点并不明确。
增量配电网企业不同于原有的存量配电网对于产权分界点划分,作为配电市场中新兴的一部分,增量配电网企业对此并没有先例或是相关规定可循。因而,在产权分界点不明确的情况下,产权模糊的地带供用电设施如果出现问题,那么必然会引发双方间责任的推诿,从而造成供电服务无法照常进行,而由此引发的损失又会在增量配电网企业和用户之间引发新一轮的矛盾。
江苏省出台的《规范(试行)》对于产权分界点的问题有所提及,在规范第二十一条中规定,增量配电网企业应当将供用电设施产权及维护责任的划分需要包含在供用电合同内。这就是将产权分界点约定的自由完全交由企业和用户来决定,但一味将自由约定产权分界点的权利完全交给双方或一方主导,是对于非居民用户,例如工厂等用电单位,鉴于工厂等单位有独立维护相应设施的能力,这种方式是较为合适的,但如果出现约定不明的情况,纠纷也不可避免;对于居民用户而言,居民用户对于供用电设施并没有相应的维护、维修能力,对于产权分界点报以自由约定的态度,很可能造成分界点向用户一方的设施不能正常利用的情况下,居民用户陷入困境的情况,这也会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增量配电网企业供电服务的发展。
贰
对完善增量配电网企业供电服务
的法律建议
01完善增量配电网企业供电服务的法律法规
早在《若干意见》这一文件中,就提出抓紧修订相关电力法律法规的重要性,电力改革需要立法发挥引导、推动、规范、保障的作用。对于增量配电网业务的改革试点或是建设,目前存在较多的法规和政策倾斜,但要增量配电网企业发挥在供电服务这一层面上的作用,则需要确立相关企业的运营所需遵循的规则。
目前,国家层面或是其他省市对此并没有法律或法规、政策出台。增量配电网企业进入市场,进行供电服务是其必然面对的,而完善的法律法规,不仅是对接受供电服务的用户的保护,也是促进增量配电网企业更好经营与发展的有力支撑。
鉴于我国各地区内经济发展、配电市场发展不一致,并不能完全以同一标准对所有问题进行统一的规定,可以就增量配电企业的准入与退出、企业与用户的权利与义务、供电安全、供用电合同、供电行为、信息公开、政府监管等容易形成统一标准的方面进行整体性、细致的规定;而对于供电质量、服务渠道、供电价格、停限电问题等区域差异较大的问题,仅做原则性、方向性的规定,具体细化则交由省级政府部门根据各地情况出台相关法规或规章来完成。
02因地制宜核定配电价格并建立调整机制
既然需要对增量配电网企业配电价格进行核定,实际而言价格必然需要政府出手进行确定。由于我国地区之间差异较大,对于配电价格影响的因素大小也不相同,核定配电价格事项的责任由省级部门承担。这就需要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因地制宜,在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增量配电网业务发展情况,并听取增量配电网企业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后,核定配电价格。
对于非招标方式确定投资主体的项目,应当对三种定价方法进行权衡。准许收入法需要政府投入更多监管,即核定增量配电网企业的相关成本、收益和税金,确定年度准许收入,再对配电价格进行核定。最高限价法则是通过“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测算某一配电网的配电价格,再参考其他因素确定该配电网的最高限价,在最高限价下,具体的配电价格由企业提供方案,报备案即可,这一过程中企业的自主性更大,政府监管的力度较小。标尺竞争法则是在最高限价法的基础上,与区域内其他配电网价格进行加权平均来确定。对于增量配电网企业起步较晚,相关业务还不够成熟的省市,可以采用准许收入法,适度加强政府监管,以政府力量支持、引领行业服务的发展;而对于发展较为成熟的地区,可以适度让利于企业,给予企业更多地定价自主权,促进增量配电网企业的良性竞争,可在最高限价法和标尺竞争法中选择适用。
同时,无论是否以招标方式确定投资主体的项目,价格调整机制都应当存在并发挥作用,适时的价格调整可以让配电价格越来越接近其实际价值,更能准确反映出运营中的配电成本。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试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试行)》《指导意见》这两办法一意见中,都提及到应当存在一个配电价格的调整机制,并给出了一些调整配电价格原则性的条件,例如国家重大政策发生调整、重大自然灾害等。
各地应当在国家发改委两办法一意见的指导下,根据各自情况设定调整配电价格的灵活机制,包括监管周期、条件、考核等规定。配电价格的调整对增量配电网企业的供电服务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完善的价格调整机制的建立,可以激励企业提高经营效率、降低配电成本,从而达到企业与用户共同获益、供电服务市场更加完善的良好局面。
03明晰增量配电网企业与用户间
产权分界点
增量配电网企业与用户之间产权分界点的明晰,要求双方应当对产权分界点这一事项进行约定,由双方之间的约定为准,给予了企业与用户之间充分的约定自由。而对于产权分界点的确定,除了可以在供用电合同中具体约定外,在用户不愿对相关设施进行维护、自愿放弃设施产权希望由企业进行维护的情况下,还可以以双方后续达成的书面约定、产权转让协议等书面证明文件为准。对产权分界点的确定,有利于增量配电网企业与用户之间权责的分明,避免造成互相推诿、互相究责或是无人管理的纠纷。并且万一产生的不利后果,也能够清楚划定赔偿责任。
但是,这种赋予增量配电网企业与用户的自由选择权并不能一概而论,更合适的方式是根据用户类别的不同进行松紧不一的规定,而非完全自由约定。尤其对于居民用户来讲,其基本上没有独立维护或维修相关供用电设施的能力,赋予双方自由的约定权很可能使得相关企业在供电服务中逃避履行维护责任,从而使得居民用户陷入无人负责、无人管的境地。因而,对于居民用户可以采取统一规定,限制双方的自由约定,以供电接户线的最后支持物为分界点,以保障增量配电网企业供电服务的顺利进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和各个领域的人聊虚拟电厂,有三种不同的底层逻辑。发电企业:福特主义的虚拟电厂作为工业2.0的产物,现代电力系统和汽车产业的底层范式是一脉,即源自福特流水线制造、铁路的时间管理、和泰勒的工作管理。这种思维延伸到虚拟电厂,其特点是:1、强调流水线分工和协作即虚拟电厂就是电厂,电厂是电力系
5月6日,湖南省发改委关于征集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意向储备项目的通知。符合1014号文有关要求的项目均可申报,包括能源基础设施。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水力发电、天然气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清洁能源项目;储能设施项目;清洁低碳、灵活高效的燃煤发电(含热电联产煤电)项目;特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6日,河南内乡县产业集聚区增量配电运维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人是河南锦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格是584.973万元。本次运维项目内容包括:内乡县产业集聚区增量配电项目已建设完成110kV变电站2座,110kV输电线路16.59千米,10kV开闭所4座,10kV输电线路42千米;光伏电站
4月27日,作为国家首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单位的宿迁运河港配售电有限公司,正式完成虚拟电厂注册,开启增量配电网转型发展新纪元。通过数智化技术聚合分布式能源、储能及可控负荷,成功构建起“源网荷储”协同互动的虚拟电厂运营体系,实现传统配电业务与新兴能源服务的深度融合,为新型电力系统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5日,云南省丽江古城高新技术产业经济区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项目(二期)EPC总承包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本项目利用飞驰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涉及屋顶总面积约2803㎡,计划安装光伏组件共计732块,拟采用单晶单面N型组件,组件功率640Wp。直流侧装机容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新疆和布克赛尔县增量配电网项目一期EPC总承包(一标段)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35亿元,招标人为中食寰纪(和布克赛尔)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详情如下:活动推荐:第五届智能配电网建设研讨会在能源革命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的背景下,智能配电网不仅是能源互联网的“神经末梢”,更是实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能源保障和安全事关国计民生,是须臾不可忽视的“国之大者”。随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深入推进,电力系统发生深刻变化,国家电网公司加快电网高质量发展,积极应对能源转型带来的挑战,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调度系统作为电网运行的指挥中枢,亟需推动管理革新与技术创新,破解转型发
4月28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明确,经充分考虑省现行电价政策,并结合海南经济发展需求,决定采取如下定价方法制定海南省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一)最高限价法。对于非招标方式确定投资主体的增量配电网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8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明确,经充分考虑省现行电价政策,并结合海南经济发展需求,决定采取如下定价方法制定海南省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一)最高限价法。对于非招标方式确定投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5日,重庆电力交易中心转发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电力现货市场长周期多月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已常态开展的连续调电试运行基础上,计划于5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长周期多月结算试运行。出现气候异常等特殊情况时,以保障电力有序供应、保障电网安全运行为原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5日,内蒙古科尔沁左翼后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科尔沁左翼后旗自主创新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增量配电网项目投资运营主体优选结果公示,项目投资运营主体为通辽市广通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内容:配电区域内规划建设一座220千伏变电站、三座66千伏变电站及配网等。项目配电区域
5月3日,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我市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开发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提到,加强项目备案管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谁投资、谁备案”的原则确定备案主体。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由各县(市、区)供电公司向属地行政审批部门代为集中备案,也可由自然人自行
全国已有700座在国家能源局注册备案!大坝数量和整体安全形势不断迈上新台阶5月8日,随着金沙江上游巴塘水电站大坝完成备案,我国在国家能源局注册(含备案)的运行水电站大坝数量达到700座,总装机规模突破3.34亿千瓦,总库容超5191亿立方米,分别占到全国水电总装机容量的76%,全国水库总库容的52%。
1136号文,依然与2024年保障性电量和电价衔接一致136号文的出台,将从多个维度深刻影响未来中国新能源的发展,其中创新地引入机制电价对未来新能源价格、发用双方的精细化管理都将产生重要影响。新文件打破了传统的绿电定价模式,受到较大影响的主要是2025年6月1日后投产的增量项目。从首个发布136号文
2025年5月15日,浙江省轨道交通和能源业联合会联合北极星电力网在浙江杭州举办“第五届智能配电网建设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现场将设机器人互动区,云深处、宇树科技、联想将携足式机器人,杭州电力大有科技将携机器人/狗+无人物流车参会,与大家共同探讨“AI+”在电力行业的落地应用。5月15日·浙江杭
5月9日,贵州华电2025年至2026年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预估规模约950MW,框架协议期限暂定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招标公告显示,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含水保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华电集团已完成框架招标的设备材料按照招标结果设计、采购)、建筑安装施
科技赋能发展创新引领未来为建设电力科技强国贡献力量——在第二届电力行业科技创新大会上的主旨报告(2025年5月8日)辛保安今天我们召开第二届电力行业科技创新大会,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电力科技发展交流思想、分享成果、凝聚合力,对于推动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加快
最近,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申请了一项名为“一种免编辑比对逻辑的继电保护测试方法、系统、设备及介质”的专利,这一举措引起了广泛关注。这项专利的提出不仅涉及继电保护装置的测试技术,还可能使电力行业在测试效率和准确性上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为电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大的
为进一步筑牢企业发展根基,最近,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召开营销、审计、法律专业巡视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以专业的视角、严格的标准,审视企业在各个领域的工作,发现潜在问题与不足,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确保巡视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深刻认识巡视整改意义,是推动整改工作的思想基石。增强落实
2025年5月15日,浙江省轨道交通和能源业联合会联合北极星电力网在浙江杭州举办“第五届智能配电网建设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现场将设机器人互动区,云深处将携机器狗,宇树科技将携机器人,杭州电力大有科技将携机器人/狗+无人物流车参会,与大家共同探讨“AI+”在电力行业的落地应用。5月15日·浙江杭
5月7日,国能信控公司承建的国能福建连江公司输煤廊道挂轨式智能巡检机器人系统已上线投运一个月,运行状态良好,标志着电厂迈入智能化发展新阶段,打造成为国内火电行业智能化升级的标杆案例,助力连江公司从传统“人防”向“技防”的跨越式升级,推动能源数智化转型发展。该项目基于国能信控自主研发
安徽绩溪家朋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安徽绩溪家朋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已由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绩溪家朋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皖发改能源[2024]56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绩溪皖
4月28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明确,经充分考虑省现行电价政策,并结合海南经济发展需求,决定采取如下定价方法制定海南省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一)最高限价法。对于非招标方式确定投资主体的增量配电网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8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明确,经充分考虑省现行电价政策,并结合海南经济发展需求,决定采取如下定价方法制定海南省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一)最高限价法。对于非招标方式确定投
自2015年3月《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以下简称“电改9号文”)发布以来,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已走过十载峥嵘岁月。这份被誉为“新电改”纲领的文件,系统提出了“全面实施国家能源战略,加快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21日,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新疆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提出,新疆能源监管办对电力市场成员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管:(一)履行电力系统安全义务的情况;(二)进入和退出电力市场的情况;(三)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资质的情况;(四)执行电力市场运行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新疆能监办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新疆电力市场监管的对象为新疆区域内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容量市场等各类电力市场成员,电力市场成员包括电力交易主体、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和提供输配电服务的电网企业等。
11月初至今,黄师傅通过10篇文章,分享了自己对于增量配电网主体的一些认识。主要内容围绕到其上行缴纳和下行收取的量价费等方面。(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但增量配电网作为电改9号文之后的新生主体,与其有关各项规定还有很多,不单单是价格,还有规划、建设、运营、监管等方方面面。为了
电力系统的运行讲究实时的功率平衡,也就是全系统的发电功率和用电功率要平衡,而连接发电和用电主体的就是电网。放在垂直一体化的电力公司,没有过多的角色区分,供电公司与电力用户,二元的对立和统一。但在电力体制改革,电力市场化交易,厂网分离,输配分离,配售分离,主辅分离一系列改革措施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吉林省白城洮北增量配电网及配套100MW风电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供应商为白城绿电园区配售电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是配电网的配电价格在国家核定价格的基础上,按照不高于核定配电价格【98】%的标准执行。本项目服务范围是优选一家项目业主单位,负责白城洮北增量配电网及配套
输电业务的性质(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本章所讨论的输电,专指那些将电源和负荷集中区域进行连接的大容量,长距离输电线路及配套工程,并不包含配电部分。输电线路连接不同电力节点,可输送转移电能,便于不同节点电源和用户进行电力交易。输电业务是一项自然垄断业务,所以需要政府监管,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0月11日,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云南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南电力市场监管对象为参与省内和跨省跨区电力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容量市场等各类电力市场成员。电力市场成员包括电力交易主体、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和提供输配电服务的电网企
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并确保其稳健高效运转,一套科学、合理的电价体系与政策框架不可或缺。电价政策对于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具有怎样的深远影响?就此,中能传媒记者专访了发展中国家工程科技院院士、华南理工大学电力经济与电力市场研究所所长陈皓勇。中能传媒:您如何看待电力定价和电力市场设计的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