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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百亿级企业成长行动计划:通过扩大大用户电力直接交易规模 切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2019-08-19 09:17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键词:电力直接交易用电成本黑龙江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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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省石油及石油化工、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汽车及零部件、有色金属、生物医药、玉米加工、煤及煤化工、石墨及深加工、钢铁、屠宰及肉类加工、新一代信息技术、电力装备、乳制品、水稻加工、交通运输装备等一批重点产业规模达到千亿级,产业布局更加合理,发展质量显著提升,骨干企业对产业支撑与带动作用显著提升,产业集中度显著提升。

三、重点任务

围绕产业集聚、产业链延伸、产业协同配套、区域品牌建设和要素服务高效配置,通过“五个推动”加快培育千亿级产业。

(一)推动产业集聚。以产业地图为指南,以招商引资为抓手,以产业园区为载体,推动重点招商企业和项目与产业地图精准匹配、快速落地到专业化园区,加速形成产业集聚。一是制定发布黑龙江省产业地图。系统梳理全省产业发展现状,研判产业发展趋势,统筹产业基础、资源环境、区位条件,明确产业定位和空间布局,绘制黑龙江省产业地图。引导资源要素、科技创新和政策向重点培育的千亿级产业聚焦。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投向,促进企业和项目向“一区两带多基地”的节点城市和骨干园区集聚。二是加强招商引资。结合我省产业地图和资源地图,坚持“招大引强”,按照产业链关键环节和协作配套分类梳理,将支撑千亿级产业发展的企业和项目细化为招商引资清单,通过精准招商、高效招商,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和战略投资者,吸引更多的优质企业和大项目好项目在我省落地,推动千亿级产业集聚加速形成。灵活运用委托招商、代理招商、专业招商、联合招商以及“小分队”招商、“敲门式”招商等各种“专而精”市场化招商方式,强化“专班+园区”的招商引资机制,落实招商引资“一口进”“分口落”,做好招商项目的全生命周期跟踪服务。三是提升产业园区承载功能。聚焦千亿级产业发展所需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加强产业园区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建设,提高服务企业能力,打造千亿级产业承接载体,实现资源集约、产业集聚。发挥产业园区的生产要素和资本聚集作用,形成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创新经济和网络经济,为千亿级产业和百亿级企业提供成长空间。集中力量推动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利民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大庆高新技术开发区等重点产业园区政策上水平,确保项目能落地、企业能扎堆、要素能集聚、产业链能延伸。

(二)推动产业链延伸。围绕石油及石油化工、有色金属、生物医药、玉米加工、煤及煤化工、石墨及深加工、钢铁、屠宰及肉类加工、乳制品、水稻加工等以流程型制造为主的资源型产业,着力推动产业链延伸和扩展。一是完善产业链条。锁定链上目标企业进行强链、补链、延链、建链,推动资源型产业向下游延伸。针对亟需建链、补链的产业领域,注重引进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和大项目;支持企业围绕资源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应用新领域。针对亟需延链的产业领域,注重引进产业关联度大的上下游企业和项目;支持本地企业围绕链上龙头企业开展技术与需求对接,提升资源精深加工水平,促进产业链向价值链高端跃升。针对需要强链的领域,注重加强与国内外发达地区在关键技术、创新资源、专业人才等方面的对接,重点引进科技型企业、创新型企业和研发机构落地;支持本地科研机构与链上重点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二是优化整合产业链。支持产业链纵向整合,引导石墨及深加工、乳制品等重点产业的链上龙头企业,构建区域内的产业链上下游高效协同体系,构筑通畅、稳定和完整的产业链条。支持产业链横向整合,统筹链上同类型企业的区域布局,引导生物医药、钢铁、有色金属等产业的链上关键环节主导企业,对同类型企业通过存量合作、股权并购、兼并重组等多种方式进行整合,提高企业的集中度,增强对细分市场的控制力。

(三)推动产业协同配套。围绕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汽车及零部件、新一代信息技术、电力装备、交通运输装备等以离散型制造为主的创新驱动型产业,着力加强企业间协作,推动形成较为完备的“龙头+配套”产业生态。一是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支持哈电、一重、中车齐车、沃尔沃等现有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模式创新、管理优化和业态拓展,加快产品更新迭代、提高生产效率、管控生产成本、强化企业运营智能决策、提升市场份额。支持龙头企业建设配套产业园,与中小企业建立稳定协作关系,提升协同协作能力。鼓励企业间通过强强联合、战略收购、并购重组等手段,优化存量、扩大增量,打造一批龙头企业。围绕大项目投产和潜力型、创新型企业成长,突出投资回报、科技创新能力、研发投入比重、专利技术或新产品产出等指标,培育一批龙头企业。二是巩固提升配套能力。鼓励龙头企业发挥带动作用,通过工业互联网平台带动配套企业构建设计、生产与供应链资源有效组织的协同制造体系,实现高效、高质协作。推动工业互联网设备和系统在中小企业的普及应用,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网络化基础能力。支持鼓励中小企业开展基于工业互联网的改造升级,加快研发设计、生产管理和运营优化的云端化。鼓励开展网络协同制造、个性化规模定制、智能化生产、远程运维服务等工业互联网+制造业融合新模式应用,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制造能力、服务能力。强化大中小企业产业协同配套对接,支持中小企业围绕产业龙头企业的配套需求和供应链体系需求开展专项对接。支持有潜力的企业向“隐形冠军”方向发展。

(四)推动区域品牌建设。围绕重点培育的千亿级产业的骨干企业和拳头产品,通过增品牌、提品质、创品牌,扩大产业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一是大力实施龙江品牌战略。引进和扶持一批高质量的品牌培育和专业运营服务机构,参与品牌培育创建、市场推广和品牌化管理服务。引导企业制定品牌培育计划,建设品牌文化。组织开展品牌培训活动,提高企业品牌培育意识和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围绕重点培育壮大的千亿级产业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黑龙江品牌,培育一批省级“质量标杆”和品牌培育试点企业,新增一批黑龙江省品牌产品。二是加强质量标准建设。在优势产业领域,鼓励企业制定并执行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推动大中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出口企业采用国际标准组织生产,增强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三是加快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全省区域品牌评价标准体系和品牌服务体系。开展质量标杆区域示范活动,推广和普及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开展六西格玛管理、6S、质量诊断、质量持续改进等质量管理活动。强化质量在线监测控制和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和质量追溯。引进和培育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提升质量管理、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五)推动要素服务高效配置。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加强政府和企业的联动,促进各类要素向重点培育的千亿级产业高效配置。一是引导产业要素聚焦。省、市政策围绕产业集中赋能,引导土地、用能、资本等产业发展要素向重点区域集聚,加快构建集产业链、创新链等为一体的产业要素体系。鼓励投融资机构为重点产业提供精准投融资服务。支持大企业以股权投资、股权质押融资等形式向中小企业提供专业金融服务。二是加快完善供应物流体系。推动企业应用精益供应链等管理技术,完善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到售后服务的全链条供应链体系。鼓励相关企业向供应链上游拓展协同研发、众包设计、解决方案等专业服务,向供应链下游延伸远程诊断、维护检修、仓储物流、融资租赁、消费信贷等增值服务,发展基于供应链的生产性服务业。引导传统流通企业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型,大力培育新型供应链服务企业。三是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创建一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争创国家级创新中心,进一步完善中试孵化、测试验证、产业支撑服务等功能。引导组建重点产业联盟,推动技术研发、标准化、试点示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企业深入合作。鼓励大企业联合科研机构建设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促进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向中小企业开放。引导建设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提供采购执行、物流服务、分销执行、融资结算、商检报关等一体化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保障。发挥黑龙江省推进“百千万”工程工作专班的作用,建立省领导负责重点产业、联系重点企业制度。组建产业推进组,负责组织推进千亿级产业培育工作。分市(地)制定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推动产业有序发展、错位竞争。

(二)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对重点培育的千亿级产业分别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具体任务和路径,以企业、项目、园区等为支撑,将千亿级产业培育落实落靠。系统梳理千亿级产业的产业链条,在产业发展规划中通过产业链图谱,明确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关键技术和创新资源的区域布局,引导产业链上下游密切关联,促进区域产业协调有序发展。

(三)加强财税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根据重点培育的千亿级产业发展情况,加大财政资金对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依托我省产业投资集团,放大政策性产业发展基金和担保的作用,加速产业规模化和集聚化。

附件:省领导联系千亿级产业分工表

黑龙江省产业园区培育提升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实施“百千万”工程的决定,坚持以园区建设为依托,以产业集聚为根本,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促进产业园区向产业规模化、集约化、集群化方向发展,加快培育产业特色突出、创业环境优、创新能力强的百亿、千亿级产业园区。

二、主要目标

大力培育百亿级产业园区。到2025年全省主营业务收入达到百亿级产业园区52个,占全省产业园区总数的49%,主营业务收入约9489亿元,占全省产业园区主营业务收入的48%。大力提升千亿级产业园区。到2025年全省主营业务收入达到千亿级产业园区5个,占全省产业园区总数的4.7%,主营业务收入约8390亿元,占全省产业园区主营业务收入的43%。到2025年,全省百亿级、千亿级产业园区合计达到57个,占全省产业园区总数的56%,主营业务收入合计约17879亿元,占全省产业园区主营业务收入的91%。通过实施产业园区培育提升行动计划,全省产业园区经济总量明显增加,主导产业更加突出,体制机制更加灵活,对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项目支撑发展。狠抓项目洽谈、签约、落地、建设,以大规模、高质量的项目建设,为产业园区稳定发展注入新动能。

1.建立“专班+园区”“目标+考核”招商引资新机制。按照产业、创新、招商、园区建设四位一体的要求,建立“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绩效考核”的招商引资队伍。实行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建立考核激励机制。

2.狠抓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大力实施定向招商、产业链招商、委托招商。到2025年,列入培育百亿级计划的产业园区至少要引进3-5个投资超20亿元、列入培育千亿级计划的产业园区至少要引进2-3个投资超50亿元的产业项目。

3.强化重大项目储备。各产业园区要建立健全储备项目库、招商(签约、落地)项目库和招商目标客户资源库,形成项目策划储备、招商洽谈、签约落地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各产业园区要谋划储备1-3个产业集群项目包和若干个PPP项目。

4.突出全程跟踪服务。对重大项目签约、注册、开工、投产、运营全程实行专人负责制、领办代办制,构建全链条服务体系。各产业园区每年招商储备项目签约转化率达到50%以上、主导产业项目签约数量占总签约数量的30%以上、当年签约当年开工项目比率达到30%以上。

(二)强化产业集聚发展。按照空间上集聚、业态上集群的要求,加快建链、强链、补链的步伐,进一步提升产业园区的产业集聚度,打造一批在全国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产业品牌。

1.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针对绿色食品、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节能环保、化工、汽车、传统能源等重点产业,突出产业的纵向延伸和横向集聚,制定完善本产业园区“产业招商地图”“产业招商图谱”“产业招商指引”,着力引进带动能力强的龙头型、基地型、补链型项目。

2.细化产业集群规划。按照布局合理、产业协同、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要求,制定本产业园区的产业集群发展规划。通过优化园区功能、完善产业链条、实施“腾笼换鸟”等方式,引导和推动相关产业向产业园区集中。

3.强化功能性平台建设。统筹利用省级项目资金,集中支持建设一批集政务服务、公共信息、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转移、融资服务和物流配送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型服务平台。

4.建设专业特色产业园区。推行“产业园区+主题产业园”建设发展模式,围绕首位产业和主攻产业,以“区中园、园中园”等形式,在产业园区内建设和运营主题产业园。引入社会资本负责主题产业园的设计、投资、建设、招商、运营和维护。到2025年,鼓励列入培育百亿级计划的产业园区建设1-2个、列入培育千亿级计划的产业园区建设2-3个主题产业园。推动列入培育千亿级计划的产业园区加强同港澳台地区及外国机构、企业、资本合作,建设运营国际合作园区。

(三)强化创新驱动发展。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技创新为核心,以产业升级为目标,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金相结合的创新体系,把产业园区打造成为创新活力最强的区域。

1.大力培育创新型产业。列入培育百亿级计划的产业园区要研究制定建设1-2个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以上的创新型产业集群规划,列入培育千亿级计划的产业园区要研究制定建设2-3个主营业务收入500亿元以上的创新型产业集群规划。

2.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好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研发后补助等政策措施,激发企业创新研发动能。通过投融资机构绩效奖励,科技创业投资风险补偿等,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与高新技术成果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推进产业园区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建设,加速科技型企业的孵化培育,对符合条件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以后补助方式给予支持。依托全省产业园区联合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构建多层次、分阶段、递进式的科技型企业成长体系,到2025年,全省产业园区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2000家以上。

(四)强化改革推动发展。坚持向改革开放要动力,以提高整体效能、方便企业办事为目标,着力破解制约产业园区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1.深化“放管服”改革。各产业园区要优化营商环境,在“放管服”改革方面走在前列,依法精简投资项目准入手续,简化审批程序,下放省市级经济管理审批权限,实施先建后验管理新模式。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全流程改革,推行容缺审批、告知承诺制等管理方式。列入培育百亿、千亿级计划的产业园区要按照程序开展符合其发展方向的自贸试验区相关改革经验的复制,在政府职能转变、投资贸易便利化等重点领域加大改革力度,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2.加大优化整合力度。落实《黑龙江省开发区优化整合实施方案》,按照“一县一区”要求,对同一区域内未列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的产业基地、工业示范基地、产业区等小而散的多个开发板块,要全面完成整合,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实行统一管理。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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