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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国家级清洁能源主力基地!青海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全文

2021-03-11 17:02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十四五能源规划清洁能源基地清洁取暖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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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

第一节 建设国家重要的清洁能源基地

建设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加快海西、海南清洁能源开发,打造风光水储多能互补、源网荷储一体化清洁能源基地,完善可再生能源消纳机制,促进更多就地就近消纳转化。加快黄河上游水电站规划建设进度,打造黄河上游千万千瓦级水电基地。推进页岩气、干热岩等非常规能源开发利用,加快共和干热岩实验性开采。推进储能项目建设,加强储能工厂、抽蓄电站、光热、氢能、电化学储能等技术创新应用,统筹发电侧、电网侧储能需求,不断扩大共享储能市场化交易规模,研究建立储能市场体制机制,探索制定储能技术标准,建设全国储能发展先行示范区。

第二节 建设大型能源输送通道

扩大省际能源合作,实现能源远距离、大容量外送。建设“强直强交”送端电网,加快实现“青电入豫”工程满功率运行,力争开工建设第二条特高压直流外送通道。加强省际网架结构,扩大与周边省区电力交换能力。建设省内坚强智能电网,完善东西部互济网架,增强新能源汇集输送能力。提升配电网智能化水平,加快推进农网升级改造和大电网未覆盖地区延伸工程,全面提升城乡供电保障能力。研究推动中哈原油管道延伸至格尔木工程,健全以格尔木为枢纽的高原油气供应网。加快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加强省级天然气管网建设,扩大天然气管网覆盖面。

第三节 推进清洁高效绿色用能

推动全社会用能方式变革,实施能源总量和强度双控,坚持消费结构调整与能源结构优化互动共进,构建高原绿色能源消费体系。实施“生态+电力+储能”行动,在制造、建筑、生活等领域加大清洁电力替代,因地制宜开展太阳能、天然气、地热等绿色能源取暖试点,打造共和“地热城”。加快城镇供热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开展热源、换热站及老旧管网节能改造,提升供热能源利用效率。推广电动汽车,构建绿色节能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持续推进三江源清洁供暖工程。探索开展氢能绿色开发利用。

专栏15能源建设工程

新能源

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工程:建设海南州、海西州等千万千瓦清洁能源基地及青豫直流二期配套电源项目,谋划第二条特高压外送通道配套电源项目。推动其它区域清洁能源项目建设。开展光伏治沙生态示范工程,建设光伏治沙绿色生态示范发电园区。

水电

续建:拉西瓦4#机组、李家峡5#机组、玛尔挡水电站。

新建:羊曲水电站。

开展茨哈峡、尔多水电站前期研究和黄河上游现有机组扩机研究。

储能

新建:哇让抽水蓄能电站、黄河上游储能工厂、燃气电站、电化学共享储能电站。

研究推动光热规模化应用。

电网

力争开工建设青海第二条特高压外送通道。

实施750千伏、330千伏骨干电网强化项目和城市、农村配网改造升级项目。

输配管网

建设储气调峰设施及天然气管网,续建海东“两化”管道天然气输配项目,实施海北门源、祁连、刚察三县天然气利用项目,加快不冻泉至玉树天然气输气管线项目和中哈原油管道延伸至格尔木项目前期工作。

非常规能源

加快地热、页岩气、可燃冰等非常规能源的勘查开发利用,选择有利地区进行实验性开采,实施共和县干热岩勘查、实验性开发项目。煤油气建成千万吨级油气生产基地,建设煤炭储备调配中心,加快推进地下储气库前期工作,建设格尔木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二期项目。

绿色用能

实施城乡清洁取暖工程,推进三江源等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以电能替代为主的清洁取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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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提升水资源安全保障能力

第一节 推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按照东节西配、南防北治的发展思路,加快构建东部地区多源互补丰枯调剂、西部地区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南北部地区保护生态保障民生的水安全格局。构建城市群地区现代水网体系,全面建成引大济湟工程,力争开工建设引黄济宁工程,加强水库及配套工程建设,推进河湖水系综合整治和连通工程,保护修复水生态环境。优化配置柴达木地区水资源,建成蓄集峡、那棱格勒河等水利枢纽,开工建设柴达木盆地水资源配置一期工程,深化香日德水库工程前期工作,研究推动引通济柴工程。提升泛共和盆地水资源保障能力,推动实施“三滩”引水生态治理一期工程,研究推动共和盆地及其外围水资源配置等工程。配合推动南水北调西线工程前期工作。“十四五”时期,新增供水能力4亿立方米。

第二节 推进民生水利工程建设

加快建设拉西瓦、扎毛、马什格羊、积石峡二期、李家峡南干渠二期等灌区工程,研究推进纳子峡灌区前期工作。加强黄河干流、中小河流和山洪沟治理,保障黄河上游长治久安。推进高效节水区域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建设节水灌溉饲草料基地。加强城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快城市(镇)防洪工程建设,新建一批堤防、护岸、排洪渠等防洪设施,提升基层防汛抗旱监测、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能力。到2025年,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1,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

第三节 全面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

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控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建立不同区域不同行业节水标准定额体系和节水评价机制,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快建立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全面落实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实施节水产品质量提升与推广行动,完善节水技术推广服务网络。实施全社会节水行动,加快推进节水型企业、高校、公共机构、居民小区等达标建设。持续推进西宁市国家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建设。到2025年,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目标。

专栏16水利建设工程

水资源配置

建成:引大济湟西干渠工程、湟水北干渠扶贫灌溉二期工程。

开工建设:柴达木盆地水资源配置一期、蓄集峡水利枢纽配套工程,力争开工引黄济宁工程。

研究推动:引通济柴、共和盆地及其外围水资源配置工程。

重点水源

大型水库:建成蓄集峡水利枢纽、那棱格勒河水利枢纽工程。推进香日德水库前期工作。

中型水库:续建湟中西纳川水库、乐都杨家、循化夕昌、乌兰老虎口、共和哇洪、都兰诺木洪等水库。力争开工建设塔塔棱河水库。

小型水库:续建玉树国庆、门源浩门、互助柏木峡、囊谦晓龙沟等水库,启动大河滩、石哈龙、擦玛沟、沙柳河、初麻、哈拉河等水库建设。

农牧区水利

实施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现代化(节水)改造工程。建设扎毛、马什格羊、尕干等水库配套灌区(供水)工程。

防洪减灾

开展黄河干流二期治理工程,加强城镇防洪、中小河流和山洪沟治理,实施水库提能达标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强化基层防汛预警体系建设。

生态水利

加强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治理,推进高标准淤地坝单坝建设及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推进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实施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推动实施“三滩”引水生态治理一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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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篇 向高品质生活不断迈进

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围绕建设全生命周期的幸福人生和构建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现代社会,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优质公共资源和服务供给,着力解决公共服务供给质量不优、民生资源保障水平不高、城乡收入差距仍然较大等问题,不断增强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四十四章 提高就业质量和居民收入水平

第一节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促进充分就业。加强财税、金融、产业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配套衔接,完善就业补助资金奖励、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等激励政策,支持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增强吸纳就业的能力。加大对企业稳岗支持力度,拓宽以工代训范围。持续优化创业就业环境,鼓励多渠道多形式灵活就业。健全劳动人事调解仲裁机制。“十四五”时期,城镇新增就业30万人。

第二节 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健全五级就业服务网络,推进就业服务项目化标准化规范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发展“互联网+就业”服务,完善就业需求调查机制,及时发布就业岗位动态信息,推行就业服务事项网上受理、办理和反馈,实现就业服务和管理全程信息化。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化建设,落实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制度,为劳动者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职业指导、就业服务和用工指导。完善失业登记办法,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健全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就业联动机制。

第三节 统筹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基层成长、就业见习计划,组织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统筹实施三支一扶、西部计划、青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培训。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一体化,做大“青海拉面”就业创业品牌,健全农民工返乡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农牧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发展壮大青绣、枸杞采摘等劳务品牌,提升农牧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能力。“十四五”时期,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累计达到500万人次。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实施“就业援助月”等活动,统筹生态管护、乡村保洁、道路养护、水利管理、公益设施管护等公益性岗位安置,加大对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第四节 持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健全各类生产要素由市场决定报酬的机制,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实施中等收入群体2035倍增计划,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水平正常增长调整机制,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健全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多渠道促进农牧民增收,发展花卉苗木、森林旅游、乡村花海、林下经济等富民产业,推广光伏菜、光伏羊等产业富民新模式,增加农牧民经营性收入,探索建立普惠性农民补贴长效机制,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大城镇居民增加经营性收入的政策支持力度。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不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专栏17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就业创业促进工程:推进县(市、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完善现有孵化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的设施条件,提升服务功能。申报建设若干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实施重点群体专项培训计划,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组织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20岁以下有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

就业服务保障工程:建设一批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统筹生态管护、乡村保洁、道路养护、水利管理、公益设施管护等公益性岗位供给。探索建设人力资源产业园。

第四十五章 发展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

第一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扎根青海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培养现代化新青海建设的时代新人。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推进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建设,推动劳动教育贯穿大中小各学段,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增强学生文明素养、社会责任意识、实践本领。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引导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中职、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人才培养模式,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完善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教育质量监测体制机制。实施民办学校分类改革,建立民办教育质量监测评估、风险防控和退出机制。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提高民族地区教育质量和水平。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素质,完善教师待遇保障制度。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

第二节 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

优化基础教育资源配置,补齐基础教育发展短板,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继续实施15年教育资助政策,完善基础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发展更加充裕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优化学前教育布局与办园结构,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加强普惠性幼儿园建设,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大力培养培训农牧区幼儿园教师,逐步提高幼儿园教师待遇。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推广集团化办学管理模式,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办好乡村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推进义务教育校长教师定期交流轮岗。鼓励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推动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改善办学条件,增加学位供给。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完成“一州一特校”和30万人以上县建设特校任务。到2025年,全省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学前教育毛入园率和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均达到92.5%。

第三节 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

坚持把职业教育摆在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的地位,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优化职业教育布局和专业结构,推动省属职业院校集团化发展、市(州)职业院校特色化发展,探索中高职省内联合办学新模式,实施“双高计划”,建设一批特色专业群。有序推进高职院校迁建,筹建一所本科层次职业大学。建设全省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推动校企共建产教融合示范基地,联合开展招生、实习实训、质量评价和科研攻关。探索与省外知名职业院校开展联合办学和人才培养。实施“工匠精神”培育融入职业教育计划,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提升就业技能,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十四五”时期,建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产教融合企业和职业教育集团。

第四节 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优化高等教育布局,适当扩大现有高校办学规模,建成西宁大学,推进青海教育科创园区建设,提升高等教育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深入实施“六卓越一拔尖2.0”计划,完善一流学科培育机制,重点建设一批国内和省内一流学科、国家级和省级一流专业。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加快发展研究生教育,稳步发展学术研究生教育,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优先新增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学位授权点,提升研究生教育水平。加强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推动校企共建实验室和产业化基地。支持高校智库建设。完善部省合建、高校对口支援工作机制,深化高等教育东西部协作。到2025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2%。

第五节 提升教育开放发展水平

拓宽教育合作交流领域和层次,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办学为重点,积极搭建教育人文交流合作机制。加强与世界一流院校和科研院所在特色优势学科领域的深度合作,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工作,支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与海外相关机构合作设立教育培训基地。健全来青留学教育教学体系,实施农林牧、生态、高原医学等高层次人才来青留学培养项目,打造特色学科“留学青海”品牌。探索开展新时代教育现代化区域创新试验,鼓励在都市圈建立教育会商制度、教联体建设、在线教育、评价评估等方面先行先试。

第六节 建设学习型社会

优化终身学习制度环境,扩大群众公共学习资源,完善弹性学制和继续教育制度。开展全民学习需求与能力监测,探索建立学分银行,推动各类学习成果认定和转换。推动青海开放大学转型发展,搭建终身学习服务平台,强化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继续教育与社会培养服务功能,加强企业职工、新市民、城乡待业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教育培训,鼓励企业发展基于工作场所的学习。健全社区教育网络,扩大社区教育资源和学习场所。创新老年教育体制机制,提升老年大学教育功能,探索体验式、远程在线等教育模式,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教育机构,推进养教结合。

专栏18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

新时代铸魂育人工程:建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所(室)和名师示范课堂,建设青海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馆和研究基地,建成18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和50个以上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打造一批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社区),建立一批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建设省安全与应急科普宣教基地。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程: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增加普惠性幼儿园供给。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程:建设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用房、实验室、体育活动室,推进农牧区学校周转宿舍、卫生厕所、浴室等功能用房建设,实施清洁取暖改造项目,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

普通高中阶段教育巩固工程:新建、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普通高中业务用房及配套附属设施,配备教学仪器设备,搭建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平台。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支持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实验实训基地及信息化教学资源、重点专业建设,建成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规划推进职业学院迁建新建。高等教育内涵提升工程:建成西宁大学,推进青海教育科创园区建设,推动建设青海师范大学应急管理学院,加大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建设力度。建设本科院校教学科研用房及设施。提升生态学等若干一流学科水平,建成40个左右省级一流专业。教育现代化创新试验区建设工程:研究在西宁—海东都市圈建设教育现代化试验区,搭建都市圈一体化教育合作平台,推进高等院校共建优势学科、实验室和研发中心。

特殊教育规范化建设工程:建设一批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教育信息化普及提升工程:推进智慧教育建设,建成青海智慧教育云平台,升级省级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成资源共享的数字教育教学资源服务应用体系。教师队伍建设专项工程:实施昆仑领航名师名校(园)长建设工程,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国家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和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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