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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国家级清洁能源主力基地!青海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全文

2021-03-11 17:02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十四五能源规划清洁能源基地清洁取暖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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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着力扩大有效投资

第一节 拓宽投资新领域

研究制定投资高质量发展总体战略,推动5G、数据中心、充电桩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谋划一批强基础、增后劲、利长远的重大工程。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大城市群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投入,补齐县城城镇化短板。加快铁路、公路、机场、能源等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谋划实施一批重要通道联通工程、延伸工程和关键枢纽工程。谋划战略性投资新领域,促进先进制造业投资,推动企业设备更新、共性技术研发和技术改造,扎实推进制造业延链补链强链。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域、谷盆地及河湖流域系统治理投入。推进公共服务补短提质,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公共安全基础设施等建设,加大对民生新期待和新需求的投入。

第二节 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深入挖掘社会投资潜力,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推动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经营性领域全面向市场开放,完善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常态化发布回报机制明确、商业潜力大的项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清除民间资本准入不合理限制,降低民间投资门槛,扎实解决民间投资用地、用能、人才引进、政策配套等实际困难。鼓励金融机构推出符合中小微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增加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规模和比例。深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公用领域项目建设和运营。研究设立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第三节 创新投融资机制

创新政府投资管理体制,加强政府投资事中事后监管,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提高投资实效。强化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推动企业投资核准范围最小化。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投资项目承诺制,持续推进投资“审批破冰”,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全面实施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探索推进“先建后验”等新模式。创新政府投资方式,通过投资奖补、资本金注入等引导和撬动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项目建设,增强公共设施建设投资平台作用。支持重点领域投资项目通过债券等渠道筹措资金,形成更加开放的投融资体制。提高招商引资的有效性,推动集群式、产业链式招商。

第十一章 全面促进消费升级扩容

第一节 挖掘释放消费潜力

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启动实施新一轮扩消费行动,培育发展势头良好、带动力强的消费新增长点。推动实物消费提档升级,稳定住房、家装、家电等居民传统大宗消费,完善汽车消费政策,推动汽车等消费品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适当增加公共消费,培育新型消费,增强基础消费支撑力。推进服务消费提质扩容,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教育培训、文化体育、旅游等消费,完善支持家政、托育等服务消费的配套政策,培育信息消费。开拓农牧区消费市场,深入推进电子商务向农牧区延伸覆盖,畅通城乡联动销售渠道。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扩大节假日消费规模,释放居民假日消费潜力。

第二节 持续增加消费供给

发挥重点地区商业综合体辐射带动效应,支持名店名品名街区联动,支持西宁发展“首发经济”,增加进口商品直销渠道,引导消费回流。完善“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推动传统批发市场“触网”升级,发展数字家庭、远程定制、体验分享、视频直播等消费新模式。拓展移动智能终端、智能家居、医疗电子、智能汽车等智能化产品供给,扩大虚拟现实等前沿消费。增加旅游、康养、健体等领域的高水平供给。增加高品质文化服务供给,开发具有鲜明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的数字文化产品,满足多终端传播和多种体验需求。

第三节 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完善扩内需促消费的优惠政策,构建有利于商业零售创新发展的制度环境。推进商业步行街改造和民族特色步行街建设,引导发展新零售和智慧商店,打造智能型商业街区,发展无接触式交易。活跃夜间商业和市场,支持城市主要商圈和特色商业街完善消费配套,高标准打造夜间消费场景和集聚区。健全城乡融合消费网络,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提升改进,畅通城乡消费循环。完善部门协同监管体系,加大市场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快建设消费信用体系和产品追溯体系,完善消费后评价制度,健全消费者维权机制,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和虚假广告宣传,加大网络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力度,创建安全放心的消费市场环境。

第十二章 全方位深层次融入国内循环

第一节 大力拓展国内市场

积极对接国内市场,完善扩大内需的政策支撑体系,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推动产业链高效融入全国市场,优化升级优势产业全产业链,促进上下游、产供销有效衔接,增加中高端产品和优质服务供给,锻造更多高品质的“青字号”产品,提升面向全国市场的供给适配性。推动创新链有效融入全国网络,加强跨省域科技资源对接,积极创建国家级、区域性创新平台,完善市场导向的创新成果转化政策,疏通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产业化双向链接的快车道。增强与周边地区互联互通和融合发展,纵深推进兰西城市群合作共建,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市场体系,主动对接关中平原、天山北坡、宁夏沿黄、西藏等城市群(圈),通过行政互动、要素驱动和产业互补,积极承接跨区域产业转移,探索区域协调融合发展新机制和产业协作配套机制,以高效的区域互动促进更好融入国内市场。

第二节 强化流通体系支撑作用

统筹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优化完善综合运输通道布局,完善流通网络,着力增强流通服务功能,促进经济运行效率有效提升。织密城市群、都市圈物流网络,加强中心城市与周边区域的网络联系,提升集聚物流服务资源的能力,强化与末端配送的有效衔接,形成分拨配送紧密衔接的配送服务网络,促进城乡配送低成本发展。构建生产、流通深度融合的供应链协作,提升仓储、运输等集成化组织能力,推动供应链系统化组织、专业化分工、协同化合作和敏捷化运行。优化城乡流通网络布局,鼓励大型流通企业向农牧区延伸,优化城乡网点选址、网点规模、业态选择。推进物流与商贸深度融合,推动物流与商流、资金流、信息流集成运作,鼓励发展流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高铁、航空货运。

第三节 促进资源要素有序流动

推进要素市场建设,加快构建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的要素市场体系。深化要素价格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深化输配电价改革,提高电力交易市场化程度,扩大源荷直接交易范围,鼓励大用户参与跨省区购买我省绿电,研究建立电力现货市场机制,建立峰谷电价动态调整机制,打造“绿电特区”。推进天然气配气价格管理,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完善政府定价机制,构建要素价格公示和动态监测预警体系,维护要素市场价格秩序。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健全要素交易规则。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规范要素交易行为。健全要素交易信息披露制度,提高要素交易监管水平。

第四节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出台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打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建立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健全投资者权益有效保障机制,完善促进外商投资便利化的政策举措。改革境外投资管理,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管理方式,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处置工作机制。营造公开透明、规范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持续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打造“无证明省份”。持续深化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鼓励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委托事项,构建清晰、紧密、协同、互促的新型政会关系。强化营商环境评价,构建符合国际规则、具有青海特色的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建立营商环境通报制度。支持建设全国营商环境标杆城市。

第十三章 积极参与国际循环

第一节 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促进内需和外需、进口和出口、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协调发展。畅通“引进来”“走出去”双向通道,全方位拓展合作交流新空间,发挥对外经贸合作平台作用,拓展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日韩、欧盟等投资贸易合作,开拓拉美、非洲等地区市场。实施外贸主体培育工程,加强出口商品营销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打造特色轻工、新能源、新材料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落实统一内外销市场准入政策,支持出口产品进入国内市场,推进同线同标同质,完善商品进出口管理和外贸促进政策体系,促进内外市场顺畅对接。

第二节 提高国际化双向投资水平

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吸引外资参与盐湖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特色农牧业等领域合作,加快服务业领域开放步伐,放宽外资企业限制,为外商投资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提升境外投资效益,支持和引导省内企业对外投资,健全境外投资政策和服务体系,鼓励有实力企业参与行业国际标准制定,支持重点企业开展境外并购和股权、创业投资,支持建立海外生产基地、产业园区、研发中心和营销服务体系。

第四篇 着力培育创新发展新动能

创新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促进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融通创新,着力解决创新基础能力薄弱、产业技术空心化突出、科技创新体系不健全等问题,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市场活力。

第十四章 构建和完善创新生态

第一节 优化创新制度环境

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各类创新主体协同互动、创新要素顺畅对接和创新资源高效配置。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优化科研院所、高校科研力量资源配置,支持大中小企业和各类主体融通创新。改进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建立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需求、资源配置和成果评价的新机制,实施科研项目“揭榜挂帅”等制度,推进经费“包干制”改革。完善激发创新的利益导向机制,试行职务发明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办法,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试点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推进科研院所改革,健全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扩大科研人员自主权。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体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加强全域科技宣传和普及,推进省科技馆提质改造,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到2025年,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比例达到8%。

第二节 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健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体系,畅通技术转移转化通道,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完善覆盖全链条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布局建设一批研究试验开发、技术登记转移、检验检测认证等科技服务机构,搭建青海科技成果汇交平台,建立科技经纪人制度体系,推动科技成果与产业需求有效对接。实施科技金融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推动科技支行开展金融产品定制服务,支持建立科技贷款和创业投资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创业投资与科技保险融合发展试点。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重大创新技术、产品和服务采购力度。到2025年,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20亿元。

第三节 推动区域协同创新

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的区域创新体系和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体系,支持城市群地区在科技金融合作、科技成果转化、高端人才引进、科研院所改革等方面先行先试。加快西宁创新型城市建设,统筹创新型县(市)建设,认定一批省级创新驱动试点县(区),强化科技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有效对接,探索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先进经验与模式。健全区域创新联动机制,加强省市(州)县会商,持续开展省级重大科技专项基层科研单位承担试点,协同推动重大科技任务落实。

第十五章 增强创新基础能力

第一节 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加大群众性技术创新力度,支持企业承担重大科研任务,鼓励企业参与国家、行业等技术标准制定。推行基于项目绩效的科技投入资金后补助制度,支持对重大创新产品、服务和核心关键技术首购订购。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优惠政策。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券制度,扩大面向科技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的创新券发放规模,鼓励向高校、科研机构和创新载体购买技术创新服务。推行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健全科技奖励政策,建立以前瞻性研究成果产出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到2025年,企业R&D经费支出占全社会R&D经费支出比重达到70%。

第二节 布局建设重大科技创新载体

聚焦基础研究和产业应用战略需求,加强以国家重点实验室为引领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布局,增强重点领域开展突破性和基础性研究的能力。优化整合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布局合理的科技创新平台发展体系。争取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科学装置落户。支持在盐湖资源综合利用、先进储能技术等重点领域打造一批国家级创新平台,“十四五”时期新增国家级创新平台5个。加强基础性公益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新建科学数据中心、生物种质和实验材料资源库(馆)等共享服务平台。健全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管理机制,推动更多科技基础设施、科学数据和仪器设备开放。

第三节 大力培育科技创新主体

健全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的创新体制机制,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和各类研发机构集聚,增强创新主体发展活力。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量质双升”行动,扶持带动性强、技术先进的骨干企业,培育青海科技创新专板企业,鼓励中小企业参与产业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实施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培育若干具有创新能力的专精特新企业。支持企业在国内创新资源富集地区建设科创飞地。完善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的政策,健全企业研发机构创新能力评价体系。推动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行业上下游建设创新共同体,培育发展创新链与产业链对接的新型研发机构。到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6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企业占比达到20%。

第十六章 加大重点领域科技攻关

第一节 增强绿色有机农牧业技术保障

加快研发适应现代农牧业生产的新技术新产品,夯实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生产的科技支撑。推动现代种业育繁推一体化,建设农作物及特色畜禽良种繁育基地,到2025年全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畜禽良种化率分别达到98%和85%。实施农牧业科技园区提质增效工程,整合优势农牧业科技资源,深入开展与国家重点科研机构的交流合作,开展种质资源创制、保护性耕作、高效生态养殖、高效节水滴灌、生物膜利用等重点技术应用。开展生态草牧业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示范,加强优质牧草良种基地建设,推进三江源草地生态系统综合研究站建设,扩大高效种养殖技术推广应用。

第二节 重点攻克制造业发展技术瓶颈

坚持把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作为提升制造业竞争力的技术基点,推动一批制造业关键技术取得新突破。发展清洁能源技术,努力攻克光热发电、光电转化率、储能电池等方面的核心技术,引进开发推广大型储能装置、太阳能制氢等技术,高水平打造国家级太阳能发电实证基地和储能实证基地。攻坚新材料技术,加强新型轻金属材料、人工晶体材料、复合材料技术攻关,构建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强化先进制造技术支撑,推广智能装备和信息技术在先进制造企业示范应用,提升重点产业基础零部件、基础工艺、基础软件等共性关键技术和装备水平,发展增材制造、装配式建筑等先进制造加工技术。实施特色生物资源加工科技专项,增强产业发展支撑力。

第三节 提升生态环保技术支撑力

统筹实施生态领域重大科技专项,强化生态技术推广应用,增强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的技术创新供给。实施国家公园建设重点研发专项,开展退化生态系统综合修复、功能提升及绿色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科研平台和基地。实施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科技专项,围绕生态保育、径流变化、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和荒漠化治理等重点技术进行系统研究。联合省内外高校和科研单位,推动设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科技专项,促进区域生态保护协同创新、产业发展合作共赢。发挥中国科学院三江源国家公园研究院、高原科学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三江源生态与高原农牧业重点实验室等平台作用,开展生态系统维护及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重点领域科研攻关。

第十七章 全方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第一节 培育集聚创新型人才

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建立多层次分渠道的人才培养体系,完善创新型科研人才发现、培养、激励机制。健全完善人才工作体系,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行以科学与工程技术研究为主导、产学研用结合的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健全“人才+项目”柔性引才用才机制,制定更加开放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实施急需紧缺人才集聚工程,持续开展“校园引才”活动。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引进重点领域创新型人才和创业团队。优化整合各层各类人才项目,更好实施“昆仑英才”行动计划,推动人才工程与各类科技计划和基地建设紧密衔接。用好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平台,对接支援方选派高端人才来青开展团队式服务,探索建立“双招双引”模式,构建“科技在内、人才可以在外”的人才工作新机制。加强中青年和后备科技人才培养,推进博士点和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及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探索建立重点领域人才举荐制。健全人才关爱机制,解决医疗保障、住房安置、子女入学等实际问题,营造创业有机会、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的良好环境。

第二节 打造技术技能人才队伍

优化留住人才的政策和制度环境,健全人才政策落实督导协调机制,制定医疗、教育等重点领域人才流失研判分析和及早干预化解制度,增强人才“粘性”。加强应用型和技能型人才培育,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实施知识更新工程和技能提升行动,完善技能培养、竞赛选拔、表彰奖励等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申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立高技能人才职业技能认定制度,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才机制,培养更多青海高原工匠。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拓展各类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加强社会治理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与专业社会工作人才融合发展。到2025年,社会工作者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5‰。

第三节 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

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加快建立协调衔接的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体系和交流合作机制。强化政策衔接配套,畅通人力资源跨所有制流动渠道,完善企事业单位人才流动机制,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岗创业、到企业兼职、带科研项目离岗创业,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优化国有企事业单位面向社会选人用人机制,深入推行国有企业分级分类公开招聘。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人才驿站,推行特聘研究员、特聘专家制度,支持各类人才通过挂职、周末工程师、假日专家等方式开展交流服务。完善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政策。

第四节 优化创新创业创造生态

紧密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加大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引进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厂等众创空间,探索开展基础研究众包众筹,建立公共创新平台。完善众创空间质量管理、优胜劣汰的健康发展机制,引导众创空间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升级,鼓励生产制造类企业建立工匠工作室。鼓励行业骨干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建设专业孵化机构,加强与省内外孵化机构对接合作,发展孵化机构联盟。实施创业券政策,强化对“双创”项目的资金支持。培养创业文化,组织举办创业大赛、创业周等活动。

专栏4科技创新工程

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创建工程:创建先进储能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推动省部共建藏语智能信息处理及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黄河上游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实验室,建设传染性疾病分子生物学重点实验室。研究推进盐湖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干热岩综合开发利用、高原医学、集成电路硅材料等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建设。

重点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建设清洁能源开发利用、锂电产业、高原生物、国家中藏医药等产业(技术)创新中心。

盐湖资源综合利用科技攻坚工程:开展盐湖创新型产业集群网络协同制造集成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研究攻关盐田工艺控制、有价元素高效分离、镁锂产业多元化精细化开发等关键技术,创建专业化智能化盐湖产品生产管控平台,争取一批产业关键技术纳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清洁能源关键技术攻关工程:开展太阳能发电实证基地、储能实证基地、光伏产业等新型技术研发,开展风光水储、风光热储、风光气储等多能互补和三江源清洁供暖研究及示范。

新材料延链补链科技突破工程:开展盐湖材料制备技术研究,推进金属镁与镁合金、镁化合物制造、锂硼同位素分离技术、铷铯稀散元素提取、锂电材料制备技术等研发项目,研发铝基、碳基、硅基、铜基、镁基等特色优势新材料。

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科研提效工程:实施特色品种创新技术项目,优化整合春油菜、青稞、马铃薯等现有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春油菜商业化育种创新体系,建设早熟甘蓝型杂交油菜制种基地。实施高效农业生产技术、农畜产品加工技术专项。推进牦牛、冷水鱼养殖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建设。

生态保护建设科技支撑工程:实施“中华水塔”保护、国家公园建设科技支撑能力增强项目,建设草地生态系统综合研究站、国家科技基础野外研究站。建设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考服务平台和野外综合科考基地,建设国家种质库,健全“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技术。实施多年冻土及冻(热)融地质灾害调查评估与行动监测。开展碳计量碳储存碳汇集碳达峰、中和的研究和碳权交易中心建设。天文观测基地工程:实施冷湖天文大科学装置及台址建设项目,推进光学台址、射电多波段台址、天文观测台址、科普场所、观测综合楼及配套设施等项目建设。“昆仑英才”队伍建设工程:实施青海学者、高端创新创业人才、技术技能人才、乡村振兴人才、党政新苗、教学名师、高原名医、文化名家等人才专项,培育一批“青海高原工匠”。

第五篇 加快建设现代产业新体系

实体经济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坚实基础。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加快发展生态产业,抓紧布局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推动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着力解决产业层次偏低结构不优、产业关联度不高融合程度不深、产业发展战略管理能力低等问题,构建创新引领、协同发展的具有青海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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