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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上市公司业绩全面飘红

2022-04-14 09:09来源:中国能源报作者:李玲关键词:煤炭煤价煤炭行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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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对于煤炭行业来说,可谓是一个“大年”。

得益于煤炭市场需求旺盛,煤炭价格上涨等因素,多数煤炭企业2021年产品销售量和平均销售价格均同比上涨,业绩飘红。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4月7日,已披露2021年业绩报告的煤炭上市企业共11家,其中10家营业收入大增,最大增幅达97%,9家净利润大增,最大增幅超1400%。

营收净利双双大增

根据梳理,目前已发布2021年业绩报告的煤炭上市公司包括中国神华、中煤能源、兖矿能源、淮北矿业、上海能源、陕西黑猫、平煤股份等共11家企业。

其中,营收最高的是第一大煤炭上市公司中国神华,2021年共实现营收3352亿元,同比增长43.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2.7亿元,同比增长28.3%。

紧随其后的是中煤能源,2021年共实现营业收入2311亿元,同比增长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8亿元,同比增长124.8%。营收排在第三位的是兖矿能源,2021年共实现营业收入1520亿元,同比下降29.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2.6亿元,同比增长128.3%。

上述三家“巨头”之外,其余企业营收则均在千亿元以下。其中以淮北矿业居首,2021年实现营收650.4亿,同比上涨24.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8亿元,同比增长37.8%。接着是伊泰煤炭,2021年实现营收506.8亿元,同比增长5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4亿元,相较于去年同期亏损6.57亿元,同比大增超1400%。另外6家企业2021年营收在40亿元—300亿元之间,其中除了云煤能源亏损2972万元外,其余5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3亿元—30亿元之间。

业绩大增的背景下,各大煤炭上市企业也大方分红。除了陕西黑猫以及亏损企业云煤能源不分配不转增外,其余9家均发布了分红计划。其中最大方的企业仍属营收第一的中国神华,每10股派息25.4元,合计派息504.66亿元,超过2021年实现的归母净利润。兖矿能源计划每10股派息20元,分红额度为历年之最。

煤价高位运行推涨业绩

2021年煤炭企业业绩走高,与去年煤炭价格上涨、市场需求量增加不无关系。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环渤海动力煤(5500大卡)价格指数为737元/吨,较上年末上升152元/吨;全年指数均价673元/吨,同比上升124元/吨,增幅18.4%。国际市场上,纽卡斯尔NEWC动力煤现货价格2021年年中最高升至253.55美元/吨,年末为165.86美元/吨,较上年末增长98.1%。

在需求侧,2021年国内煤炭消费增长明显,全国煤炭消费总量较上年增长约4.6%。其中,电力行业耗煤量增长10.0%,约占全国煤炭消费总量的56.4%;建材、化工行业耗煤量同比分别增长10.2%和6.9%。

以中国神华为例,其在年报中指出,2021年煤炭市场需求旺盛,煤炭价格上涨,集团全年实现煤炭销售量482.3百万吨,相较于2020年的446.4百万吨,同比增长8%,实现煤炭销售平均价格588元/吨,相较于2020年的410元/吨,同比增长43.4%。

中煤能源也在年报中表示,2021年业绩大增,主要是公司自产商品煤、煤化工产品市场价格大幅上涨,以及煤炭销售规模扩大等使收入同比增加。据披露,中煤能源全年完成煤炭销售量29117万吨,同比增长9.7%。自产商品煤销售价格同比上涨202元/吨,买断贸易煤销售价格同比上涨331元/吨,煤炭业务营业收入2021.93亿元,同比增长77.5%。

兖矿能源2021年销售煤炭10564万吨,同比减少28.4%,兖矿能源称,主要是由于自产煤产量同比减少,同时贸易煤销量同比减少。但2021年兖矿能源实现煤炭销售价格793.19元/吨,相较于上年的470.45元/吨,同比增长68.6%,实现煤炭销售收入837.97亿元,同比增加20.7%。

稳价保供是“主旋律”

今年3月初,国家发改委指出,进入2022年,受多重因素影响,国际能源供应形势复杂,能源价格不断攀升并屡创新高,同时国内煤炭消耗呈快速增长态势,对煤炭保供稳价形成新的挑战。国家发改委多次召开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专题会议,围绕煤炭稳产增产工作,探索出台增产保供的新政策新举措。

与此同时,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强调要完善煤、电价格传导机制,鼓励电力中长期合同设置上网电价与煤炭中长期价格挂钩;此外要健全煤炭价格调控机制,主要通过提升煤炭市场供需调节能力、强化煤炭市场预期管理和加强煤电市场监管措施。

中国煤炭运销协会日前发布的信息显示,为保障今年到明年开春发电供热用煤稳定可靠供应,2022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专项核查工作已于3月30日正式开始。按照要求,煤炭企业签订的中长期合同数量应达到自有资源量的80%以上,发电供热企业年度用煤应实现中长期供需合同全覆盖。

国盛证券分析师张津铭指出:“我国仍将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传统能源不会过快退出,在新增产能及存量挖潜空间有限的背景下,煤价中枢抬升,有助于煤炭企业业绩的稳定释放和估值修复。此外,我国动力煤、焦煤、焦炭价格均为全球价格洼地,价格倒挂下将显著影响我国进口数量,甚至部分品种加工产成品后存在出口套利空间,均将对我国煤价形成强支撑。”

“‘十四五’期间,煤炭在我国能源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和压舱石作用不会改变,在国内供应增量有限、进口煤管控常态化的背景下,行业供需总体平稳,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高,在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化的背景下,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可期。”张津铭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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