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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酒泉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深入推进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2022-08-31 17:25来源:酒泉市人民政府关键词:煤炭煤炭消费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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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点任务

“十四五”期间,围绕风能、太阳能、水电、生物质能、核电等重点新能源和石油开采加工、煤炭开采加工等传统能源领域,酒泉将优化新能源产业布局,开拓产业发展新路径,打造高比例清洁能源基地,建成千亿级规模的清洁能源产业链,推动酒泉清洁能源产业再次驶入发展“快车道”。

(一)打造高比例清洁能源基地

充分利用能源产业基础和开发利用潜力,发挥酒泉能源资源综合优势,积极抢抓国家“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战略机遇,按照“基地化推进、大电网外送、全产业链发展”的思路,集中精力做大清洁能源产业规模,利用酒泉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加快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形成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储能等融合发展新格局。按照“三千”基地的总体思路,聚焦风光电规模化发展,创新新能源发展模式,积极推进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打造“源网荷储一体化”与多能互补清洁能源大基地;寻求大规模电化学储能、抽水蓄能电站、大型天然气发电调峰、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制氢的突破,保障清洁能源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打造高比例清洁能源外送基地、新能源就近消纳示范等基地,发挥集聚优势和辐射带动能力。

1.重点打造特大型风电基地

(1)持续推进风电基地建设。坚持市场化方向和竞争性资源配置模式,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散并举、因地制宜、有效利用、分步实施的原则,持续推进风电开发利用和大型风电基地建设。在玉门、瓜州和肃北优先推进460万千瓦存量风电项目建设,同时规划新增建设80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在其他4个县市区布局200万千瓦风电项目。“十四五”期间新增风电装机1460万千瓦,年均增加292万千瓦,到“十四五”末,风电装机规模突破2400万千瓦。

(2)积极推进老旧风电项目技改升级。启动老旧风电项目技改升级,加快风电机组和光伏组件退役、更新、换代,推动风电机组、光伏组件回收处理技术与新产业链发展。酒泉新能源基地现有1.5兆瓦及以下风电并网装机约450万千瓦(风电机组3247台)。遵循企业自愿原则,鼓励通过技改、置换等方式,重点开展单机容量1.5兆瓦及以下风电机组升级改造,提高设备安全性能,减少运行维护成本,实现老旧风电项目提质增效。

2.着力打造千万千瓦级太阳能发电基地

(1)持续扩大光伏发电规模。充分发挥资源禀赋,围绕国家沙漠、戈壁、荒漠风光电大基地布局,积极推进光伏发电项目由规模化向高质量发展转变,促进光伏发电成本下降,通过采用高质量产品、精细化设计、提高系统效率,不断提升运行管理水平,推动“光伏+治沙、农业、建筑、交通”等多元化综合发展,形成多元化光伏发电发展模式。在肃州、金塔、敦煌布局建设500万千瓦平价上网光伏发电项目和10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推进玉门、瓜州、肃北和阿克塞400万千瓦光伏发电建设;结合乡村振兴,以敦煌为主积极开展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工作;开展“光伏+储能”综合利用模式,全面推动光伏发电平价和低价上网,到“十四五”末,全市光伏装机规模突破1000万千瓦。

(2)探索光热发电新模式。总结首航节能、敦煌大成国家首批光热示范项目建设经验,积极探索无补贴光热发电项目建设模式,支持能源投资企业攻克光热发电关键技术,为全国大规模发展光热发电奠定坚实基础。大力推进首批4个285万千瓦“光热+”示范项目建设,积极谋划争取一批“光热+”项目,发挥光热稳定、可调的技术优势,提高电力系统对不稳定电源的消纳能力,实现光热项目无补贴发展。到“十四五”末,全市光热装机规模突破100万千瓦。

(3)加快分布式光伏集约开发。结合乡村振兴、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推动农村、乡镇、城市住宅集中安装建设屋顶光伏,降低城乡居民用电成本,推动户用光伏建设模式创新,引导居民绿色能源消费。重点推动可利用屋顶面积充裕、电网接入和消纳条件好的工业园区、大型公共建筑等发展分布式光伏,鼓励新建工业园区、新增大型公共建筑等发展分布式光伏。积极推进整县(市,区)分布式光伏开发,按照国家能源局、甘肃省发改委的要求,遵循“宜建尽建”的原则整合资源集约开发,建设光伏新村。

3.协调统筹其他能源开发利用

(1)有序推进水电绿色发展。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前提下,严格按照规划开发建设水电项目。积极推进在建玉门月亮湾一级、疏花干渠、肃北柳沟峡等水电站建设,尽早建成投运;推进非主要河流规划内水电项目稳步实施,确保生态环境红线安全和水资源综合有效集约利用的前提下合理开发水电资源。“十四五”时期实现新增装机容量10万千瓦,到“十四五”末水电装机达到60万千瓦。

(2)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因地制宜布局建设生物质发电项目,鼓励具备条件县(市、区)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挖掘生物质能利用潜力,调整农村用能结构,改变农村用能方式,在有条件的乡村推广规模化、清洁化生产项目。提高生物质能源在农村生活能源的比重;统筹开展秸秆资源能源化利用,积极发展成型燃料,实现小城镇和农村能源清洁化;建成金塔县0.6万千瓦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积极推进玉门市生物质能发电二期项目、瓜州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3)积极完善配套调峰电源建设。“十四五”期间,加大调峰火电、抽水蓄能、天然气发电项目的建设力度。瓜州常乐二期调峰火电200万千瓦项目建成投产,开工建设玉门昌马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积极开展阿克塞、肃北东、肃北党河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建成玉门油田2×8万千瓦燃气轮机替代燃煤发电项目,积极推进玉门油田200万千瓦天然气燃气轮机发电调峰与配套“风光储”项目,力争巴丹吉林沙漠基地配套煤电600万千瓦项目列入国家规划并开工建设。

(4)加快布局绿色氢能发展。重点依托玉门、瓜州、金塔等县(市、区)现有的工业园区和产业基础,布局建设玉门5万吨/年、瓜州3万吨/年、金塔2万吨/年以上的绿氢制储基地,在新能源制氢、储氢、运输、加注、应用、氢能装备制造等领域延链补链,引进合成氨、尿素、甲醇等下游项目,带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依托我市及周边化工、钢铁、化肥、玻璃、甲醇生产等已有的产业基础和化工企业用氢需要,探索天然气掺氢、氢燃料锅炉、氢气电网调峰等领域,拓展氢能应用场景。积极推进宝丰多晶硅上下游协同项目电解水制氢站、陕煤集团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电解水制氢站等项目建设,着力打造零碳制氢与可再生能源发电协同互补发展的新模式,构建集中式和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制氢并举的氢能源供应体系。

(5)大力推进新型储能产业。加快推进储能示范项目建设,积极开展风储、光储、大电网储等发储用一体的商业应用,重点发展电化学储能,适时推进物理储能和电磁储能试点项目,推动储能成本进一步降低和多元利用,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支持不同类型的储能示范项目推广应用,大力推进电源侧储能项目建设,积极推动电网侧储能合理化布局,积极支持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发展,力争电化学储能装机容量达到400万千瓦以上,大力提升清洁能源外送能力。

(6)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实行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有序推进金塔内陆核电项目前期工作。协同推进核技术产业,以发展核电装备制造、核燃料循环及乏燃料后处理、核能清洁利用、核技术利用、涉核装备制造,全力保障酒泉核技术产业园建设。

(二)优化化石能源产业

抓住“西部大开发”和“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带来的历史机遇,聚焦能源结构转型和市场化转型,依照“油气并举、新老结合”的发展路径,加大酒泉盆地勘探开发力度,支持后备资源基地建设,打造国家重要的石油储备基地。依托形成的瓜州柳沟、玉门东镇、金塔北河湾等煤化工集中区的产业基础和肃北马鬃山煤炭资源禀赋优势,借助酒泉国家陆港型枢纽形成的运煤大通道,充分利用“疆煤、蒙煤”富油的特性,围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高附加值深度转化。

1.促进石油产业稳步提升

加大酒泉盆地勘探开发力度,夯实油田稳产基础。实施油田炼厂质量升级及特种油品厂建设等重点项目。扩大产能,优化结构,强化配套,有效实施内部挖潜和综合治理措施,稳定原油生产能力。促进玉门油田提能增效,加大炼化技术改造,提升炼化加工能力,优化原油产品结构,提高原油加工质量和油品环保质量等级。积极探索地企联动机制,围绕玉门石化,依托玉门精细化工产业园,加大招商力度,引进下游精细化工企业,延长、补齐石油化工产业链推动传统能源产业和新型化工产业互促共进、融合发展。

2.大力推动天然气开发利用

到2025年,各县(市、区)城区天然气基本实现全覆盖,乡镇逐步推广使用天然气。依托西气东输等国家天然气主干线在酒泉过境的优势,加快市(县)天然气支线管道建设,进一步扩大管输天然气覆盖范围,提升管道天然气普及率。充分保障天然气供给量,以达到年用量的5-10%为标准,提升酒泉市天然气储备能力。

按照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的原则,积极推进玉门油田燃气轮机替代燃煤发电等项目,大力推动玉门天然气燃气轮机发电调峰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天然气利用水平。积极发展天然气与其它能源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

3.加快推进煤炭资源开发

优化煤炭资源配置,促进煤炭资源配置向优势企业集中,提升资源开采能力,推动煤炭产业绿色化、智能化发展。加快推进肃北县红沙梁(440万吨/年)煤矿项目建设;大力推进金塔县紫山子(120万吨/年)煤矿、肃北县牛圈子4号(60万吨/年)煤矿、银玄(60万吨/年)煤矿、吐鲁(210万吨/年)煤矿、凯富(60万吨/年)等7家升级改造项目建设,争取“十四五”末,全市煤炭产能达到950万吨/年。

4.推动能源储备基地建设

加强西气东输转送能力。抢抓国家中巴经济走廊建设政策机遇,推进跨国、跨区域合作,促进清洁能源及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业融入“一带一路”战略,积极争取在玉门市布局建设大型石油储备库和天然气储气库项目。

(三)打造能源装备制造产业

发挥酒泉新能源装备制造和技术创新的优势,积极探索新能源装备制造、新材料制造等领域推广应用智能制造新模式,鼓励和引导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研发新产品,延伸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链,实现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全面复兴。

1.主攻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产业

以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核心,聚焦新能源关键技术,按照“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的发展思路,强化产学研用协调联动,构建完整产业链条,形成辐射丝绸之路沿线省区及国家的产业集群,实现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优化升级,努力培育和造就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掌握重要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龙头企业。积极组织新能源企业与装备制造企业产品对接会和技术交流会,引导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加强产品宣传推介,推进新能源装备产能在满足本土需求的基础上“走出去”,指导企业通过联合、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形成产业航母,提高竞争力、影响力和生存力。倡导循环经济再利用原则,启动现役老旧风电机组退役、换代、升级改造,建设风光电装备研发制造回收循环再利用示范区,对废旧的风机叶片、光伏板等进行回收再利用,实现全生命周期绿色闭环式发展。

以打造中国西北地区最重要的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中心为目标,力争“十四五”末,全市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工业总产值在“十三五”末的基础上,增长8倍,达到400亿元以上;培育产值50亿元的龙头企业2家以上,产值20亿元的骨干企业4家以上,产值10亿元的重点企业5家以上,带动相关研发、设计、零部件配套企业发展,基本形成“链主”企业产品优势突出、产业集群协作分工合理、产业配套体系较为完善、市场拓展创新能力较强的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格局,努力在2030年前,将酒泉经开区打造成为千亿级清洁能源装备制造全产业链基地。

2.升级传统能源装备制造产业

在现有产品基础上,鼓励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能够满足智能化、集成化、成套化、规模化智能传统能源装备。重点发展新一代智能化输配电装备,推动特高压输变电设备、智能型高中低压开关设备、高效节能变压器、电器元件和自动化控制装置等智能配电用电设备。加强技术创新应用,积极发展石油化工装置专用的特种抽油杆、特型抽油泵、智能抽油机、智能煤焦炉、清洁燃气锅炉及煤油共炼设备。

3.发展氢能装备制造产业

引进培育氢能装备制造产业,重点打造制氢、储运、加注及终端应用为一体的氢能装备制造产业体系,逐步构建氢能装备产业链条。在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布局建设氢能装备产业基地,利用资源换产业的招商机制,推动引进氢能装备制造业项目落地酒泉。鼓励企业深度联合,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加强协作,打造高质量氢能装备产业集群。

(四)构建绿色低碳能源运输综合网络体系

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安全战略,构建绿色低碳能源运输综合网络体系,加快扩充电力跨区域外送能力,巩固酒泉重要能源战略通道地位。

1.积极推进电力通道建设

(1)配合国家西电东送战略通道建设,积极实施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工程。新建酒湖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3、4号调相机工程,提高酒湖工程输电能力,实现工程达产达标;配套建设玉门、金塔750千伏输变电工程;争取扩建750千伏酒泉变电站、敦煌变电站和沙洲变电站工程,增加主变,扩增容量;争取阿克塞、敦煌、瓜州750千伏变电站列入省电网规划,尽早启动前期工作;加快推进甘肃酒泉-上海崇明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前期工作,积极争取由阿克塞为起点的(酒泉-华南)第三条特高压直流外送通道工程,保障新增风电、光伏、水电、火电、天然气发电外送。

(2)持续强化330千伏区域电网网架,优化电网网架结构,构建坚强的电网主干。加快酒湖配套项目电网接入工程建设。新建马鬃山和紫泥泉变330千伏输变电工程;在玉门市、瓜州县和肃北县马鬃山镇谋划布局建设新增风电项目配套330千伏升压站工程,保障新增风电项目安全、可靠、稳定送出;在肃州区、金塔县、敦煌市谋划布局建设新增光伏项目配套的330千伏升压站工程,扩建330千伏金光变、胡杨变、月牙泉变、大图变,保障光电送出;建设马鬃山变~莫高变第二回线路工程、玉门昌马西风电场~莫高等一系列33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保障风光电送出和瓜州产业园区用电。

(3)积极推进110千伏及以下城乡电网升级改造。结合国家提出的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目标,适度超前配置城乡电网。构筑坚强智能化绿色电网、综合提升城乡电网能力。紧紧围绕城区、集镇和产业园区电力负荷增长特点,创新大规模清洁能源电网接入和提高需求侧管理的要求。结合新农村建设,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对农网包括县城电网进行改造建设,统筹推进城乡电网发展,提高城乡电网的安全性、可靠性、供电服务水平。重视分布式电源的并网接入,促进分布式电源发展。新扩建110千伏变电站20座,新建110千伏线路41条,线路长687公里。建成各类充电站16座,建成充电桩1000个。

(4)清洁能源智能微电网建设。加快智能电网建设进度,提高电网智能化水平,提高清洁能源微网建设水平,提升电网灵活接纳、用户智能消纳清洁能源的能力,打造清洁能源辐射中心。探索建立容纳高比例清洁能源电力的发输(配)储用一体化的局域电力系统,形成完善的清洁能源微电网技术体系和管理体制。

2.积极支持油气管道过境工程建设与运行

按照国家西气东输、西油东送的能源输送格局,积极配合加快建设西气东输四线、五线及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酒泉段工程,支持推进后续输油输气管线规划建设,确保国家西北能源战略通道的顺利实施和安全运行。加强油气管道保护,开展管道保护相关课题研究,不断提高管道安全保护科技水平,夯实管道保护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管道保护长效机制。

四、推进能源消费方式转变

以新能源快速发展为基础,引导能源消费方式转变,提高全社会新能源消费比重,通过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手段,聚焦酒泉市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切实推进节能减排,切实提高城乡用能效率、推进城乡用能方式变革,推动形成注重绿色能源消费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

(一)提高全社会新能源消费比重

1.进一步提高清洁能源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加强农网建设,全面提升农村电网供电质量,提高人均用电水平,推进城乡电气化。在酒泉市主要用能行业大力实施和推广电能替代,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减少城市中化石燃料直接燃烧,通过清洁能源和传统能源的互补利用实现城市能源消费向绿色能源转变。

2.提升清洁能源就地消纳水平。充分发挥先进高载能产业优势,支持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达标的高载能企业提高负荷率,提高清洁能源消纳比例。采取大用户直购电措施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等措施,吸引承接中东部地区现代高载能产业转移。重点打造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玉门经济开发区、金塔工业集中区、瓜州工业集中区、敦煌循环经济产业园、阿克塞工业园区和肃北马鬃山经济开发区等集中园区。现阶段开发区共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3.04亿元,占酒泉地区生产总值的21.5%,工业增加值104.26亿元,占全市工业增加值的65%,开发区经济呈现出恢复性增长趋势,工业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至十四五末,酒泉市开发区建设发展水平和产业聚集能力进一步提升,综合实力和发展效益显著增强,生产总值达到3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率稳定在15%以上,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0%,预计每年可消纳清洁能源50亿千瓦时以上。多渠道开拓风能、太阳能、水能、氢能等清洁能源资源,促进能源共享,增强开发区能源保障能力。推进电网建设,配合园区企业生产用电负荷需求,完善园区电源配套建设。大力推广集中区清洁能源供电供暖系统,促进清洁能源电力就近消纳。

3.探索创新提高新能源就地消纳途径。大力实施电能替代,促进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加大“以电代煤、以电代油、以电代气、以电代薪”等技术应用,加快推进县市区清洁供暖、农村电炕等工程,提高新能源消费在终端用能的比重。积极推广应用清洁供暖技术,鼓励新建建筑使用清洁供暖技术,鼓励清洁能源与电力用户采取直接交易的供电模式,保证清洁供热示范项目的有效实施和企业的合理效益,快速开展适应清洁供暖发展的配套电网建设,制定适应清洁能源供暖应用的电力运行管理措施,保障清洁供暖项目的可靠运行。加快推进新能源分布式电源和微电网项目建设,加强配电网互联互通和智能控制,加快电网向能源互联网升级,满足分布式清洁能源并网和多元负荷用电需要,充分发挥微电网就地消纳新能源作用。

4.提高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水平。深入推进敦煌、玉门、肃州区等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全面挖掘新能源消纳潜力,深入开展有特色的新能源利用项目示范,支持智能电网、新能源供暖供冷、新能源电能替代、新型储能、新能源交通、分布式能源等技术在城市的利用,通过清洁能源和传统能源的互补利用实现城市能源消费向绿色能源转变。

(二)加强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

1.严格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约束性指标,制定酒泉市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加强重点行业能效管理,现有产能能效要限期达标,新增产能必须符合国内先进能效标准。深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加快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培育新动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综合运用价格、法律等手段,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管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节能减排。

2.深入实施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行动计划。按照国家设定的落后产能淘汰标准,加快淘汰已达到服役年限,不符合能效、环保、安全、质量等要求的小火电机组。按照国家煤电超低排放标准,采用高效脱硫、脱硝和除尘技术,对现役火电机组实施环保设施改造升级。采用汽轮机通流部分改造、锅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等成熟、适用的节能改造技术对现役机组实施节能改造,确保改造后的煤电机组供电煤耗达标。

3.控制重点城市生活用煤消费。坚持不懈减少以煤炭为主体的化石能源消费,制定并严格执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路线图和行动方案,在各地尤其是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集中利用、提高效率、加快替代,进一步快速降低煤炭消费总量和占比。科学合理、循序渐进有效治理污染,逐步减少城区燃煤消耗量,降低燃煤污染。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逐步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有序推进城市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全面整治城镇燃煤小锅炉。在产业聚集区、居民集中区建设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电锅炉等大型集中供热设施,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

(三)强化工业、建筑和交通节能管理

1.实施工业节能计划。深入开展火电、有色、化工、煤炭等重点行业用能企业能效对标活动,指导和督促企业制订能效对标计划。实施电机、内燃机、锅炉等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升工程,推进余热余压利用,逐步降低钢铁、水泥、铁合金等主要耗能产品单位能耗,力争部分产品节能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加强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节能评估审查,限制耗能超标产业和过剩产业扩张。

2.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新建建筑物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执行更高能效水平的建筑节能标准,稳步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大力推广节能电器和绿色照明,构建县城绿色低碳能源体系,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技术、推广分散式风电、智能光伏等清洁能源应用,提高生产生活用能清洁化水平,扩大新能源在城乡能源消费比例。

3.实施绿色交通计划。积极倡导绿色出行方式,加快营运车辆更新,鼓励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发展高效、低耗、节能车辆营运,鼓励交通运输企业应用智能调度、管理、监控等信息系统,减少能源消耗,提高运输效率。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扶持相结合,加快以纯电动汽车为主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结合实际,超前布局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优先建设公交、出租、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加快推进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等重点领域和肃州区、敦煌等重点城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初步建成布局合理、高效开放的充电服务体系,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

(四)提高城乡用能效率

1.积极打造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以建设敦煌100%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利用城市为引领,积极推进“零碳”示范城市及产业园区建设。提高城市清洁能源比例,促进各类新能源及相关技术在城市推广应用。重点推进敦煌、瓜州、玉门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及产业园区建设,综合推进太阳能热利用、分布式太阳能发电、分散式风力发电、生物质清洁燃料利用、城市生活垃圾能源化利用新能源动力交通等多种新能源技术在城市及园区的应用。建立适应城市新能源发展的管理体系和政策机制等,推广综合智慧能源服务,加强配电网、储能、电动汽车充电桩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新能源示范城市的工作创新。

2.推动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深入推进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推广高效节能技术,支持传统领域节能改造升级。积极推广综合能源服务,着力加强能源互联网建设,通过多能互补支持清洁能源的高效利用。大力推进实施电能替代,大力推进以电代煤和以电代油,有序推进以电代气,提升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积极推动信息化、低碳化深度融合,大力发展分布式能源,科学发展热电联产,鼓励在新建建筑中大力推广新能源清洁供暖和地源热泵等供热方式,减少化石燃料供热产生的污染。

3.推进乡村能源高效利用。加大财政对乡村能源的投资力度。加快农村节能炉灶技术推广,提高农村能源利用效率,减少农村生活用能污染物排放;因地制宜推进清洁能源在乡村地区利用,开展农村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替代煤炭等传统生活能源;加强秸秆、薪柴等生物质资源收、储、运体系建设,开展秸秆气化、固化、炭化等高效能源化利用。

(五)推进用能方式变革

1.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就近高效利用。建设可再生能源综合消纳示范区,推广可再生能源富余电力转化为热能、冷能、氢能,实现可再生能源多途径就近高效利用。充分发挥储电、储热、储气、储冷在规模、效率和成本方面的各自优势,实现多类储能的有机结合。统筹推进集中式和分布式储能电站建设,推进储能聚合、储能共享等新兴业态,最大化利用储能资源,充分发挥储能的调峰、调频和备用等多类效益。

2.有序推进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示范乡村建设。加快农村用能方式变革,在农村推广电供暖、电炊入户工程,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鼓励利用新能源,在农村及偏远地区合理布局离网式与蓄能相结合的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等分布式能源供应系统,有序推进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示范乡村建设。

3.积极推动新能源智能微电网示范建设。按照“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灵活配置、经济高效”的思路,以肃州区微电网示范工程为典型,在具备多元化利用条件下,建设3~5个微型电网系统,以智能电网技术为支撑,以自主运行为主的方式解决特定区域的用电问题。加快推广到负荷集中区域,开展以新能源为主、燃气及其他能源为辅的新型供用电模式。

五、加快构建电能消纳体系

提高能源消纳水平是贯彻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的重要举措,清洁能源是能源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随着清洁能源规模不断扩大,消纳成果还不稳固,为促进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要加快构建适应高比例清洁能源发展的新型电力系统,全面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加强就近消纳体系建设并积极拓展电力外送市场以加快构建电能消纳体系。

(一)电能就近消纳体系建设

1.加快实施电能替代

加快电能替代体制机制创新。鼓励矿产、煤炭、油田等企业单位实施替代项目,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充分利用现有停车场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提高清洁能源消费在终端用能的比重,增加电能就地消纳能力。

推广电能替代电力交易改革。探索建立有利于扩大清洁能源消纳的调峰补偿机制,扩大终端环节清洁能源对化石能源的替代,增加终端能源消费总量中清洁能源占比。重点在居民采暖、生产制造、交通运输、电力供应与消费等领域,大力推广热泵、电采暖、电锅炉(窑炉)、电驱动皮带传输、电动汽车、油机改电等电能替代。支持电能替代用户与各类发电企业开展电力直接交易,降低电能替代用电成本。

全面实施清洁供暖工程。积极利用弃风弃光电力供热,逐步关闭燃煤锅炉,改建电锅炉供暖。坚持市场化推动与政府引导并重,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统筹协调,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热电联产、可再生能源、工业余热、天然气、清洁煤、电供暖等多种清洁供暖技术相互结合、灵活运用,综合运用国家和省上关于完善清洁供暖峰谷价格、阶梯价格、扩大市场化交易等价格支持政策,以替代城镇直接燃煤供暖和城乡居民散煤取暖为重点,积极在城乡全面推广清洁取暖技术,推动全市实现新能源的安全、高效利用,降低煤炭消耗量和消耗比例,建立安全、清洁、经济、高效的城乡供暖体系。

2.引进现代高载能产业

充分发挥酒泉新能源资源丰富、要素成本低、市场潜力大的优势,主动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合理布局现代高载能项目,促进新能源与产业的协同发展。通过采取大用户直购电等措施,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实现新能源电力就地消纳,力争“十四五”末,就地消纳能力达到每年150亿千瓦时以上,最大限度地提高全市就地消纳能力,有效提升资源利用水平,避免资源损耗,支撑实现“双碳”目标。

3.煤化工基地建设

按照园区化、循环化理念,积极推动煤炭分质分级利用,在环保容量和水资源供应允许条件下,有序推进煤制天然气、煤制烯烃、中低温干馏、低热值煤发电、合成氨等项目建设,打造综合性的煤化工产业示范园。依托瓜州柳沟、玉门东镇、金塔北河湾煤化工集中区,借助酒泉国家陆港型枢纽形成的蒙煤南下、疆煤东运的运输大通道,充分利用疆煤、蒙煤富油特性,形成煤热解、液化天然气、煤焦油加氢生产线;建设煤制烯烃项目,形成以煤热解生产煤焦油、焦油加氢制燃料油、甲醇制烯烃等煤化工深加工产业链,进一步提升清洁电力消纳比例。

4.石油化工基地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石油石化的重要批示,打造国家重要的石油天然气储备基地。推进其他原料制油,加强与国际国内知名企业合作力度,推动石化新技术的开发和研究,进一步提高原油加工转换能力,提高油品质量等级。积极探索地企联动机制,围绕玉门石化基地,依托玉门精细化工产业园,加大招商力度,引进下游精细化工企业,延长、补齐石油化工产业链,发展特色化工产业,提升清洁电力本地消纳。

5.氢能产业基地建设

发挥酒泉新能源产业优势,鼓励发展可再生能源“绿电制氢”、工业副产氢、下游化工企业用氢、卫星发射液氢燃料、敦煌旅游景区氢燃料电池汽车等产业,努力把酒泉打造成西部地区最具影响力的绿色氢能综合利用基地。

(二)电力外送市场开发

1.充分利用现有外送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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