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氢能氢能交通加氢站政策正文

绿氢产能20万吨!加氢站30座!《包头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年)》

2023-09-01 11:12来源:包头市人民政府关键词:氢能加氢站绿氢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四)打造开放、共赢的氢能产业链条

加快上海申能氢能产业与可再生能源一体化等项目配套的氢能产业发展,推动年产5000台套燃料电池组装生产线、年产5000台套燃料电池动力系统生产线、年产5000台套车载储氢系统集成生产线、500辆氢燃料汽车、5座日加氢能力大于2000公斤加氢站等项目开工建设。加快推进浙江蓝能燃气设备有限公司年产5000套储氢瓶项目、华电科工制氢设备及配套项目尽快完成项目开工前期准备工作,按时开工、投产,加快构建氢能装备全产业链。积极推动华电科工、氢通(上海)新能源、鲲华新能源、氢晨科技等6家企业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尽快在我市落地建设。抓好北奔万台新能源汽车项目,积极拓展销售市场,聚集前端配套和零部件产业,打造新能源汽车装备龙头。

在已有项目基础上统筹布局,围绕补齐产业链发展短板,加快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大力引进碱性电解水制氢、PSA提纯制氢装置制造企业及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推动实现制氢核心设备本地化生产,降低设备生产制造成本。加快发展氢气储运、加注成套装备产业,重点开发车载高压氢气瓶生产。依托北奔集团等整车制造企业,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整车制造和配套产业集聚,尽快填补产业链上氢储运、加氢装备、氢能应用等方面空白。探索制氢在系统调峰中的应用,加强产业链各环节联动协调,不断壮大制氢、燃料电池、整车产业集群,全力构建完备的氢能产业链。

积极探索氢能产业与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智慧城市等先进技术融合,形成新的业态及生态体系。推动氢能利用与服务业深度结合,鼓励氢能与旅游、物流、通信、电子商务等领域融合发展,有序融入经济社会各领域和各方面。

加快研发成果转化,以内蒙古金属材料研究所、包头稀土研究院、中科院包头稀土研发中心等机构为依托,加速新型稀土储氢合金材料等成果的产业化进程。加快研究突破基于可再生能源及先进核能的制氢、新一代煤催化气化制氢和甲烷重整/部分氧化制氢、分布式制氢、氢气纯化、氢气储运等技术,探索大容量、长周期的氢储能技术路径。

(五)推进燃料电池在各领域应用

燃料电池发电系统作为氢能在电力储能领域的重要应用,具备能量密度高、运维成本低、可长时间储存等特点,可降低接入电网的压力,同时对于离网区域供电、冷热电联供等场景具有天然优势,相关技术及装备制造有利于燃料电池发电系统的规模应用。

重点发展中型以上规模氢能储能系统和氢能调峰电站,以及备用应急发电、分布式发电等技术及设备,加快发展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技术,以及基于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技术的冷热电三联供集成技术和设备等。

近期重点支持燃料电池发电在应急保供(如电网应急电源车、5G通讯基站备用电源等)、应急调峰等方面的应用示范;支持建设氢电综合调峰站;突破燃料电池冷热电三联供关键技术,在公共建筑如商场等开展示范,促进分布式氢能技术发展及应用,优先支持在氢能园区开展示范应用;支持通讯基站备用电源项目示范和规模化应用。

(六)建设协同、创新的氢能支撑平台

围绕自治区“两个基地”战略优化升级需要,依托自治区及国内领先的科研机构、技术企业基础,开展氢能关键设备、系统集成技术攻关。通过引进消化氢能产业发展相适应的新技术,构建“研究机构/实验室——企业——产业园”的协同创新机制和风光氢储车产业圈,打造科技创新——产业联合的氢能科技创新联盟,吸引更多的科研院所、氢能企业形成优势互补,推动自治区高质量发展。

10.png

图6 当前存在的共性难题,研究内容和科技创新成果

科技创新平台:以中科院包头稀土研发中心、包头稀土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材料研究院、内蒙古材料研究所等有关科研院所为依托,推进自治区乃至国家级氢能产业创新中心创建,引进国内配套设备知名企业,通过创新平台推动制氢、储运氢、氢能利用,氢能与新型电力系统耦合技术和新能源+氢能”调控关键技术的科技创新。在氢能全产业链关键环节部署2—3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制定实施重点领域技术创新路线图,集中力量突破氢能及燃料电池领域材料、关键零部件、系统集成与管理等核心技术,引领产业跨越式发展。

公共服务平台:以包头市科研院所为主导,借助专家团队智力支持,建立公共服务平台。以氢能与燃料电池市场检测需求为导向,加快建立完善的检测认证、质量监管、安全监测服务平台,为氢能产业发展的创造有利环境,为企业提供检验检测、认证测试等服务,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以氢能产业领域标准研究制订为切入点,搭建与国内外产业与行业组织之间的交流合作,为产业发展建立依据;以氢能全产业链资源整合,深化上下游协同为方向,推动组建氢能相关协会组织,建立行业交流合作机制、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等活动,助力氢能行业向好发展。

推进发展平台:深入研究氢能产业发展特点,不断完善氢能产业相关的政策、标准、法规,建立健全氢气生产和储运、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的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突破体制障碍,使氢能产业发展有规可依。建立氢能安全监控体系,覆盖氢气制、储、运及终端消费场景的各个环节,消除事故隐患,保障氢气使用安全。建立氢能产业智慧园区,提供智能化的基础设施、中心化的运营管理、融合化的综合服务,推动氢能产业创新发展。

(七)探索协调、联动的氢能跨区合作

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和乌海市是自治区重要的氢源地和新能源产业、制造业和化工产业聚集区,具备良好的氢能示范应用基础。统筹氢能产业布局,建设由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和乌海市构成的自治区氢能环廊,环廊城市共同签署《环廊城市氢能产业一体化发展框架协议》,设立协调统一的产业发展目标、发展思路和政策导向,以氢能产业深度融合、建立氢能全产业链为抓手,深化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增强联动协调,创新合作模式。

以环廊城市现有产业园区为基础,结合各地特色,配套规划氢能产业基地,吸引各类产业链机构落户,形成区域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差异化发展,积极构建集氢能生产、研发、应用、服务于一体的区域协同的氢能产业体系,打造自治区氢能产业跨区域协同发展示范区。实现氢能环廊区域氢燃料电池车的规模化示范运行,共同探索氢分布式能源系统产业化、商业化路径,为氢能源产品未来大规模应用提供统一完善的产业环境。

11.png

图7内蒙古氢能环廊示意图

围绕可再生能源制氢、建设液氢基地展开合作,联合研发液氢较大规模制取、储存、长途运输和安全运用等技术和设备,在包头市和乌海市分别建设环廊区域两大液氢基地,形成公路、铁路运输和区域内管道输送相结合的液氢综合转运体系,重点面向京津冀地区提供液氢。

协同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适度超前、科学合理的编制环廊城市氢能基础设施布局规划。以加氢基础设施网络化为主体,打通燃料电池汽车互通路径,加快推进加氢站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氢能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布局合理、协同高效的氢走廊,实现氢能基础设施与燃料电池汽车协同发展,扩大区域协同推进氢能产业示范效应。

第一阶段重点规划(2023—2025年):立足于现有氢能产业基础,以呼和浩特市为氢能走廊核心点,推进建设3条氢高速示范线路,示范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以G6乌兰察布——呼和浩特——包头——乌海段、G18乌海——鄂尔多斯段、S24准格尔旗——凉城——察哈尔作为氢能高速构成氢能环廊外线,沿线建成加氢站20座,初步形成氢能高速走廊示范。

第二阶段重点规划(2026—2030年):大力推进燃料电池汽车的应用发展,在第一阶段3条氢能高速基础上,进一步在环廊城市之间规划建设的G65鄂尔多斯——包头段、S35鄂托克前旗——鄂托克旗段、S26鄂托克前旗——乌审旗——兰家梁段、S24察哈尔——乌海段、规划建设的G55察哈尔右翼后旗——右旗前旗段、S31准格尔旗——呼和浩特外环线段、S27鄂尔多斯物流中心——呼和浩特外环线段等线路建设10条以上氢高速公路和联络线,沿线建成加氢站40座,拓宽燃料电池汽车运营范围,初步形成氢能环廊网状高速公路。

五、经济性分析与综合效益评估

(一)产业规模

到2025年,氢能关键装备制造产值达到200亿元。其中,制氢、储运、加注及终端应用等各环节可形成产值近30亿元,制氢、储运、加注及终端应用上下游产业链装备制造业可形成产值超过350亿元。

到2030年,氢能产业总产值规模可达到600亿元以上。其中,制氢、储运、加注及终端应用等各环节可形成产值达70亿元,制氢、储运、加注及终端应用上下游产业链装备制造业可形成产值超过530亿元。

(二)投资估算

到2025年,氢能产业累计新增投资额将达到120亿元。其中,与氢能生产和消费相关的投资总额为50亿元制氢、储运、加注及终端应用上下游产业链装备制造业生产线、配套设施、厂房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约70亿元。

到2030年,氢能产业累计新增投资额将达到220亿元。其中,与氢能生产和消费相关的投资总额为140亿元,制氢、储运、加注及终端应用上下游产业链装备制造业生产线、配套设施、厂房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80亿元。

(三)政府税收

发展氢能产业的税收收入主要来源于氢能生产和消费领域和装备制造业两部分。

2025年,氢能产业相关税收收入合计约10亿元(当年税收额,下同)。2030年,氢能产业相关税收收入合计为15亿元。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氢能产业管理和服务。包头市能源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氢能产业发展工作负总责,做到统筹规划、逐层落实,形成发展氢能产业合力。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单位在发展氢能产业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充分发挥产业协会等社会团体的作用,强化氢能产业管理和服务。

实施规划引导。系统谋划氢能关键技术攻关、基础设施建设、示范运营推广等专项规划和实施细则,加强各专项规划与城市总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氢能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强化目标考核与问责,统筹推进全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工作,对氢能产业发展规划的有关领域做出法治界定,研究制定氢能产业建设标准体系,建立氢能产业监督管理责任追究体系,探索建立补偿机制,将发展规划纳入法治建设层面。实施评价考核与问责,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目标责任考核。

着力构建氢能项目全链条闭环管理模式。持续深化健全项目管理体制,以项目经济性与财务合规性审查为抓手,着力提升项目安排的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水平,量入为出合理确定项目储备规模。坚持安全、可持续发展原则,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确保氢能产业链各环节的设计、制造、运营等符合安全标准规范。

支持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结合产业发展要求,出台加氢站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加氢站审批流程,落实加氢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制定完善建设管理规范、作业安全规范、专用加注装置、储运装置等技术标准。鼓励通过技术创新,提升加氢站的运营安全和运营效率,降低单位能耗和加注氢气成本。

(二)政策保障

构建政策体系。争取国家关键技术研发补助、加氢基础设施补贴、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等政策支持。加快制定出台氢能产业扶持政策,形成引领氢能发展的政策体系,包括购买氢燃料电池重卡、公交车、物流车、专用车补贴,加氢站建设投资补贴,制备高性能储氢材料、氢燃料电池材料补贴,氢能产业研究机构专项经费支持,氢能人才落户奖励等。

细化招商政策,实施精准招商。围绕制氢、储氢、运氢、加氢以及氢燃料电池全产业链,大力引进和培育氢能生产企业。针对氢能产业发展的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特惠政策。充分发挥商会、协会的作用,实行抱团招商和产业链招商,增补和拓宽产业链,重点招商产业关联度大、产业聚集度高的项目,有针对性地做好项目策划、包装、储备。

落实用地政策。鼓励重大氢能项目落地,保障重大氢能产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对重大氢能项目给予一定的用地指标奖励,允许提前预支使用次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在符合安全规范的前提下允许使用商业用地、村用地等。积极鼓励氢能企业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切实做好氢能重大项目用地服务工作。

(三)机制保障

突出创新驱动。构筑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政府引导、协同创新的氢能产业创新机制。氢能产业创新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创新研发要突出企业主体地位,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要完善以企业为主导的高新技术研发创新体系。推进科研院所、企业联合体、行业协会等各类技术要素形成技术联盟,用市场引导研发成果与企业的对接。以市场机制高效整合各研发主体,协同创新,有效提升创新效率。鼓励氢能产业链相关企业深化合作,通过股权投资、共同组建氢能运营平台公司等模式,探索成本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形成一体化的氢能供应和应用体系。

优化和完善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时效。采用专家联审、集体会审的方式,将分散在不同部门的相关或相似的业务事项进行跨部门整合,同时将不存在前置关系的业务流程改为并联审批,提高氢能项目前期审批流程的整体效率。可开辟加氢站建设审批“绿色通道”,制定标准化的加氢站建设流程,成立工作专班,审核建设单位的相关资质和材料,发放加氢站建设许可证。

夯实人才基础。人才是第一资源,通过我市“双招双引”政策,落实《包头市加强重点领域人才工作十项措施》,积极创造条件,制定有效的措施,确保创新性高端人才、产业工人能够满足发展需要,建立培养、引进、使用氢能产业专业人才的新机制,创造良好的人才环境。重点探索在住房、子女就学、就业等方面完善专项政策。鼓励企业探索实施各种先进柔性分配机制,探索建立以绩效和市场为主导、以人力资本和技术入股等多种分配和激励机制,加大要素分配力度,对有突出贡献的员工,通过培训升职、奖金奖励、带薪休假等办法给予奖励,激发创新型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资金保障

加大财政投入。统筹现有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细化财政预算安排,加大对氢能产业的投入力度,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效应。在投资落户、研发机构补助、产业协会能力建设、产业园建设、加氢站建设运营等方面,以贷款贴息、研发和产业化补助、政府采购、资本金注入等多种方式对氢能产业给予资金支持。落实氢能产业投资税收优惠政策,利用科技费用、技改资金、税收返还等财税手段,对企业在技术改造、产品设计、研发创新等方面予以支持,积极引导企业用足用好财税政策。鼓励、组织本地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相关专项补助资金。

构建多元化融资渠道。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其他投入为补充,探索氢能产业发展投融资模式创新。搭建好企业资金需求与金融部门对接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向氢能领域重点项目、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倾斜,增加信贷品种,拓展担保方式,保障金融信贷资金对重点项目、企业、产业的优先供给。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项目融资、股权融资、上市融资等方式投资氢能产业的研发、生产、基地建设等领域。

设立氢能产业投资基金。以政策性引导和市场化运作为原则,探索建立“包头市氢能产业投资基金”,吸引社会机构、产业方、金融机构、各级引导基金等出资参与,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氢能产业项目。投资方向围绕氢能全产业链布局,包括但不限于氢气制备与供应、氢气储运、氢燃料电池、燃料电池汽车等领域,重点投向应用示范类项目以及产业化项目。

(五)安全保障

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推动氢能产业。积极构建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监管力度,建立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对氢能制储运加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以需求为主导梳理制度需求清单,按照有关规定与指引,以问题为导向,完善相关制新,保障产业安全发展。建立信息监督管理平台,对制氢、储运、加氢、终端应用环节的氢气流动情况实时监控,做到事前预警、事中响应、事后处理。

企业加强在氢能制备、储运、供给、应用等各环节的安全风险意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深入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分析,完善安全事件处理工作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切实提升企业安全意识和能力,有效遏制关键领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