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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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2-09-22

      输配电网对发电、售电主体的公平无歧视开放是发达国家自然垄断业务法律规制的重点,相应法律制度详细且完善,然而我国现行《电力监管条例》和《电力市场监管办法》对输配电网公平无歧视开放仅做出了原则性规定,《供电监管办法

      来源:能源新媒2022-08-23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委陆续发布智慧能源发展、多能互补、分布式电源直供负荷试点、微电网、增量配网等政策文件,鼓励售电主体创新服务,向用户提供包括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和用能咨询等增值服务,为发电企业延伸产业链

      重庆:深化配售电改革 推进新能源“隔墙售电”就近交易

      来源:重庆市发改委2022-08-09

      深化配售电改革,完善售电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向社会资本放开售电和增量配电业务,有序推进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加快存量试点项目供区划分。建立市场化电力电量平衡机制,放开发用电计划。

      安徽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研究开展跨区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和绿电交易

      来源:安徽省发改委2022-08-08

      健全售电主体注册和退出淘汰机制,进一步深化配售电业务改革,鼓励增量配电网投资与运营模式创新。建立健全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

      来源:武义县发改局2022-07-19

      用电企业应根据购电方式不同、购电价格不同,售电主体不同、购电价格不同的特点,正确选择购电方式、售电企业,还可以探讨“组团购电”等模式,降低购电价格。(四)调整生产时间,降低用电成本。为引导用户错峰用电

      来源:享能汇2022-07-18

      z省售电主体具有“零售用户结算权”,一向被视为“顺价模式”的良好基础——即由售电公司向国网出具代理用户的尖峰谷电价格,国网依据实际用电量,另叠加输配电价、基金附加等费用形成用户电力账单。

      来源:中国电业与能源2022-07-15

      西南电力设计院原副总工程师吴安平认为,电网企业不像处于竞争环节的发售电主体那样盈亏自负,其收益是有保障的。电网企业应该剥离竞争性业务,只要按照有关规划蓝图,一心一意地做好电网的建设发展工作就好了。

      内蒙古鄂尔多斯“十四五”能源综合发展规划:推动分步实现公益性以外发售电价格由市场形成

      来源: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22-06-29

      推动分步实现公益性以外发售电价格由市场形成,电力用户或售电主体可与发电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交易价格。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改革,实行“基准价+上下浮动”市场化价格机制。

      来源:武义县发改局2022-06-27

      用电企业应根据购电方式不同、购电价格不同,售电主体不同、购电价格不同的特点,正确选择购电方式、售电企业,还可以探讨“组团购电”等模式,降低购电价格。(四)调整生产时间,降低用电成本。

      重庆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争取到2025年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3%以上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2022-06-16

      深化配售电改革,完善售电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向社会资本放开售电和增量配电业务,有序推进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加快存量试点项目供区划分。建立市场化电力电量平衡机制,放开发用电计划。

      来源:硕电汇2022-06-09

      现阶段,绿色电力交易的售电主体均以风电和光伏为主,后续可纳入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

      湖南省电力支撑能力提升行动方案:加强与国家市场、区域电力市场的协同运行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2022-06-07

      完善售电主体信用监督体系,规范电力零售市场秩序,健全售电主体注册和退出机制,推动售电主体参与各类市场交易。

      福建省“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形成与电力现货市场相衔接的电力中长期交易机制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2022-06-02

      (三)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持续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规范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制度,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多途径培育售电主体,引入售电侧竞争。

      来源:能源微资讯2022-05-27

      中长期价格过低,发电主体暴雷,中长期价格过高,售电主体暴雷。2、没有年度批发合同覆盖的零售合同风险有年度批发合同覆盖的固定价零售合同相对风险可控,但是年度批发合同覆盖不足的零售合同具有较大风险。

      四川成都:推动配售电市场主体从单一配电或售电向能源综合服务商转变

      来源:成都市经信局2022-05-26

      探索电力发展新途径,多途径培育售电市场主体,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属国有平台公司、产业功能区平台公司、社会资本,与国家电网、发电企业等投资组建售电主体,鼓励符合条件的工商用电企业参与市场购电。

      规则解读|“证电合一”下的绿色电力交易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2-05-25

      另一方面,从售电主体看,按照《南方绿电交易规则》第六条的规定,“证电合一”的绿色电力交易的售电主体主要是符合绿证发放条件的集中式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并不包括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1、可附绿证为前提:售电主体和交易标的限定与此前在我国京津冀地区和浙江省等地区开展的绿色电力交易不同,《南方绿电交易规则》中呈现的“证电合一”模式下绿色电力交易以“可附绿证”为前提,对售电主体和交易标的都有特别的限制

      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2022-05-11

      积极配合发改、经信等部门,深入开展电价政策宣传疏导,发布各类售电公司信息,引导用户择优选择实力强、价格优的售电主体。”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2-04-13

      建立覆盖市场主体全面、规则细致条款完善的电力现货市场,监管机构、交易机构、发电主体、售电主体、用电主体缺一不可。

      售电新骗局!北大博士借“低价电”成立售电公司诈骗2600万元获刑!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2-03-25

      中发9号文提出推进售电侧改革,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售电业务,多途径培育市场主体,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成立售电主体。经过几年的发展,售电市场蓬勃发展,市场主体数量显著增加。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2-03-25

      7年来,随着新一轮电改推进,售电业务渐次放开,售电主体不断进入电力市场,市场角色愈发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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