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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高安全成本”时代到来 煤电矛盾趋于激化

2011-04-02 15:11来源:瞭望新闻周刊关键词:煤电矛盾火力发电火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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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煤电矛盾是多年交织的问题。相对于其他省份来说,山西的煤电矛盾更为尖锐和典型。当厂网分离时,山西电厂的上网电价以山西电厂能够享受“坑口煤价”而定,上网电价在全国范围内最低。然而,当电厂与煤矿的经营属性发生了变化,双方各代表了央企和地方企业利益,双方的矛盾越来越尖锐。

对此,李建伟建议:其一,鉴于山西上网电价严重偏低的情况,对火电企业严重亏损的山西等省份局部启动煤电联动机制。对省内不同区域的电厂上网电价应根据不同的煤炭成本有所差别;其二,取消煤炭运销公司的收费项目,减轻发电企业不合理的经济负担;其三,一些煤炭运销商为了谋取暴利对煤炭掺假。为了建立良好的市场环境,政府必须对煤炭掺假行为进行坚决打击;其四,目前我国对火力发电企业实行的是成本定价原则,空冷发电机组的发电成本大大高于非空冷机组的发电成本,上网电价不体现显然是不合理的,应该对空冷机组适度提高上网电价。

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山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张复明表示,在山西,解决煤电矛盾的措施可以与煤炭资源税同时推出,开展“价格捆绑”式的改革,“煤、电双方既是利益矛盾冲突方、也是利益共同方。火电企业的主要成本是煤炭,如果煤炭价格上涨过快,电厂会引发大面积亏损;如果电厂因煤炭价格上涨而经营困难,反而会减少煤炭用量,对煤炭企业本身并没有利。”

他建议,这项改革可在山西进行试点,煤、电双方在成本公开透明的情况下进行“捆绑式”联动,共同应对市场的波动。具体来讲,可根据全行业的成本水平,参考国际定价,制定一个低于或略低于成本价的基价。而浮动价则由下游产品的价格和盈利水平决定,利益共享,反推上游产品的价格。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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