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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电非对称一体化——电力企业被迫进军上游步履维艰,煤炭企业向下游扩张势头正劲

2011-10-25 09:34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煤电矛盾煤电一体化煤电基地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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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神华集团下属的国华电力为例,这几年国华电力之所以能在其他电企普遍亏损的情况下取得不俗的业绩,根本原因在于背靠神华集团强大的煤炭生产能力和自成体系的铁路运输能力。

一度被业界视为煤电联营典范的“淮南模式”,在煤企和电企双方经历短暂的“蜜月期”后,也出现了问题。

此模式的主角之一,淮南矿业集团从上世纪90年代末就已经开始探索煤电一体化的发展路径。2002年夏天,国内出现了大面积电荒,经济发达、用电负荷大的长三角地区形势尤其严峻,当时华东电网的电力缺口达到1600万千瓦,约占全国电力总缺口的60%。

此次电荒推动了淮南煤电一体化项目的成型。两淮地区拥有煤炭储量400亿吨以上,而电力装机规模相对于自身需求则有明显富余。2004年3月,国家发改委及沪、苏、浙各方领导齐聚合肥,对“皖电东送”达成了共识。

2005年,淮南矿业集团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各出资50%,组建淮沪煤电有限公司,下设田集发电厂和丁集煤矿。前者规划装机容量为240万千瓦,一期工程两台60万千瓦机组已于2007年建成投产,后者设计生产能力为600万吨,通过专线铁路供应电厂。

同年,淮浙煤电有限公司也正式成立,此次淮南矿业集团的合作伙伴变成了浙江能源集团,双方亦均持股50%,下设凤台发电厂和顾北煤矿,其煤炭电厂的装机规模和产量与淮沪煤电公司完全一致。

据中电联2011年初发布的《煤电一体化问题研究报告》(下称《报告》)显示,2009年度,淮沪和淮浙两个项目产煤891万吨,总发电量136.9亿度,销售收入64.5亿元,利润总额4.7亿元。其中田集和凤台两座发电厂,发电利用小时数高于安徽省内调机组1400小时以上,赢利水平也远高于其他机组。

但随后淮南模式开始隐忧凸显。中电联《报告》显示,由于淮南模式下属的煤电公司按照均股设立,双方互派高管,但在当前卖煤远比卖电挣钱的大背景下,煤电双方围绕“多卖煤还是多卖电”的争执将使双方此前达成的平衡难以持续。

《报告》同时担心,淮南矿业集团近年来大规模收购电厂的股份,其决策层已将发展集团控制的煤电一体化项目作为未来的战略方向,当淮矿集团内部的煤电一体化项目与合资的煤电一体化项目发生利益冲突时,合资公司内部的控股权争夺和治理危机就可能出现。

此外,由于当时淮南两个煤电一体化项目是在国家“皖电东送”的大背景下应运而生的,在并网问题上受到了特殊关照,直接被纳入了华东电网的“十一五”规划。但时至今日,该电网通道已经接近满负荷运转,而新的并网通道迟迟得不到批复,导致淮南模式下的两个煤电一体化项目二期工程迟迟无法动工。

国内众多的煤电一体化模式,归纳起来就是三种:电企控股、煤企控股和煤电双方参股。但由于煤价年年高企、电价长期停滞,使得煤电双方彼此进入的门槛已经完全倾斜。

过去,发电项目审批严格,煤炭项目容易放行。如今情况正好颠倒,煤矿项目则因政府的高度管控和多次的国有化运动,进入门槛已经越来越高。

在华能集团技术经济研究院副院长赵勇看来,当前煤电一体化项目普遍存在煤炭资源竞争激烈、开发成本逐年提高,煤电项目核准周期不同步,电网输送线路难配套、水资源缺乏等诸多困难,更重要的是,煤电利益格局的失衡和进入门槛的不对等,直接导致不同主导方下的煤电一体化项目的不同命运。

电力企业对发展煤电一体化虽然心态积极,但项目进展困难重重,多数电企在收购煤矿后因审批手续繁杂、矿难频发等原因长期难以开采,煤电一体化项目常常陷入困境。煤电合资的煤电一体化项目则因利益之别要么股权转让频繁,要么陷入控股权之争。

而煤炭企业向电力行业的扩张却势头正劲,因为煤炭企业在当下的煤电格局中处于绝对强势地位,且电厂运营相比煤矿更为简单便利,不确定性小。以至于在电企眼里成为累赘的电厂,在煤企眼里有时还能成为“香饽饽”,漳泽电力即为一例。

等不来的政策

事实上,业界对煤电是否该互相进入争论已久。

中电联《报告》认为:“煤和电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产业,除了有上下游关系外,在勘探、建设、运营方面毫无相同之处,一体化经营实际上违背了社会化生产专业分工的趋势,是煤电矛盾逼出来的无奈选择。”

赵勇指出,这一无奈选择其实也得到了国家的首肯。

早在2006年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电力产业政策”中,就提出要鼓励电力企业与煤炭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实施煤电一体化经营。2008年,国家发改委在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调研报告中首次正式提出“鼓励电力大型企业兼并重组煤矿,实现煤电一体化经营”。

2010年8月,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鼓励各种所有制煤矿企业和电力企业以产权为纽带、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参与兼并重组。会后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若干意见的通知》也提出要鼓励煤、电、运一体化经营,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努力培养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但遗憾的是,这些文件中,基本上只见积极鼓励等宏观层面的东西,未见有具体细化的措施。”赵勇说。

在今年9月末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也坦承,国家对煤电一体化项目暂时还无具体的鼓励措施,但会在项目审批上给予便利。

然而,当记者就此事求证国内几家煤电一体化项目公司时,得到的答复却是:“如果真有任何审批上的便利,淮沪、淮浙煤电公司的二期工程和伊敏外围煤田审批,就不至于是现在这个局面。”

赵勇认为,期待短期内出台具体的煤电一体化政策并不现实。“如果煤电的市场关系能够理顺,就不会有这么多人热衷于当下的煤电一体化模式,基于市场机制的煤电一体化就将成为主流。”

“比如华能跟神华签订长期的煤炭供销合同,锁定双方的长期收益和预期,这才是真正市场机制下的煤电联营模式。”赵勇说,目前发达国家采取的大都是这样的模式。国外电价是市场化的,可以自由浮动,煤炭企业完全可以通过卖出期货合约锁定未来几年的利润水平,电力部门也可通过买进煤炭期货合约来套期保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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