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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电业局:荣获2011年度兴安辖区精神文明单位先进集体

2012-05-15 21:08来源:蒙东电力有限公司兴安电业局作者:朱晓琳关键词:兴安电业局精神文明先进集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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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在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街办事处召开的2012年兴安街工作会议暨精神文明单位表彰大会上传来喜讯,兴安电业局被中共乌兰浩特市兴安街工作委员会授予“2011年度兴安街精神文明工作先进单位”。

兴安电业局是科尔沁草原上一颗耀眼的明珠,始建于1981年9月24日,是隶属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的国有中型电力企业。截止2010年底,兴安电业局资产总额6.9亿元;年售电量13.3亿千瓦时;拥有220千伏输电线路8条,总长702.9公里;220千伏变电站4座;总容量486兆伏安;66千伏线路68条,总长1624.76公里;66千伏变电站49座,容量372.6兆伏安。兴安电网已建设成为以220千伏输电线路为主网架,66千伏为骨干的完整、统一的坚强电网。

兴安电业局历来十分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一起抓,在大力发展物质文明的同时,该局精神文明建设也取得了丰硕成果:1997年荣获“自治区级文明单位”、2001年获“内蒙古自治区级文明单位标兵”、2005年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2009年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此次荣誉的取得为该局精神文明工作再添绚丽一笔。

成绩代表过去,未来充满挑战,兴安电业人将树立诚信、责任、创新、奉献的企业核心价值观,为地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电力能源,为兴安人民的幸福生活无私奉献。

作者: 朱晓琳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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