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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融合令人心碎 多方利益纠葛或羁绊

2012-10-15 09:21来源:IT时代周刊关键词:三网融合光纤入户宽带通信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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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折腾

也许是看到三网不能融合带来的不利,政府部门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重启了三网融合计划,将其列入国家“九五”、“十五”、“十一五”计划之中。

在“十五”规划中,政府表示要“促进电信、电视、计算机(即互联网)三网融合”。经过五年的发展后,在“十一五”计划所提出的规划中,三网融合变为“加强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议”。“规划”中对在5年内推进三网从技术方面整合基础设施资源做了明确的要求。

2009年,工信部在公布的《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更是明确提出,加快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下一代互联网和宽带光纤接入网建设,开发符合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特点和移动互联网需求的新业务、新应用……推进三网融合。专家预测,在2009年至2011年通过加大三网融合的建设,将形成6000亿元以上的投资规模。

由“促进”到“推进”,透露出行业变革的重要信息:显然政府不再“折腾”,决心打破横亘在三大产业中的体制壁垒。这一信息引起了业界对三网融合的新一轮关注,被认为在宏观层面点燃了新的政策火花。

接踵而至的好消息,是否就意味着“三网融合”将真正走入正轨?在的走访中,得到的消息却是三网融合虽然有政府撑腰,结果却不一定乐观。

5月17日,第41个世界电信日。此前,中国通信业素有在此时颁布重大决策的先例,如2002年,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就是在电信日来临前宣布挂牌成立的。此时,三网融合能迎来利好消息吗?

第二章三网融合背后的利益纠葛

在记者屡次穿梭于政府部门间的采访中,听到最多的信息是:政策壁垒以及《电信法》的难产对三网融合的影响并不是最大的,制约三网融合的根本障碍在于相关部门之间的利益博弈。

2005年发生的"泉州事件",就是广电和电信两部委之间利益碰撞的最集中体现。

"82号文"的出台内幕

业界一个公开的秘密是:三网融合之难,难在广电和电信之间的"互禁"。

在国内3大运营商重组之前,饱受移动业务蚕食之苦的电信、网通等固网运营商一直希望通过IPTV(网络电视)等新兴业务带来新的增长点。然而,1999年9月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强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建设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82号文件")成了它们无法逾越的天堑。

出人意料的是,这则困扰固网运营商长达数年之久的文件,最初出台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它们的利益。

据本刊记者了解,"82号文"的出台可以追溯至1998年。当年,广电曾试图摸索开展一些电信业务,但这一举动受到了电信运营商的强烈反对。此后双方的冲突不断升级,有部分地区发生互相破坏对方的网络传输设备的事件,甚至升级为流血冲突。

为此,国务院于1999年9月下发了"82号文",双方的争斗才暂时平息。在这份文件中明确划分了双方的"势力范围":电信部门不得从事广播电视业务,广播电视部门也不得从事通信业务,广电如欲在国内新建干线网,必须经信产部批准。而这,也被业内人士戏称为两部委"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

然而,随着宽带网络的不断发展,多媒体时代的来临令电信运营商看到了巨大的商机。但根据"82号文"中的相关规定,播放与发布视频内容的特权却攥在了广电手中。而这,也成为制约三网融合的最大壁垒。

此后,随着流媒体时代的到来,电信、网通等固网运营商由于遭受移动业务分流,面临增速放缓的局面,更是希望通过IPTV等业务带来新的增长点。但国家广电总局一直以"82号文"为依据,以电信阵营运营IPTV业务违反国家政策为由,阻止对方染指广电业务,导致电信方面发展的IPTV业务迟迟不能取得突破。

双方的攻防战在全国各地持续上演,并终于在2005年12月26日爆发了让业界为之侧目的"泉州事件"。

当时,泉州市广电局一纸通告,叫停了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和福建省电信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在该市进行的IPTV测试项目。而在93天后的2006年3月29日,泉州市广电局则推出了自己主导的数字电视系统,将主动权牢牢控制在手中。

三网融合便在广电和电信的相互制约下,回到原点。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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