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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煤炭救市不应伤及电企

2013-08-28 09:51来源:中国能源报 李永强关键词:火电企业煤电互保煤炭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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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哭的孩子有奶吃。近期,因煤炭市场持续低迷,煤炭企业开始纷纷向当地政府诉苦,试图从政府部门求得救市政策。这样一来,部分省份政府确实坐不住了,开始采取给力政策支持这些曾经为当地政府带来巨额财政收入的众多龙头企业,其中最常见的一种扶持方式便是鼓励甚至强制当地发电企业优先购买消化当地煤炭资源。如河南省5月初推行了“煤电互保”的奖励电量政策,规定在河南省内电煤采购基数以外,每增加万吨河南省内煤采购量,对采购发电企业予以一定的奖励电量。政策出台之后,山西向郑州铁路局发送煤炭的数量下降,河南省内煤价上扬,山西开始考虑以同样的手段施救省内煤市。随后,市场传出山东、陕西、内蒙古、安徽甚至湖南等省份地方政府相继跟进,采取直接或间接措施限制外省煤流入本省。

应该说,在电价由中央政府管理、并未实现市场化的条件下,为保护本地企业利益,地方政府将煤电捏合在一起,煤价损失电价补,电价损失煤价补,也是其无奈之举。粗略看来,这一政策似乎可以稳定提振当地煤价,进而挽救本地煤市,但细一琢磨,却有违电煤市场化的方向和要求,属于“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的惰政思维,最终结果是既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煤炭市场低迷的窘境,又将损害当地电力企业的经营效益。笔者认为,不能为保护煤炭企业利益,而采取伤及火电企业利益的短视政策。

众所周知,当前的煤市低迷状况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市场供需不平衡导致。地方政府保护本省煤炭,虽然短期会让煤炭价格止跌企稳,但目前煤炭行业依然供大于求,决定价格的需求仍无改善迹象,地方保护并不会起到实质作用,反而不利于电煤市场化运行,对整个行业的发展会起到不利作用。

在笔者看来,出台地方保护主义式的煤炭救市政策,确会伤及火电企业的经营效益。毋庸置疑,受煤价下行影响,去年以来火电企业经营形势向好,但并不能由此说明火电进入高利润率的黄金发展周期。相关行业报告显示,受益煤价下降,预计火电行业今年的净资产利润率和总资产利润率为10.5%和3.5%,分别高于2012年的9.2%和2.6%,但这只是“回升至历史均值水平”。截至今年5月,火电行业仍有25.3%企业处于亏损,与目前煤炭企业亏损比例水平相当。同时,电力行业资产规模巨大,并且资产负债率很高,其中2012年五大电力企业资产负债率为84.99%,大大高于央企63%的平均水平。在如此高的资产负债率面前,电力特别是火电行业尚未恢复元气,不足以给煤炭企业补血强体。

对于火电企业而言,如果外地煤炭更具价格优势,便没有理由非要购买本地高价煤炭;但慑于河南等省购买本地煤炭量与发电量配额挂钩政策,火电企业为获取更多的发电量配额,只能忍痛“割肉”购买当地高价煤炭,这反过来势必会影响火电企业的经营效益。

有鉴于此,在电企尚未恢复元气的情况下,应该给其休养生息的机会,不应在煤炭企业遇困时,急于把火电企业利润平衡给煤炭企业。对此,中电联有深刻认识,并在近日发布的《2013年上半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式分析预测报告》中建议,应该有效整治部分省市自行制定的“煤电互保”政策,减少行政干预。

对于部分省份采取的带有地方保护主义特点的“煤电互保”政策,笔者认为,这些都是煤电企业的长期矛盾,国家放开煤炭市场后,应该各自寻找出路,煤电联营是一条路,但也应在市场基础之上进行选择和合作,如果强行“拉郎配”,最终谁也救不了。

事实上,在煤炭发电思路之外,还有煤化工、煤炭由燃料变原料等诸多思路。增加煤炭附加值和延伸产业链,分散煤炭只作为燃料的市场风险,才能走出煤电的封闭循环,实现多方获益。如何科学引导煤炭产业朝此方向转型,亦考验着地方政府的执政能力和政治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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