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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策引导 大力促进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

2013-12-26 17:02来源:中电新闻网关键词:补贴政策可再生能源新能源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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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在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政策

近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迅速,预计到2013年底,水电装机容量将达到2.75亿千瓦,风电并网装机容量将达到750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1500万千瓦,生物质能发电将达到85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约占全口径装机容量的30%,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约占全部发电量的22%,可再生能源已成为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回顾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历程,主要得益于以下几方面措施:(一)建立了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为加快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2006年我国正式实施了《可再生能源法》,从法律上高度明确了发展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出建立总量目标制度、强制上网制度、分类电价制度、费用分摊制度和专项资金制度五项制度。随后,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配套措施,基本确立了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体系框架。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可再生能源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政府、电网企业和开发企业在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在可再生能源法及修正案和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推动下,我国可再生能源进入全面、快速、规模化的发展阶段。

(二)通过规划实现总量目标制度2007年起,国家先后发布了《可再生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以及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和生物质能领域 “十二五”专项发展规划。

2013年以来,重新组建的国家能源局把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规划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集中力量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确定了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近期、中远期总量目标,明确了水电、风电、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的发展方针、发展目标、产业布局和配套措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和路线图对地方政府和电力企业投资可再生能源起到了重要的引导作用。

(三)实施了强制上网和电价补贴制度价格政策是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最有效政策,《可再生能源法》明确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符合并网技术标准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并由价格部门根据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经济合理的原则确定分类上网电价。2007年,国家发布了《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分别对各类可再生能源规定了相应的补贴方式和水平,在此基础上国家陆续组织了陆上风电、太阳能电站特许权招标。此后,根据招标结果和产业发展情况出台了相应的补贴政策,明确对风电和光伏电站上网实行了分区固定上网电价,根据风能资源条件确定四类区域,分别从各省燃煤脱硫标杆电价的基础上补贴到0.51、0.54、0.58、0.61元/千瓦时;根据太阳能资源条件确定三类区域,分别补贴到0.9、0.95、1元/千瓦时;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给予0.42元/千瓦时的补贴;对农林生物质发电和垃圾发电分别补贴至0.75、0.65元/千瓦时。通过实行固定电价政策,使投资者预先明确投资收益,调动了各有关方面投资新能源发电项目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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