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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油气上游垄断之路

2014-01-13 12:03来源:《能源评论》-张抗关键词:中石油页岩气开发油气改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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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所有制”成突破口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6条明确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习近平主席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又强调:“这是新形势下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的一个有效途径和必然选择。” “混合所有制”是国企市场化改革的突破口。国务院国资委相关部门的表态是:“到2020年,除少数特殊领域外大部分国有企业将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资本可以根据需要实施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参股,也可以实行优先股、黄金股等形式。非公有制经济也可以通过与国有企业交叉持股实现优势互补。”

事实上混合所有制并不是首次提出,党的十五大以来历届大会报告中均有类似论述。我国也早有成功运行的先例。如中国建材集团620亿净资产中200亿为国有、420亿是社会资本。近来,被认为垄断性最强的铁路、油气长输管线等也开始大量吸收社会资本以建设新线,甚至提倡非铁路部门的公司可自建新线、民营油企兴建跨国输气管线。显然,当一个领域内多种形式的企业占有相当大比例时,也就不存在国企的行政性垄断,油气勘探开发区块被几家国有石油企业垄断的现象也自然被消除,全面执行区块的准入—退出和相应的监管机制也成了顺理成章的事。

如果把大量扩大页岩油气勘探的措施形象地比喻为“挤开”区块垄断的大门,那么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所要求的混合所有制大发展就是完全主动地打开了大门,迎接和容纳充满活力的油气市场。如果把“挤开”区块垄断的大门看作近期目标,那么这个大门的完全打开就是可以期待的中期目标。

作为新兴产业部门的页岩油气更是实现这种深化改革、创新式发展的良好“实验田”。不久前发布的《页岩气产业政策》第十条提出:“鼓励页岩气资源地所属地方企业以合资、合作等方式,参与页岩气勘探开发”。地方企业合作的方向就是与已掌握勘探开发区块的国家石油公司合资、合营,这就要求双(多)方组成混合所有制企业。未来,新体制带来的活力将改变油气生产的被动局面,大大促进中国油气工业的新发展。(作者系中石化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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