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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川省电力用户受电工程业务办理指导(试行)》的通知

2014-07-02 12:06来源: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关键词:电力用户电力企业四川能源监管办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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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川省电力用户受电工程业务办理指引(试行)》

四川省电力用户受电工程业务办理指引(试行)

为规范四川省电力用户受电工程市场行为,提高供电服务透明度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监管办法》、《供电营业规则》、《四川省电力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监管办法(试行)》等规定,制定《四川省电力用户受电工程业务办理指引》。

一、业务办理流程图

二、业务办理

供电企业应当使用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对电力用户用电报装全过程进行管理,在填报“用户受电工程市场信息与监管平台”的同时,将相关信息录入业务信息管理系统。

供电企业各级营销部门按照“一口对外,便捷高效”的原则负责业扩报装工作,承担业扩报装的具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业务:统一受理用户报装接电申请,牵头组织现场勘查、确定供电方案、设计审查、中间检查、竣工验收、签订供用电合同、装表接电、资料归档等工作,并及时向用户反馈业务办理工作进程。

(一)用电申请环节

1.电力用户应在“用户受电工程市场信息与监管平台”中填报《用电申请监管登记表》,并按照供电企业要求提供资料。

2.供电企业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用户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并在“用户受电工程市场信息与监管平台”中填报审核结果。对于资料完整、规范的,供电企业应予以正式受理;对于资料不完整或不规范的,供电企业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用户,用户应当补充完善并重新提交申请。

3.供电企业对符合要求的用电申请,应当及时办理有关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用户用电申请。

(二)供电方案答复环节

1.用电申请受理后,供电企业应与用户确定现场勘查时间。现场勘查时,应重点核实用户负荷性质、用电容量、用电类别等信息,结合现场供电条件,初步确定电源、计量、计费方案。

若现场发现用户提供信息与实际不符时,供电部门有权要求用户重新提起申请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用户若隐瞒相关信息,致使供电方案不合理,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用户承担。

2.供电企业应书面向用户提供供电方案,用户应对《供电方案答复单》书面签收。供电企业在用户签收《供电方案答复单》时,登陆“用户受电工程市场信息与监管平台”填报《供电方案答复监管登记表》。供电方案应根据不同电力用户用电需求确定,满足设计的要求,并至少应包括用户基本信息、供电电压等级、供电电源位置及出线方式、供电线路敷设方式及路径、用户受电方式、受电设备容量、电能计量方式等内容。

3.供电企业向用户提供供电方案的期限,自受理用户用电申请之日起,低压居民用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非居民类低压供电用户不超过8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用户不超过20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供电用户不超过45个工作日。

供电方案有效期限为:低压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3个月,高压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1年,逾期失效。若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供电方案有效期的,用户应在有效期到期前7个工作日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视情况办理延长手续。

4.对于因用户需求发生变化造成供电方案变更的,用户应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对于因电网原因造成供电方案变更的,供电企业应与用户沟通协商,按照规定重新确定供电方案后再书面答复用户,用户应当签收确认。

(三)设计审查环节

1.用户自主选择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受电工程设计。设计单位应取得建设部门颁发的相应级别的设计资质,跨省勘察设计单位应在四川省建设厅登记备案。

用户受电工程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如下:电力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等级,其中:甲级单位可以承担各类送变电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单位可承担22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勘察设计;丙级单位可以承担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勘察设计;丁级单位可以承担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勘察设计。

2.用户应在“用户受电工程市场信息与监管平台”中填报《设计审查申请监管登记表》后,向供电企业提出设计审查申请,并按供电企业要求提供用户受电工程设计审查资料。若系统中无相关单位的注册信息,则由用户予以完善。未通过供电企业设计审查的受电工程,供电企业不得开展竣工检验和装表接电,不予供电。

3.供电企业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用户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并在“用户受电工程市场信息与监管平台”中填报审核结果。对于资料完整、规范的,供电企业应予以正式受理;对于资料不完整或不规范的,供电企业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用户,用户应当补充完善并重新提交申请。

4.供电企业对用户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审查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低压供电用户不超过8个工作日,高压供电用户不超过20个工作日,高压供电用户复审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审查结束后,供电企业应通知用户签收《受电工程图纸审查结果通知单》,并在“用户受电工程市场信息与监管平台”中填报《设计审查答复监管登记表 》。用户应当签收。

6.对于审查合格的,供电企业应在受电工程设计图纸上签章确认,作为施工依据。对于审查不合格的,供电企业应在《受电工程图纸审查结果通知单》中一次性告知用户不合格项,用户应当签收确认,并针对不合格项督促设计单位进行整改。用户完成整改并在“用户受电工程市场信息与监管平台”填报《设计审查复审申请监管登记表》后,向供电企业提交设计审查复审申请,供电企业复审合格后方可施工。

原标题:关于印发《四川省电力用户受电工程业务办理指导(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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