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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川省电力用户受电工程业务办理指导(试行)》的通知

2014-07-02 12:06来源: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关键词:电力用户电力企业四川能源监管办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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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竣工检验环节

1.受电工程完工并自检合格后,电力用户应在“用户受电工程市场信息与监管平台”填报《竣工申请监管登记表》后,向供电企业提出竣工检验申请,提交竣工检验资料。

2.供电企业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用户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并在“用户受电工程市场信息与监管平台”中填报审核结果。对于资料完整、规范的,供电企业应予以正式受理;对于资料不完整或不规范的,供电企业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用户,用户应当补充完善并重新提交申请。

3.供电企业应与用户约定时间组织工程竣工检验。对用户受电工程启动竣工检验的期限,自接到用户受电装置竣工报告和检验申请之日起,低压供电用户不超过5个工作日,高压供电用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供电企业在竣工检验完毕后,应书面答复用户竣工检验结果,并在“用户受电工程市场信息与监管平台”中填报《竣工验收答复监管登记表》。

4.对竣工检验中发现的缺陷,供电企业应一次性出具《受电工程缺陷整改通知单》并交用户签收,用户应当签收确认并按《受电工程缺陷整改通知单》督促施工单位整改。用户完成整改并在“用户受电工程市场信息与监管平台”填报《竣工检验复检申请监管登记表》后,向供电企业提起竣工检验复检申请,直至合格。

(六)装表接电环节

1.装表接电前,用户应与供电企业协商签订《供用电合同》、《电力调度协议》等文件,并交纳相应的营业费用。因用户原因未签订相关合同、协议或营业费用未结清的,供电企业可不予送电。

2.送电前,用户应当按照供电企业要求,办理相关设备加入电网运行手续。用户完成相关手续后,供电企业应及时送电。

3.送电后,供电企业在“用户受电工程市场信息与监管平台”中填报《新装(增容)送电监管登记表》。

4.供电企业给用户装表接电期限,自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结相关手续之日起,居民用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其他低压供电电力用户不超过5个工作日,高压供电电力用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

三、其它事项

1.供电企业应注意各环节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工程投运后应形成一套完整的纸质业务档案备查。用户、施工企业等其他市场主体应当予以配合

2.供电企业发现承装(修、试)单位不具备相关资质、相关工作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书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用户受电工程市场信息与监管平台”向四川能源监管办报告。

3.供电企业、电力用户、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设备材料单位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可互相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纳入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发布警示信息、黑名单等的依据。

原标题:关于印发《四川省电力用户受电工程业务办理指导(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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