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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电联动何时“连到”终端消费者?

2014-08-11 11:00来源:东方网作者:余明辉关键词:上网电价煤电联动电力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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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记者从接近国家发改委的消息人士处获悉,上网电价下调的政策已经敲定,下调幅度在0.01元/千瓦时左右,各地区下调幅度有所差别,具体下调的时间尚未最终确定。该人士同时告诉记者,此次上网电价下调主要是受到近期煤价持续走跌的影响,煤电联动机制是本次调价的主要因素。(8月7日《华夏时报》)

煤电联动政策始于2004年年底。当时国家规定,以不少于6个月为一个煤电价格联动周期,若周期内平均煤价较前一个周期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5%,便将相应调整电价。如果此次联动调价成功,这应该是我国实施煤电联动机制以来的第五次煤电价格联动了。而且此前的四次都是联动涨价,而此次却是联动下降。就此意义上讲,此次煤电联动降价,还体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煤电联动有升有降的内涵,具有阶段性、转折性意义,标志着我国的煤电价格改革质的提升。

自然,此次煤电企业上网电价的降低,对各地各级电力直销企业而言,是一个巨大利好—其它不变的情况下,买电的价格低了,卖电的价不变,成本就小了,利润不就更高了?但就目前信息看,对广大老百姓等用电的终端消费者而言,此次或类似煤电联动的直接利好,与他们却似乎半毛的关系也没有。但这,却不得不令人遗憾的。

首先,作为资源价格改革的一部分或一个环节,煤电联动的目的就是要进一步理顺电力市场价格秩序,为广大消费者带来实惠。但现在,背拗之处在于,当联动的结果是煤电上网价格升高、电力公司成本上升时,下游的最终电力消费者的价格也跟着上涨。比如2011年6月1日,由于电煤企业发电成本上升,上网电价提高,电力销售企业成本上升,国家发改委就调涨了下游消费者电价。但当联动的上网电价价格下降,电力销售企业成本降低时,下游消费者的电价却没有下降的一定点消息和动作。难道群众只有承担国企成本上涨的义务,而没有享受成本下降的利好?

其二,电力企业有义务和条件降低电价,让消费者享受改革利好,但不这样做,很不妥。一方面,当煤电联动发电企业上网电价下降,电力公司购电成本下降、享受改革红利时,作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真正的主人,最应该得到改革实惠的广大老百姓和电力消费者,理应从这一改革的红利中分一杯羹。也就是说,国家电网等有义务让消费者分享电改红利。

原标题:煤电联动何时"连到"终端消费者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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