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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市场监管司副司长黄少中:新电改应加快推进电价改革

2014-08-18 08:44来源:中国能源报作者:黄少中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上网电价输配电分开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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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加大大用户直购电实施力度为突破口,促进电价和供用电方式的改革。

大用户直购电是一项旨在促进电价改革、增加用户选择权的重要改革,也是目前震动相对较少、阻力也较小的改革,应该成为改革的一个重要抓手和突破口。但由于种种原因,大用户直购电现状是“雷声大雨点小”,实质性进展不大,影响作用还比较小。要想有效做好这项工作,有所突破,重点要解决好以下五个方面的矛盾:

一是大用户直购电与节能减排的矛盾。在选择大用户和确定准入标准时,要坚持节能减排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必须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能耗达到平均先进水平的高耗能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才能准入,而不能演变成简单帮助地方高耗能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是市场与审批的矛盾。大用户直购电是顺应市场需求的改革,是一种市场化改革的创新,而不能演变成一种审批权力,一种特许和恩赐。要修改完善现行大用户有关政策规定,改变大用户直购电逐项审批的方式,变成国家颁布有关准入、安全运行,电价标准等规则,符合条件的企业都可以直接进入而不必审批,国家有关部门负责监管规则的执行,进行必要的协调指导。

三是准入与限制的矛盾。要辩证地看待准入与限制的问题,不断完善市场准入机制。改革初期,对准入的标准可设置高一些,进入的企业和电量会少一些,便于把控风险。但到了比较成熟阶段,完全可以放宽准入标准,允许更多的企业进入,加大直接交易的电量,促进改革的深化。

四是合理确定输配电价与妥善解决交叉补贴的矛盾。任何一项改革都会涉及到利益调整,关键是要深入研究分析利益调整的程度大小以及合理的解决办法。实施大用户直购电,要对输配电成本进行深入分析和核算,使电价中存在的交叉补贴显性化、定量化,通过销售电价有升有降结构性调整或者在销售电价附加中明确一部分费用来妥善解决电价交叉补贴问题。

五是市场化改革与地方政府行政干预的矛盾。由于在实施大用户直购电工作中认识上和出发点上存在差异,如何处理好市场化改革与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问题也将是大用户直购电实施中的一个难点。应将大用户直购电行为统一规范到国家的文件中来,用市场的、规范的方式和手段来启动市场,拉动负荷,促进经济增长。

3、以存量不变、增量放开为突破口,促进上网电价的“双轨制”改革。

基本的做法是,从某一时点起,原有发电机组的上网电价维持现有管制方式不变,新投产运行机组的上网电量及价格全面放开,由发电企业和大用户协商确定。这样做的优点在于既实质性地推进了电价改革,有了突破,但影响相对较小,风险基本可控。在过渡期,做细致的研究论证工作,把实施方案做扎实。但实施此项改革的信息可以提前公布,以便电力企业早作准备。

4、以核定临时输配电价格为突破口,促进输配电价格改革。

从长期看:一是清晰资产和成本,使得输配电成本真实可控;二是加强对电网输配成本合理性、合规性的监管,形成有效的成本约束机制;三是在此基础上按成本加成方式确定合理的输配电价。近期,可以采取一种简单易行,既承认现状又激励电网企业的办法,即参考借鉴国家规定的发电企业消化部分煤炭价格上涨因素的做法,将各省级电网企业购销差打九五折(即要求其消化5%的成本费用)作为电网企业临时输配电价,先行公布执行,逐步修正完善。

原标题:能源局市场监管司副司长黄少中:电改应“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现在却正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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