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火电煤气能源政策正文

发改委、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天然气迎峰度冬工作的通知》(全文)

2014-10-22 13:2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天然气发电天然气供应能源局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发改运行[2014]23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物价局、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城市燃气协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今年以来,我国天然气供需形势总体平稳。但冬季高峰期矛盾仍然突出,保供难度较大。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长效机制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16号)精神,为实现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稳定供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严格落实总体任务要求

(一)准确把握供需形势。今年以来,国内天然气消费保持较快增长,居民、采暖等刚性需求占比不断提高,工业用气冬季压减空间十分有限。与此同时,管道进口及煤制气等资源供应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海上天然气和进口LNG(液化天然气)市场消纳困难。预计今冬明春我国天然气供需总体偏紧,华北、西北等部分地区高峰时段矛盾突出。如遇持续低温天气,形势将更趋严峻。

(二)明确任务要求。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做好经济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落实国办发〔2014〕16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作用,努力增供资源,强化需求侧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推动改革创新,实现天然气迎峰度冬形势总体平稳,确保居民生活等重点用气需求,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深挖潜力,千方百计增加资源供应

(三)保持现有气田满负荷生产。供气企业要严格落实既定产量指标,将任务层层分解到具体区块和项目,在确保安全的同时,合理安排检修,加大长庆、塔里木、青海、西南、大牛地、荔湾3-1和东方1-1等主力油气田的开发力度,优化开采方案,防止气井产量下降,确保产能充分发挥,努力完成生产计划,及早安排加钻采气井,争取关键时刻放压增产。

(四)加快新区建设步伐。积极推进西南地区磨溪、元坝、川西中浅层等新区产能建设,加强新井投产的组织管理,加快试气和地面工程建设,确保新井及时接入集气管网,力争在用气高峰期到来前,形成有效供应能力。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天然气发电查看更多>天然气供应查看更多>能源局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