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电力新闻火电火电动态报道正文

国企高管薪酬内外有别:组织任命者参照公务员标准

2014-11-06 12:02来源:华夏时报作者:陈岩鹏关键词:央企薪酬改革电力企业国资委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李锦认为,应该对国企高管实施最高薪酬的限制,应该按照与普通员工的薪酬差距的倍数进行限制。

事实上,早在1993年便开始在部分国营企业进行经营者年薪制改革,对经营者年薪结构进行了初步划分,规定了年薪总额的上限。后来,国企高管薪酬改革征求意见也提出限高的设想,但一直未正式出台。

“不能一刀切地用具体数字限制高管薪酬,而是要参照国内外同行业、同类别的企业。”肖毅敏说。

尽管2013年2月国务院批转《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修正了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的“两低原则”为“同步原则”,即“工资总额增长速度与经济效益增长速度同步,平均工资增长速度与劳动生产率增长速度同步”,但是,这个原则至今没有得到落实。

上述国资委研究中心专家调查发现,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又都是出自企业“工资总额”,这样,职工的工资额度就会被挤占。他建议,企业负责人的“薪”可以纳入职工工资总额,而“酬”的部分理应出自资本回报的利润。由此,出资人自然会约束其对企业负责人收入的核定。

“而解决这个问题就不是限高和降高的问题,而是必‘提低’,只有统一‘薪酬’和‘工资’取向,才能实现收入差距合理化。”上述国资委研究中心专家称。

原标题:国企高管薪酬内外有别:组织任命者参照公务员标准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央企薪酬改革查看更多>电力企业查看更多>国资委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