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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城关于深化市属国资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

2015-08-25 14:01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国企改革电力企业国资委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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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改革目标和改革范围

(三)改革目标

通过本轮改革形成更加符合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国有经济实现形式、国有资本运营方式、国有企业运行机制、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使市属国有企业的活力得到显著增强。

1.通过改革,使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国有资产将主要分布在我市的主导产业、市政公用性企业和资产经营类企业;其他领域的国有资产全部退出控股地位。

2.所有国有企业全面推行公司制改革,建立起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充满活力、健康发展。

(四)改革范围

本轮国资国企的改革范围是市属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以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三、重点改革内容

(五)商业性国有企业的改革

对于产品有市场竞争优势、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好的重点骨干生产企业和主导产业的龙头企业,通过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等多种方式推动产权多元化,加大混合所有制力度,实现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和分配制度改革,实现产业集聚发展、企业做优做强。

对于经营状况一般的中小型生产、商贸、服务企业,通过整体转让、并购重组、股权转让、增资扩股、企业职工和经营层收购等方式,引进非公有制资本,改制为混合所有制企业,逐步实现国有资本有序退出。净资产较小的企业可通过经营层和职工出资买断方式,使国有股完全退出。

对经营困难、资不抵债、长期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或关门歇业的企业,采取并购转让、整合重组等方式盘活企业。对于确实发展无望的个别劣势企业,实施关闭破产,彻底退出市场。

(六)市政公用性国有企业的改革

市政公用性国有企业原则上以确保城市正常运行和稳定,实现社会效益和公共政策目标为主要目标,保持国有资本独资或控股地位,按照市场规则,提高资源配置和公共服务能力;可推向市场的,通过特许经营、公开招投标等方式,探索推向市场。

(七)资产经营性国有企业的改革

通过对现有资产经营公司整合,改组或组建为五家国有资本投资控股公司,分别对国有控股、持股的农口企业、工业企业、流通贸易企业、市政公用企业和其他部门所属的企业及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行使出资人职责。通过国有资本的流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国有资本投资控股公司采用国有独资的组织形式,专门从事国有资本运作。

(八)规范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形成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各司其职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管机制。

积极推进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建设规范的董事会,加强董事队伍建设,完善董事的选聘、培训、评价及激励约束机制,保障董事在董事会中依法、平等履职的权利。探索建立外部董事的聘任、评价、监督等管理制度。

深化对经理层选任及管理机制改革,经理层的选聘、考核评价、薪酬管理切实交由董事会负责管理,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探索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逐步形成经理层产生以市场化选聘为主导和任期制契约化管理的运行机制。

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加大外部监督力量,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积极探索外派监事模式。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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