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火电火电动态政策正文

山西晋城关于深化市属国资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

2015-08-25 14:01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国企改革电力企业国资委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二十)制定配套政策,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全面落实国有企业有关政策,注重政策衔接,进一步梳理完善国资国企改革过程中涉及到的劳动保障、国资监管、土地变更、财税管理、工商登记等方面的政策规定,有关部门要按照本轮改革的思路和要求,制定职工安置、资产处置、债务处置等配套政策和实施办法,为国企改革提供有力的政策保证。

五、实施步骤

(二十一)制定配套政策阶段(2015年12月前)

在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根据本《指导意见》的思路和要求,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和实施办法。

(二十二)实施改革阶段(2017年9月前)

1.制定改革方案

在广泛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现产权持有单位(现企业主管部门)或委托中介机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按照本意见的总体要求和“一企一策”的原则,研究制定企业的具体改革方案。

改革方案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改革的目的及必要性,改革后企业的资产、业务、股权设置等;改制的具体形式;改制后形成的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的债权、债务落实情况;职工安置方案;改革的操作程序,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的选择等。

2.提请审议

企业改革方案应提交依法召开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其中,职工安置分流的方案,需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3.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

在改革领导组的统一部署下,由现产权持有单位或现企业主管部门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改革企业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工作,详细掌握企业资产状况、经营状况、人员劳动关系等情况。并按规定对其结果予以认定。

4.上报批复

将改革方案按有关程序报所属的改革领导小组审批。

5.组织实施

国有企业出资人或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方案的批复意见组织国有企业实施改革方案。

(二十三)检查验收阶段(2017年12月前)

企业改革完成后,由市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组对企业改革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国土、人社、财政、工商、国税、地税等有关部门要及时为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国企改革查看更多>电力企业查看更多>国资委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