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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城关于深化市属国资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

2015-08-25 14:01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国企改革电力企业国资委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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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国有资产监管模式

积极探索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形成以经营国有资本为主要功能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主体,构建有效的监管模式,即“国资监管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企业”。

(十六)进一步优化国资监管方式

进一步完善公司章程,将国资监管要求体现在公司章程中,使公司章程成为在法律法规规范下行使出资人权利的重要手段和基本依据。运用公司章程、通过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任期制契约化管理等市场化的监管手段,管好资本投向、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将监管重点聚焦到战略定位、发展目标、投资方向、公司治理、考核激励和风险控制上来,即从国有资产的控制者转变为国有资本的持有者。

进一步完善经营业绩考核体系,探索不同类别、不同行业、不同性质企业的考核模式,提高考核工作的导向性和针对性。加强财政税务、审计、纪检监察、监事会监督的有效协同,形成监督合力。对国有企业制定的“三重一大”事项范围是否全面科学、决策程序是否严密、责任追究措施是否有效进行严格审查,予以批准的,应当在批准后监督其实施。

(十七)深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深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2020年提到百分之三十。建立和完善国有资本收益的共享机制,统筹考虑国有资本收益再投资和民生关系。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推进国有企业发展、布局结构调整、科技进步和转型升级中的引领作用。

四、保障措施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晋城市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组长由市长担任。领导组下设五个工作组,即农口企业改革工作组、工业企业改革工作组、流通贸易企业改革工作组、市政公用企业改革工作组和其他部门所属的企业及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组。各工作组办公室分别设在市农委、市经信(国资)委、市商务和粮食局、市住建局和市财政局,负责制定本行业的改革实施方案。

领导组统一组织统筹领导协调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工作,负责协调解决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政策措施。

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出资人要切实履行主导作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配合,密切协作,落实责任,推动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顺利进行。各企业是改革的主体,企业负责人为企业改革的第一责任人。

(十九)筹建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4〕17号)有关要求和国有企业改革的需要,筹建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依法合规、用好用活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企业职工安置、改制重组等。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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