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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资进入存门槛 能源国企“混改”将有哪些利好

2015-10-07 07:57来源:北京青年报作者:蔺丽爽关键词:国企改革新能源电力行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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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锦认为,“尤其是石油领域的改革,根据《意见》,将在石油天然气主干管网部分实行网运分开、主辅分离。也就是说,之前业内讨论的将三家石油公司的管网抽出来单独成立石油管网总公司或许将成为可能,这将为石油领域的重组和混改提供空间。”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黄群慧表示,包括能源、交通、医疗、教育、通信等在内的领域一直是民营资本进入意愿比较高的领域,明确列出非禁即入的“负面清单”,降低了民营资本参与混合所有制企业改革的不确定性。

例如“在江河主干渠道、石油天然气主干管网、电网等领域,实行网运分开、主辅分离,除对自然垄断环节的管网实行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外,放开竞争性业务,允许非国有资本平等进入”。实际上形成了国企混改的两张“负面清单”,一方面明确地列出了上述需要国资独资或控股的几大领域,另一方面明确了即使在上面负面清单之内的一些业务也是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的。

事实上,在石油领域,中国石化已打响了央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第一枪”。2014年7月份,中国石化正式公布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引资方案,确定将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

分析 民资进入能源领域还存在经济门槛

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能源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行业,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十分关键;涉及供求运价、体制机制、组织形式、科技创新等多个层面,十分复杂。目前,民资进入能源领域存在哪些问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所长赵昌文表示,应当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到能源行业,包括一些有自然垄断性质的环节。目前我国的能源产业除了石油和天然气外,煤炭、电力、新能源已经完全对民营资本放开。即使是石油和天然气,也在一些环节已经放开。

事实上,“新36条”(《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其配套细则出台后,民营资本进入能源领域已无太多的政策障碍。民营资本进入到一些特定的能源领域,不仅存在行政准入许可,还存在经济上的门槛。

比如石油和天然气的输气管道,已经对民营资本开放,但由于资金规模大、回收期长,并不是所有民营资本都有兴趣或有能力去投资。在勘探开采领域,由于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加上勘探开采领域是高风险的,需要很强的技术经济能力,目前绝大多数的民营企业缺乏相应的技术能力,也可能不愿意承担勘探开采失败的风险损失。

原标题:能源国企“混改”将有哪些利好 民资进入存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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