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第十三条 管道穿越既有铁路桥梁或铁路桥梁跨越既有管道时,铁路桥梁(非跨主河道区段)下方管道可直接埋设通过,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管顶在桥梁下方埋深不宜小于1.2m,管道上方应埋设钢筋混凝土板。钢筋混凝土板的宽度应大于管道外径1.0 m,板厚不得小于100mm,板底面距管顶间距不宜小于0.5m,板的埋设长度不应小于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钢筋混凝土板上方应埋设聚乙烯警示带;穿越段的起始点以及中间每隔10m处应设置地面穿越标识。
2. 铁路桥梁底面至自然地面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2.0m。
3. 管道与铁路桥梁墩台基础边缘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3m。施工过程中应对既有桥梁墩台或管道设施采取防护措施,确保管道与桥梁的安全。
第十四条 管道和铁路隧道不应在隧道洞门及洞口截水天沟范围内交叉。当埋地管道或管道隧道与铁路隧道洞身交叉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新建管道可在既有铁路隧道洞身上方挖沟敷设。当采取非爆破方式开挖管沟时,管沟底部与铁路隧道结构顶部外缘的垂直间距不应小于10m,输油管道在铁路隧道洞身及其两侧各不小于20m范围应采取可靠的防渗措施。当采取控制爆破手段开挖管沟时,管底与铁路隧道顶部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20m,同时应考虑围岩条件、挖沟爆破规模及隧道结构的安全性等因素。
2. 管道除采用隧道结构以外,不宜在铁路隧道下方穿越。
3. 管道隧道与铁路隧道交叉时,两隧道垂直净距不应小于30m,且满足不小于3~4倍铁路隧道开挖洞径要求;两隧道净距小于50m地段,后建隧道的衬砌结构应加强。
4. 新建铁路隧道在埋地管道下方采用控制爆破开挖时,隧道顶部与埋地管道底部的垂直高度不应小于20m,同时应考虑铁路隧道断面大小、围岩条件、地面沉降变形及管道结构安全性等因素。
5. 新建设施进行爆破作业时应采取保持围岩稳定的措施。既有设施的允许爆破振动速率,应根据既有隧道结构类型、结构状态、爆破环境条件以及既有铁路或管道运输性质、轨道或钢管类型等综合因素评估确定,爆破方案应征得既有设施企业的同
意。
6. 特殊地形情况下,采取工程措施并经既有设施企业审批通过后,可将交叉净距适当减小。
第十五条 埋地管道和铁路在软土等特殊土质、斜坡等特殊地段交叉时,应采取保证既有设施安全和稳定性的特殊设计。
第十六条 管道穿越既有铁路时,铁路方应对穿越处铁路设施进行检测评价。铁路两侧线路安全保护区外3米范围内为穿越段,管道方在穿越段应按《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GB50423要求进行壁厚设计,采用加强级防腐涂层,对管道环向焊口采取100%超声波和100%射线探伤检测。管道方在施工期间应遵守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保持铁路线下基础工程的稳定,并采取保护措施。当交叉处管道上存在铁路杂散电流干扰时应对管道采取排流措施。
第十七条 铁路跨越既有管道时,管道方应对跨越管段进行完整性评价。铁路跨越段应设置保护涵或桥梁,并应对施工区域内的管道采取防护措施。铁路方在施工期间应保持管道原有的受力状态及管道周围土体和边坡的稳定。铁路施工便道及维修通道跨越既有管道时,应对管道采取保护措施。当交叉处管道上存在铁路杂散电流干扰时应对管道采取排流措施。
第三章 管道与铁路并行
第十八条 管道与铁路并行布置时,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 管道距铁路用地界的净距不应小于3m。
2. 埋地管道距邻近铁路线路轨道中心线的净距不应小于25m。
3. 地上管道与邻近铁路线路轨道中心线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50m。
第十九条 电气化铁路与管道并行间距在100m以内、并行长度在1000m以上时,在建设期间应预设必要的排流措施,铁路运行初期应按《埋地钢质管道交流干扰防护技术标准》GB/T 50698对排流效果进行检测、复核。
第二十条 管道穿(跨)越河流段与上下游铁路桥梁之间的距离应符合《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GB 50423和《油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设计规范》GB 50459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管道专用隧道与铁路隧道并行时,两相邻隧道的净距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两隧道间的最小净距(m)
围岩等级III—IIIIVVVI
净 距(1.5~2.0)B(2.0~2.5)B(2.5~3.0)B(3.0~5.0)B>5.0B
注:B为管道隧道或铁路隧道开挖宽度中的较大值(m)。
第二十二条 铁路与管道站场设施的最小距离,应按《石油天然气工程防火设计规范》GB50183执行。
油气管道阀室围墙距铁路用地界不应小于3m。阀室设置放空立管时,放空管管口应高出周围25m范围内的铁路设施及建(构)筑物2m以上。
石油天然气站场设置放空立管时,其区域布置防火间距宜通过计算可燃气体扩散范围确定,扩散区边界空气中可燃气体浓度不应超过其爆炸下限的50%,且放空管应高出10m范围内的铁路设施或建筑物顶2m以上。
第四章 协商机制
第二十三条 管道企业与铁路运输企业应建立日常协商机制,协商解决工程建设与运营中有关事项。
第二十四条 遇特殊情况,管道与铁路工程交汇无法满足本规定相关要求时,经双方协商、专家论证和安全评估后,可采取工程类比或其他特殊处理措施。
第二十五条 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充分调研沿线铁路、管道现状分布及规划情况,管道企业和铁路运输企业应积极配合对方,提供有关信息。
根据调研结果,提出新建工程与既有设施交汇关系的处理方案,并征求对方意见;对方企业在接到征求意见函件后,应于30日(工作日)内书面回复。
第二十六条 当管道和铁路工程交汇时,应对既有设施的状态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提出设计方案。建设方应在初步设计阶段向对方企业提交设计方案,并就建设项目概况、技术参数、交叉位置描述、拟定通过方案、并行间距等作出说明。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3月10日,新疆重点民生工程——气化南疆天然气管道工程(中石油塔里木油田英买力气田至巴楚县三岔口镇管段、轮台县轮南镇至库尔勒市上库工业园区管段)两条天然气管道开工建设。设计全长510公里的钢铁“气龙”,将分东西两路齐驱并进,沿着天山南麓不断延伸,把清洁的天然气能源带给更多南疆各族百姓。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2025年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要点》,切实抓好油气管道保护工作,不断筑牢能源安全防线。近日,省能源局结合我省油气管道保护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青海省2025年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2025年我省油气管道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
近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邯郸市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批复,天然气管道运输试行价格为0.17元/立方米(含税),延期试行一年。详情如下: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邯郸市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批复邯郸市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根据《河北省天
一、全省供应情况1月份,全省管道天然气消费量29.2亿立方米,同比减少2.3%。二、全省消费情况1月份,城市燃气天然气消费量18.6亿方,同比减少4.5%;发电天然气消费量8.8亿方,同比增长0.2%;直供工业天然气消费量1.8亿方,同比增长9.7%。
2月12日11时58分,随着天然气调压站总阀缓缓开启,国能肇庆电厂二期燃气项目天然气管道专线正式通气,项目完成又一重大里程碑节点,为机组点火吹管创造有利条件。作为该厂二期2台500兆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的配套管线,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国能肇庆专线于2024年6月1日开工建设,管线起自西气东输二线干
阿尔及利亚、尼日利亚和尼日尔11日在阿首都阿尔及尔签署协议,推动实施跨撒哈拉天然气管道项目。上述协议是在当天举行的该项目指导委员会第四次部长级会议期间签署的。阿尔及利亚能源和矿产部长穆罕默德·阿尔卡卜表示,该项目体现了“在非洲和世界之间建立战略桥梁的共同愿景”,更新可行性研究将有助
12月25日,来自渤中19-6凝析气田的天然气在银高阀室正式上载国家管网,标志着滨州天然气管道与国家管网天津外输干线互联互通工程正式投产。该项目不仅是中国海油与国家管网首个互联互通的天然气管道项目,更是渤海千亿方大气田与国家管网大动脉连通的重要战略通道。渤中19-6凝析气田于2019年在渤海中部
12月2日,我国单管输气量最大的管道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全线贯通,年输气能力增至380亿立方米,达到最高水平,清洁能源自黑龙江黑河一路南下输送至我国东部地区,最终直抵上海,为沿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注入强劲动能。我国东北能源战略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中俄东线是继中亚管道、中缅管道
近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邯郸产投华燃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邯郸昆仑永洋天然气有限公司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批复,详情如下: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邯郸产投华燃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邯郸昆仑永洋天然气有限公司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批复邯郸产投华燃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邯郸昆仑永洋天然气有
11月27日,潍坊市发改委发布《关于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指出:鼓励天然气管道掺氢及纯氢管网建设。掺氢管道和化工园区以外的输氢管道,暂按城镇燃气管道进行管理,研究制定天然气管道掺氢(含纯氢管道)管理办法。天然气管道掺氢及纯氢管网示范项目,优先纳入“氢进
一、全省供应情况10月份,全省管道天然气消费量25.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5.8%。1-10月份,全省管道天然气消费量261.2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1%。二、全省消费情况10月份,城市燃气天然气消费量15.8亿方,同比增长5.0%;发电天然气消费量8.2亿方,同比增长6.6%;直供工业天然气消费量1.8亿方,同比增长8.6%
过去几十年,天然气发电在中国电力版图中不处于核心位置。随着新能源的快速发展和灵活性资源的亟需,气电能否迎来爆发式增长?(来源:能源新媒文/本刊记者范珊珊)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天然气发电产业经历了三十年持续发展,一直处于不温不火的状态。受制于气源供应、燃料成本、电价政策等多种
近日,珠海电厂成功实现对外供热流量的AI算法模型指令控制,成为珠海电厂推进智能化建设的又一里程碑,也标志着国内首次将AI技术成功应用于发电厂设备控制。珠海电厂原控制设备易受电力调度、热网压力、环境温度、天然气热值等多因素影响,监盘人员需24小时全程监控并根据经验进行手动操作,既耗时又存
3月18日15时58分,浙江省今年首个投产的“千项万亿”火电机组——浙能镇海天然气发电燃机搬迁改造项目4号机组通过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各项参数指标优良,各系统运行稳定。至此,该项目2台机组全面建成投产,完成省委省政府部署的目标任务,有力支撑了浙江经济大省的能源增长需求。浙能集团党委书记、
最近,江苏省省发改委印发《关于优化完善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自今年1月1日起,对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实行分类标杆电价,此举为江苏天然气发电行业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国网江苏电力在能源领域的布局与发展带来了深远影响。天然气发电作为一种清洁、高效的能源利用方式,在优化能源
近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潼南天然气发电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批复,详情如下: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潼南天然气发电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批复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你委《关于变更重庆华电潼南一期2×500MW级气电工程项目建设内容的请示》(潼发改文〔2025〕17号)收悉。我委于2023年
2月25日14时06分,浙能镇海天然气发电公司燃机搬迁改造项目传来喜讯,项目4号机组首次并网一次成功,机组各系统参数正常,主辅设备运行稳定,为日后实现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奠定有力基础。浙能镇电燃机搬迁改造项目属于浙江省“绿保稳”工程重大项目计划、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总投资约23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12月、2025年1月上海电网天然气发电机组容量电费最终结果,详情如下:
据美国能源信息署的评估,美国将在2025年退役12.3吉瓦(GW)的发电能力,与2024年相比,退役量增加了65%。2024年美国电网退役了7.5吉瓦的发电能力,这是自2011年以来退役发电能力最少的一年。计划退役的发电能力中,煤炭发电能力占最大比例(66%),其次是天然气(21%)。(来源:国际能源小数据作者:
改善能源结构,落实能源保供。日前,中国电建集团湖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工程公司)承建的西南地区最大天然气清洁能源电厂项目——华能重庆两江燃机二期项目3号机组并网发电,为后续满负荷运行和投产筑牢基础。重庆两江燃机二期项目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碳达峰碳中和联合行动重大能源项目,投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大唐青岛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会召开。项目可研开展外部审查工作,标志着大唐青岛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取得阶段性进展。该项目位于胶州湾大桥青岛登陆点东南侧装机,规模为4台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一期建设2台燃机+2台汽机,单机容量340.08MW燃
改善能源结构,落实能源保供。日前,中国电建承建的西南地区最大天然气清洁能源电厂项目华能重庆两江燃机二期项目3号机组并网发电,为后续满负荷运行和投产筑牢基础。重庆两江燃机二期项目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碳达峰碳中和联合行动重大能源项目,投产后将成为我国西南地区最大天然气清洁能源电厂项目
3月3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量对应绿证的核发及相关管理工作。国家能源局对绿证核发、划转、核销实
3月3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25年2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不含户用光伏)项目情况的公告。2025年2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不含户用光伏)项目共4054个,其中风电项目47个,光伏发电项目4000个(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102个,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3898个),生物质发电项目7个。风
关于2025年2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不含户用光伏)项目情况的公告2025年2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不含户用光伏)项目共4054个,其中风电项目47个,光伏发电项目4000个(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102个,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3898个),生物质发电项目7个。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生物质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3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报告明确,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任务。其中包括加快出台相关能源法规制度和政策,构建系统完备、有效衔接的能源法律制度体系。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法》修订,为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法治保障。加快《电力法》修订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26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征求《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明确,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量对应绿证的核发及相关管理工作。
日前,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声明,近期,部分电力企业反映,有不法分子以电话方式冒充我办相关处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要求购买电力安全生产相关书籍并高价收费。在此郑重声明:我办相关处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推销相关书籍,对上述推销行为不承担任何法律
3月27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2025年第一次能源监管工作例会,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近期决策部署,落实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和监管工作会议要求,总结今年以来电力市场建设和监管工作情况,解读有关政策,交流典型经验,布置下一阶段重点任务。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宏坤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2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5年2月全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交易数据。详情如下:一、绿证核发情况2025年2月,国家能源局核发绿证2.56亿个,同比增长5.44倍,其中可交易绿证1.62亿个,占比63.32%,涉及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6.4万个,本期核发2025年1月可再生能源电量对应绿证1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5年2月全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交易数据。一、绿证核发情况2025年2月,国家能源局核发绿证2.56亿个,同比增长5.44倍,其中可交易绿证1.62亿个,占比63.32%,涉及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6.4万个,本期核发2025年1月可再生能源电量对应绿证1.63亿个,占比63.70%。2025年1-2
3月24日,国家能源局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在京联合召开2025年全国电力可靠性指标发布会。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洋出席会议并讲话,中电联党委书记、常务副理事长杨昆出席会议并致辞,中电联党委委员、专职副理事长于崇德出席会议。会议由国家能源局安全总监黄学农主持。会上,国家能源局和中电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能源工作的战略部署,加快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有关要求在能源行业落地见效,近日,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宏志带队赴新疆,围绕新能源就地消纳和外送、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能源科技创新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