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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十三五规划:推进生物质发电、余热余压发电等项目 以可再生能源为主的电源结构(全文)

2016-03-29 16:38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能源十三五规划生物质发电海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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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互联网小镇、互联网和旅游小镇海口:演丰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风情小镇,甲子猫眼互联网小镇,石山互联网农业,火山风情旅游小镇

儋州:木棠互联网创艺小镇

万宁:龙滚侨乡小镇

澄迈:老城生态软件园小镇

6商贸、物流小镇海口:云龙工贸服务小镇

乐东:黄流服务小镇

琼中:湾岭农贸物流小镇

7农业和旅游小镇海口:旧州古韵风情小镇、新坡民俗文化旅游小镇

五指山:毛阳红色田园风光小镇

万宁:兴隆东南亚风情小镇

屯昌:乌坡南药养生风情小镇

(二)合力推进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建设。推进新农村建设,深入研究村庄产业发展及农民增收的措施,提出村庄产业发展的类型、方向和具体措施。重点实施美丽乡村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合力建设1000个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海南深度游的重要载体和依托,推进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有效整合涉农资金,按照“小尺度、融自然、承乡愁”的原则,严禁大拆大建、砍树毁林、填湖填河填湾,传承历史文化和耕读文明,保护传统村落、特色景观旅游村落,延续村庄山、水、田、林、路的自然格局,引导乡村就地美化提升。不断完善水、路、电、讯、气、房和优美环境“七到农家”工程。加强华侨南洋风格、少数民族村落、古镇古村和海岛特色居民保护,传承海南乡村历史记忆、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继续推进文明生态村建设。

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专项治理。统筹农村饮水安全,改水改厕、垃圾处理,升级改造和巩固提高现有农村供水设施,因地制宜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到2020年,全省90%以上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通过国家达标验收,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95%。有序实施农网升级改造工程,全面解决农村居民用电问题,提高农村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积极推进沼气发展,推广应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第六章 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

第一节 保持生态环境质量

保持生态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设定环境质量底线,“十三五”期间,保障空气、主要江河湖库水质、主要近岸水质、土壤环境质量巩固并有所提升。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严格控制在国家下达的计划目标内。城镇年度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8%以上,农村年度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9%以上,主要旅游度假区年度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9%,重点工业园区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符合国家二级标准。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优良比例(一、二类)不低于95%,主要旅游区达到100%,老城工业园区符合或优于海水四类标准,其它重点工业园区符合或优于三类标准。谋划建设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西沙海洋国家公园、红树林湿地国家公园、水稻国家公园、南丽湖湿地国家公园。儋州、琼海、万宁要充分发挥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带动作用,将生态文明、绿色发展作为“十三五”时期发展的重要引领,率先大幅提高绿色化程度。

持续开展生态保护修复行动。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依法依规保护和管理自然保护区、生态核心区、重点水源地、重要海域。加强中部山区热带雨林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建设,开展五指山、白沙、保亭、琼中等市县热带雨林生态功能区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继续实施“绿化宝岛大行动”,提升森林蓄积量,参与森林碳汇交易。重点保护滨海防护林、红树林、珊瑚礁、天然湿地等自然生态空间,禁止侵占破坏、买卖或其他非法转让滩涂湿地资源。实施生态敏感区生态恢复,重点恢复水土流失区、沿海防护林等区域。实施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生态敏感区的生态保护与恢复,继续推进退园还林、退耕还林、退耕还湿、退养还滩、生态保护移民等措施。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加强水资源环境保护。严格饮用水源保护,开展核心水源地修复工作,加大重点流域和水库水源涵养林保护和污染整治,实现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在核心水源地有计划地实施退果还林、退小水电还林、退浆纸林还生态林。控制和规范淡水养殖。加强水生生物保护,开展重要水域增殖放流活动。实施地下水保护和超采漏斗区综合治理,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开展昌化江、南渡江和万泉河等流域水环境保护及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对海口市美舍河和红城湖、三亚市东、西河等城市内河(湖)水环境、水功能区入河排污口等城市河道进行综合整治。新建城区严格推行雨污分流制,旧城区视情况采取分流制。继续完成实施水土流域易发区和革命老区的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到2020年,城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的比例分别达到100%和80%;城镇内河(湖)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水类现状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Ⅳ类标准的水体水质保持不下降;全省主要河流水质优良比例(Ⅰ—Ⅲ类)不低于95%,主要大中型湖库水质优良比例不低于90%,独流入海小河流全面消除劣Ⅴ类水质。

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基本稳定、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划定耕地开垦区域,以补定占,实施耕地开垦,确保我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到2020年,我省耕地保有量107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面积940万亩。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大种养业特别是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科学施用化肥、农药,到2020年,全省化肥、化学农药使用量分别减少20%、30%。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生物多样性调查和评估,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示范工程。建立监测评估与预警体系,健全国门生物安全查验机制,有效防范物种资源丧失和外来物种入侵。

专栏18:生态环保十大工程

序号重点工程具体项目

1绿化宝岛工程造林绿化40万亩,其中退化防护林改造10万亩,通道绿化2万亩,村镇绿化3万亩,名特优新经济林25万亩,中幼林抚育75万亩。

2城市内河(湖)治理工程按照省政府《城市内河(湖)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全面消除64条(个)城镇内河(湖)劣V类水体,水质现状达到或优于地表水IV类标准的水体水质保持不下降。

3自然景观保护及生态修复工程中部山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中部生态核心区生态补偿工程,五大流域及城市内河生态系统保护工程,热带雨林生态系统保护工程。

4饮用水源保护工程松涛水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等重要水源地保护工程,农村饮用水建设工程

5环境污染综合防治工程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高污染机动车淘汰工程,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示范工程,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容改建工程,土壤污染治理工程。

6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10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与保护工程,2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提升工程,森林公园建设和保护工程,生态公益林建设和保护工程,游憩绿道系统建设工程。

7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工程城市综合体的生态化建设工程,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城区雨洪防治工程,城区立体绿化工程,特色风情小镇建设工程,乡村生态人居建设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8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工程海岸线生态修复工程,珊瑚礁、海草床、麒麟菜、泻湖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工程,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9湿地修复和保护工程对海口东寨港红树林、海口洋山、东方黑脸琵鹭等17个城镇及周边重要湿地保护和治理,建设红树林湿地国家公园、南丽湖湿地国家公园、儋州盐丁古盐田红树林自然保护区,昌江海尾湿地公园,乐东抱由、九所、佛罗湿地保护项目,东方西湖湿地,东方大广坝湿地。

10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程“数字环保”建设,大气环境监测、预警和调控系统建设,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土壤污染数据库建设,辐射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生态保护红线监测平台建设,北部湾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体系建设,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南海诸岛环境质量流动综合监测能力建设。

第二节 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循环高效利用

大力开展能源和水资源、建设用地、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推进能源结构优化和节能降耗,合理扩大核能,加大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推进东方市新能源示范市建设。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合理制定水价,制定节水规划,推进雨洪资源利用、再生水利用、海水淡化工程。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明确用地强度指标,严格控制总量,盘活存量,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减少单位产出能耗,建立健全用能权、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的初始分配制度。严格控制能源消耗,实施能耗强度和能耗总量双控。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降碳任务。

大力推广循环经济。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实施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区、洋浦经济开发区、老城经济开发区、东方工业园区等现有工业园区的生态循环化改造。实现固体废弃物、废气、废液循环利用和减量排放。实行垃圾分类回收,大力推广“户清扫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市县处理”的垃圾无害化处理模式。推进农林废弃物以及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矿渣、工业废渣等资源化利用。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络覆盖农村。

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强化源头污染预防,鼓励发展节能、降耗、减排的清洁生产项目。新建火电、石化等企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积极推进钢铁、建材等主要耗煤行业的清洁生产,减少污染。强化施工和道路扬尘环境监管。加强房屋建筑、拆除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推行绿色文明施工管理模式。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第三节 推进低碳发展

有效控制重点行业碳排放。电力行业,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电力行业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单位供电二氧化碳排放量低于国家控制目标。鼓励发展高效冷热电联产机组,支持燃煤电厂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示范工程建设。水泥行业,鼓励采用造纸污泥、脱硫石膏等非碳酸盐原料替代传统石灰石原料;化工行业,重点推广煤气化技术、高效脱硫脱碳、低位能余热吸收制冷等技术;造纸行业,加大废纸资源综合利用,科学合理使用非木纤维;食品、医药行业,要加快生物酶催化和应用等关键技术推广;交通运输业,全面落实行业节能减排中长期规划“十三五”目标任务;建筑业,提升并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推广绿色建筑标准。控制农业、废弃物等其它领域碳排放。

多方位推动低碳试点建设。继续落实国家低碳省区实施方案。从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全过程探索低碳城市、低碳工业园、低碳商业、低碳社区试点。继续推动森林碳汇建设,探索开展海洋碳汇工作。积极倡导低碳消费新方式。

强化节能评估审查。切实发挥节能评估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作用,新建高耗能项目能效水平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加强节能评估事中事后监管,严禁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开工建设或投入生产使用。

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法规标准,积极履行碳排放认证制度。完善适应低碳发展的财税和投融资体制机制。健全温室气体统计核算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低碳宣传。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交流。

第四节 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健全法规规章。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推动《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的修订,加快出台《海南省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和《海南省中部生态核心区保护管理条例》、《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等一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全面清理现行法规规章中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相适应的内容,加强法规规章间的衔接。研究制定节能评估审查、节水、应对气候变化、生态补偿、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土壤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规规章。

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完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及问责制度,将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指标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加大环保执法监督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

完善标准体系。加快制定修订一批能耗、水耗、地耗、污染物排放、环境质量、碳排放等方面的标准,完善计量保障体系建设,实施能效和排污强度“领跑者”制度,加快标准升级步伐。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环境风险高的地区要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完善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建立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健全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审核、环境信息公开等制度。建立健全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废物等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排污许可证管理。切实加强核设施运行监管,确保核安全万无一失。建立全省统一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网络和系统,落实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探索建立公、检、法环保机构。

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坚持“谁破坏谁付费、谁受益谁补偿、谁保护谁得偿”的原则,研究出台差别化的生态补偿政策。科学界定生态保护者与受益者权利义务,加快形成生态损害者赔偿、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运行机制。结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归并和规范现有生态保护补偿渠道,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逐步提高其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大重大水源涵养地居民生态补偿力度,研究建立流域横向补偿机制。积极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引入社会力量投入环境污染治理。探索推行重点行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降低环境污染风险。

加强生态文明教育。从家庭、学校教育抓起,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意识。把生态文明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组织好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森林日、世界水日、世界海洋日和全国节能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宣传教育,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科学知识等,倡导低碳生产生活,提高公众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

第七章 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

第一节 完善对外开放体制机制

按照国际化、法治化的要求,建立与国际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相适应的管理方式。改善投资环境,扩大服务业市场准入,提高外商投资规模和速度,提升引进外资质量。改革外商投资审批和产业指导的管理方式,向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转变。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动通关一体化改革,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整合优化,推动建设适合南海开发的海洋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争取国家支持建设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海口、三亚、洋浦为平台整合全省港口、港航、港务资源,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空港、海港、贸易物流枢纽,实现优进优出。充分用好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协议的政策,积极推进面向东盟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技术等领域合作。

第二节 全面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主要内容,以面向“一带一路”国家合作为重点,加快构建高度开放、国际化的旅游特区,搭建促进经济、教育、文化合作综合平台。构建开放型经济发展新模式,在维护南海主权、畅通南海海上安全通道、加强旅游国际合作、提升海洋经济发展水平、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扩大经贸科技人文交流等方面积极作为,建成“一带一路”的重要支撑。实施更加开放的投资、贸易、旅游政策。推动将博鳌亚洲论坛打造成“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平台。积极拓展海口、三亚国际航线,将海口机场打造成为进出东南亚地区的航空中转枢纽,强化三亚机场国际门户机场功能和区域枢纽功能,提升海南面向国际市场的服务能力。不断完善国际国内航线网络,力争增辟洲际直飞航线,完善国内干线,加快发展支线,构建支撑海南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通达通畅的航线网络。增加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海上航线。

第三节 充分发挥博鳌亚洲论坛的影响力和带动力

全面加快博鳌亚洲论坛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论坛功能,实现“一地办会”目标。依托博鳌亚洲论坛等搭建促进经贸、教育、文化、商务、旅游交往合作综合平台,形成各有侧重、主题鲜明、特色突出的对外交流合作平台体系。

全力打造国家外事活动基地。健全海南服务与利用博鳌亚洲论坛联席会议机制,服务中央做好高层次外交活动,充分发挥博鳌亚洲论坛的带动力,全方位开展国际经贸文化交流海南主题活动,举办“中国—东盟省市长对话”、“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岛屿经济合作”分论坛、创新“一带一路”普惠金融模式分论坛及南海议题分论坛。以海口、三亚、琼海(博鳌)、万宁为基点,建设好最美国家外事活动基地。

第四节 提升对外经贸旅游合作水平

促进对外经贸合作。用好用足用活国家赋予的海关特殊监管区、离岛免税、《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邮轮游艇、离岸金融、落地免签等各项开放政策,促进金融、商业、航运、物流等现代服务业的对外开放和发展。建立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实施更加开放的投资、贸易、旅游等政策,扩大运输、旅游、建筑等服务贸易,重点培育通信、金融、会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传媒、咨询等现代服务贸易,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加强与东盟成员国间的贸易往来。充分利用海南在“一带一路”中区位优势,打造链接东南亚和东北亚的物流中转枢纽。

加大旅游开放合作。借助岛屿观光政策论坛,争取成立“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旅游联盟,联合打造国际精品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支持国外邮轮公司在我省注册经营机构,运营国际航线业务;鼓励支持国外邮轮公司与我省企业合作、合资设立国际邮轮公司。推动开通海南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邮轮航线和直飞航线。加强与天津、上海、广州、青岛、厦门等国内主要邮轮港口城市的旅游联合,积极打造“丝路国家邮轮旅游经济带”。

加强产能合作。加快琼台交流合作基地建设,打造国家级两岸热带特色农业合作示范基地,加强琼台健康服务业领域合作。培育、遴选我省与沿线国合作项目,争取纳入丝路基金、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项目库,以项目带动“引进来”和“走出去”有机结合。支持有实力、有条件的省内企业“走出去”,推动矿产、新能源、农业、渔业、经贸、物流、人才、科技等领域的深度合作。积极开展服务外包合作。

积极推动构建“环南海经济合作圈”。加强与环南海区域国家和地区合作,推动环南海经济合作进入国家战略层面。建设南海国际航线中转补给站,吸引国际班轮在我省开展中转、装卸、搭载业务,大力发展国际中转物流。培育、遴选我省与沿线国合作项目。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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