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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十三五规划:苏南等地不再新建燃煤发电项目 优先发展热电联产(全文)

2016-03-31 15:02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能源十三五规划电力十三五规划江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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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强化民生事业各领域的协调发展和制度对接,全面提升优质公共服务产品供给能力、覆盖水平和使用效率,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区域衔接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打造城乡居民普惠便捷优质生活圈。

第一节 明确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标准

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优先保障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人口计生、住房保障、健康养老、文化体育以及公共安全、公共交通、生态环境、公共法律服务等领域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清单。适时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增加服务项目内容,合理引导预期。拓展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范围,以居住证为依据,推动按常住人口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覆盖。加强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相关制度和规则对接,合理提升统筹层次,在重点领域逐步实现全省标准统一。

第二节 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优化设施布局。打破行业分割和地区界限,以人口规模结构分布和流动趋势为依据,科学确定各类公共服务设施服务半径和覆盖人群,实现共建共享、布局优化、普惠可及。支持公共资源配置优先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倾斜,促进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推动中小城市、县城和重点中心镇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引导优质教育和医疗机构在新城新区设立分支机构,增强人口集聚能力。整合基层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和功能,创新服务模式和服务业态,建立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加快统一的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管理效率。

完善运行机制。强化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主体责任,统筹确定并动态调整民生各领域财政支出安排。建立与经济发展和财力状况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保障机制,合理降低个人承担的服务费用。科学划分各级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事权与支出责任,继续加大财力下倾,强化市、县政府对本地基本公共服务提供和监管责任。发挥省级转移支付作用,形成省域内待遇趋同的调节机制。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财政比例,更多用于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政府不再承办可以直接通过购买提供的服务,制定购买公共服务清单。采取特许经营、合同委托、服务外包、战略合作等多种方式拓展社会力量参与渠道,大力发展志愿服务,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供给体系。完善基本公共服务监督问责机制。

第二十六章 提高扶贫开发水平

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强化整体帮扶和连片开发,统筹内源扶贫和制度保障,到2020年,低收入人口人均年纯收入达到6000元以上,确保全省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第一节 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全面实现贫困人口脱贫。完善相对贫困人口认定纳入机制,以全省乡村人口中6%最低收入人口、行政村中6%发展能力最薄弱的村为重点帮扶对象,进一步提高帮扶标准,健全建档立卡机制,实行分类登记、信息化动态管理。拓展“五方挂钩”帮扶机制内涵,完善派驻工作队和驻村“第一书记”制度,对低收入农户继续强化党员干部和能人大户结对帮扶制度,对经济薄弱村继续完善党政和部门负责人挂钩联系制度,实行新一轮低收入农户结对帮扶全覆盖。坚持因户施策、因人制宜,对有劳动能力的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和就业创业,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实施兜底性保障政策,对因病致贫的提供医疗救助保障。

突出重点片区扶贫攻坚。对重点片区实施整体帮扶、连片开发,形成“6+2”的重点片区帮扶格局。新设“丰县湖西老区”“涟沭泗结合部”两个片区,相应调整西南岗、成子湖、石梁河、灌溉总渠以北地区四个片区范围,继续加强对黄桥、茅山革命老区帮扶力度,实施富民强村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加大基础设施、民生改善、产业发展项目扶持力度,全面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到“十三五”末,重点片区和革命老区力争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促进建成较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支持宿迁市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

第二节 完善扶贫开发长效机制

拓展精准扶贫方式。突出产业扶贫,大力发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产业、农村电子商务和乡村旅游业,鼓励经济薄弱地区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低收入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推广资产收益扶贫方式,支持盘活村级集体资源和资产,发展产业经营和物业经营,促进强村富民。加强政策补贴,推进教育强民和技能富民,增强文化素质和就业能力。启动金融扶贫行动,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互补作用,引导信贷、保险等金融要素投入经济薄弱地区,进一步扩大扶贫小额贷款惠及面。扩大农村大病救助和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面,持续提高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有效减少因病、因残、因老致贫和返贫现象。实行低保政策和扶贫政策有效衔接,动态调整低保标准,实现应保尽保。探索有利于经济薄弱地区、低收入农户的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和资源开发收益分配机制。

深入推进社会扶贫。强化党政各级各部门帮扶责任,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加大责任制考核力度和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开展“百企扶百村”行动,推进村企挂钩,通过合作开发、基地建设、促进就业、公益捐助、扶贫济困等途径,帮助经济薄弱村加快发展步伐。支持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和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扶贫开发,承接政府扶贫项目,开展爱心互助活动,打造优秀扶贫公益品牌。鼓励公众通过爱心捐赠、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形式参与扶贫。

第八篇 强化绿色发展导向 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家园

第二十七章 加强生态空间源头管控

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落实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严守生态红线,优化生态空间布局,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保障生态安全,努力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

第一节 严守生态红线

进一步优化全省生态空间结构,加快构建以长江和洪泽湖-淮河入海水道为横轴、东部海岸带和西部湖荡丘陵为纵轴的“两纵两横”生态屏障和生态安全格局。完善生态红线管控制度,健全考核评估机制,严格保护重要水源、湿地、森林等自然生态资源,动态调整优化、适度增加生态红线区域,确保生态红线区域占国土面积不低于22%。建立海洋生态红线制度。适当增加城乡生活空间、生态用地,保护和扩大林地、绿地、水域、湿地等生态空间。

第二节 保护修复自然生态系统

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全面实施山水林田湖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有序推进主要生态系统休养生息。大力实施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加快构建全省自然湿地保护网络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区域建设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自然湿地保护率力争达到50%以上。开展重点湖泊生态保护,实施“一湖一策”保护计划,落实完整性保护要求,争取国家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切实维护水生态系统安全。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受损海洋生态系统。积极推进水土保持和小流域生态治理。全面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加强地质灾害治理。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设立国家公园,推动建设洪泽湖等生态经济区和江淮生态大走廊。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保护典型生态系统、物种、基因和景观多样性。建立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估与预警体系以及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共享制度,实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推动珍贵物种遗传资源保护培育,加强外来入侵物种监管体系建设。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实施长江江豚保护行动计划。强化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提升盐城珍禽、泗洪洪泽湖、大丰麋鹿等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水平。积极开展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郊野公园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支持盐城珍禽保护区申报世界湿地自然遗产,确保重点区域流域生态多样性稳步提升。

推动绿色江苏建设。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林业行动计划,构建沿海、江、河、湖防护林体系,推进丘陵山地森林植被恢复,重点加强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的生态公益林建设,打造绿色生态屏障。加强森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绿美乡村、生态景观廊道建设,促进城乡绿色宜居。加快珍贵用材林、速生丰产林、木本油料林和优质经济林基地建设,提高林业综合效益。加强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逐步推广优良乡土树种造林。加快森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提高森林质量,增加森林碳汇。“十三五”期间新增造林120万亩。

第二十八章 促进资源集约高效利用

坚持把节约资源作为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之策,加快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绿色化转型,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第一节 节约集约利用资源能源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建立完善“责任+激励、行政+市场”的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深入实施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双提升”行动,建立完善节约集约用地激励、约束和考核机制。以“空间优化、五量调节、综合整治”为重点,逐步实施新增建设用地减量化。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严格控制农村建设用地规模。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和低效废弃盐田复垦利用、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鼓励合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促进建设用地复合利用、立体利用、综合利用。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提高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水平。到2020年,建设用地地均GDP产出较2015年增长38%,逐步将存量建设用地在土地供应中的比例提高至70%左右。

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行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强化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全面实行节水管理,推行合同节水管理,实施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加强高耗水行业节水改造,严格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节水型城市。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推动再生水回用和雨洪资源利用。

全面推动能源节约。严格控制能源和煤炭消费总量,强化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探索和建立能源消耗强度与能源消费总量、煤炭消费总量“三控”制度,力争到2017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实现负增长。积极开展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实施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制定实施严于国家标准的产业指导目录和落后产能淘汰标准,健全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严格控制“两高一资”行业发展,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项目节能量交易,深入推进工业、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创建一批国家和省级示范项目、示范单位。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实行绿色规划、设计、施工标准,建设常州武进区等国家绿色建筑产业集聚示范区和南京河西新城区等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加快推进重大节能环保装备产品产业化,积极推广应用节能技术和产品,提升盐城环保科技城、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等建设水平。到2020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降低18%。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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