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电力新闻火电火电动态政策正文

江苏十三五规划:苏南等地不再新建燃煤发电项目 优先发展热电联产(全文)

2016-03-31 15:02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能源十三五规划电力十三五规划江苏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第二节 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

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积极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开展复合型循环发展示范区建设,形成企业循环式生产、行业循环式链接、产业循环式组合的大循环体系。以重点污染物削减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为重点,加强电力、钢铁、水泥、玻璃、石化和化工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深入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促进园区废物交换利用、能源资源梯级利用、污染集中治理,推动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面开展循环化改造,推动所有省级以上开发区建成生态工业园区。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再生资源和垃圾分类回收体系衔接,推进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提高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推进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以“城市矿产”资源的循环利用为重点,打造一批城市静脉产业园,建设一批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培育一批规模较大的再制造企业,促进再生资源规模化利用、产业化发展,支持张家港建设国家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到2020年,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城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80%。

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建立能源消费总量和碳排放总量双控机制,严格实施碳强度考核,切实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为完成国家减排承诺作出贡献。完善省市县温室气体清单定期编制机制和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核算体系,建成适合省情、与国际国内碳交易市场良性对接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促进钢铁、建材、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实现碳排放零增长,实施一批低碳产业化试点示范项目,支持优化开发区域率先实现碳排放峰值目标。推进碳捕集利用等低碳技术的研发应用,推动低碳产品认证和广泛使用,促进低碳技术产业化。积极发展碳资产、碳基金等新兴业务,鼓励发展绿色金融。开展扬中等近零碳排放区域示范试点。

第三节 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加强生态文化建设,推动资源生态环境国情、省情和绿色生态价值观教育,培养公民环境意识,推广绿色消费,推动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建设。在生产、流通、仓储、消费各环节积极推行全面节约,推动形成绿色消费自觉和勤俭节约的生活方式、社会风尚。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业发展,实行公共交通优先,鼓励自行车等低碳出行。全面建设低碳社会,重点推进低碳城市、低碳园区建设,提升镇江等低碳试点城市建设水平,深化中瑞(典)(无锡)生态城低碳技术和产品应用合作。

第二十九章 切实提升环境质量

坚持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系统推进以大气、水、土壤为重点的污染综合治理,防范和化解环境风险,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第一节 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

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实施更加严格的排污总量控制,扩大污染物总量控制范围,加强重点领域污染减排,积极推动结构性减排,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加强重点工业行业提标改造,大幅减少工业污染排放。全面实施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推进燃煤锅炉达标整治,大幅削减燃煤污染物排放,2017年所有煤电机组实现达标排放。深入推进电力、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设施改造,开展机动车污染减排。强化减排设施运营监管,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升级改造。到2020年,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19%,工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降低10%。

第二节 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健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体系,协同推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多污染物控制,有效解决细颗粒物(PM2.5)超标等复合型大气污染问题。严格实施火电、钢铁、水泥等重点工业行业废气治理提标改造,实施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实施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源污染控制工程,加速淘汰老旧车船,推广新能源汽车、清洁能源船舶等交通运输装备,实施油品升级工程。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加强城市扬尘污染控制。加强秸秆焚烧污染防控。强化大气污染源监测监控,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应急响应体系。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应用。

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治理江河湖海,探索跨区域、跨流域达标治理新模式,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扎实开展新一轮太湖治理,以氮磷削减为主攻方向,实施铁腕治污、精准治太。加强长江入江支流和入江排污口治理与监管,削减入江污染物总量。加强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建设南水北调、通榆河清水廊道。加强洪泽湖、高邮湖、骆马湖等大中型湖泊的保护与治理,扭转富营养化加重趋势。严格陆源污染控制,加强入海河流和入海排污口整治,推进海洋清洁养殖,实施海洋环境监测能力和海洋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工程,保护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支持南通等地创建国家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严格控制地下水采用,积极防治地下水污染,加强地下水监测,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积极开展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推进水美乡村建设。

到2020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高于98%,地下水、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

大力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制定实施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强化土壤环境综合监管,严控新增土壤污染,有效防控土壤污染风险。优先保护农用地土壤环境,加快开展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综合治理和修复试点示范。建立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体系,控制受污染场地再次开发利用和流转。到2020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不低于89%。

第三节 推进美丽城乡建设

加强城市宜居环境建设。深入实施以“九整治三规范一提升”为重点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增建更多“水清、岸绿、景美”的亲水平台,构建健康的城市水生态系统。全面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市县全覆盖。完善城市绿地生态系统,优化绿地布局,拓展生态廊道,增加绿化轴带,建设开放式天然公园,构建“10分钟公园绿地服务圈”,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和环境面貌。支持镇江生态新城建设。

加快建设美丽乡村。全面推行美丽乡村建设国家标准,大力实施小城镇特色培育与环境改善行动、村庄环境改善及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和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建立健全“五有”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建设1万个左右美丽宜居村庄,切实改善农村人居质量。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加大村庄生活污水和河道等水系治理,基本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加大农村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全面推进秸秆禁烧禁抛,推进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置。

第四节 加强环境风险防控

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预警,推进重点环境风险企业达标改造,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响应和损害鉴定评估体系,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污染事故发生。加强危险废物、化学品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环境风险管控,推进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开展重金属重点防控区专项整治。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利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健全覆盖所有资源环境要素的监测网络体系。

第三十章 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全面开展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健全完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损害赔偿、责任追究机制,着力构建系统完整、实施有效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第一节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

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加快制定修订排污许可、土壤环境保护、水资源与河湖保护、湿地保护、环境监测等方面的法规规章,修订《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等。制定修订一批能耗、水耗、用地、污染排放等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重点行业大气、水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选择重点地区部分行业执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健全建筑物、道路、桥梁等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标准体系。

加强环保执法监管。健全完善环境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完善多部门联动执法机制,推进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加强重点领域环境监管,重点解决先污染后治理、边污染边治理、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等突出问题。强化污染源信息管理,全面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建立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加大对绿色企业信用支持力度,推动实施长三角地区企业环境信用联合惩戒。强化舆论和公众监督,健全环境违法举报、公益诉讼等公众参与的程序机制。

第二节 完善生态保护机制

健全生态保护市场化机制。对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完善自然资源用途管制制度。深化环境资源税费改革,逐步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探索开展环境税试点,稳步推进排污费、污水处理费改革,逐步扩大扬尘排污费试点。健全用能权、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加快建立规范的排污权、碳排放权等交易平台。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全面实施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加快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建设。推行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坚持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机制,科学界定各方权利义务,加快形成生态损害者赔偿、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运行机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红线区域的转移支付力度。引导生态受益地区与保护地区之间、流域上下游之间不断创新补偿方式,建立健全地区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机制,探索建立独立公正的生态环境损害评估与补偿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探索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第三节 健全生态文明绩效评价和问责机制

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制定和实施体现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评价体系、考核机制和激励办法。健全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完善绿色发展评估制度,分类实行差别化考核制度,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敏感区探索取消GDP考核。逐步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探索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环境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能源十三五规划查看更多>电力十三五规划查看更多>江苏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