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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三五规划:以自建火电电源点为主 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全文)

2016-04-11 13:39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能源十三五规划火电湖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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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推进质量强省建设

围绕制造向创造转变、速度向质量转变、产品向品牌转变,实施质量品牌提升专项行动计划,从标准体系、质量监测、质量分级、社会共治等方面综合施策,全面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一、提升质量整体水平

完善农业标准体系,促进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标准化,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推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打造一批优质农产品。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在汽车、石化、冶金、轻纺、建材、电子信息、船舶和装备制造业等重点行业,普及精益生产、敏捷制造等先进生产管理模式,建设和完善一批质量控制与技术评价公共服务平台。推进服务质量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建设,实施一批精品服务工程,带动整体服务质量的提升。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在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环节,严格实施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推行重大工程和设备监理制度。开展中小企业质量提升专项工程,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检测、标准引领、品牌孵化、安全预警等平台建设。

二、大力培育精品名牌

实施品牌强省战略,开展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名优特色产品创建活动,建立品牌价值测算制度,不断提升品牌价值。以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为目标,进一步完善产品、工程、服务等领域品牌培育、评价、扶持机制。打造一批国内有影响力、国际上有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品牌。建立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三位一体的品牌保护体系,完善和落实各级政府对创建名牌产品的鼓励政策。加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提升地方特色农产品品牌价值。加强品牌宣传,推动企业从产品竞争、价格竞争向质量竞争、品牌竞争转变。

三、加强质量监督管理

坚持从源头抓起,规范准入审核。实施产品质量安全分类监管,制定重点监管产品目录。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建立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开展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提升行动,健全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大对食品、药品、婴童用品、家电及新消费类等重点产品和国防、电力、交通等重大设备的质量督查力度。实施质量标准提升工程,加大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以及重大技术改造、技术突破的标准化研制力度,鼓励成立产业标准联盟,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地方标准体系。

第五章 拓展协调发展新空间

抢抓国家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机遇,深入实施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深化“中三角”城市群合作,推进“两圈两带一群”协调发展,不断拓展发展新空间,着力塑造要素有序自由流动、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第一节 深入实施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

以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为引领,深入实施“两圈两带”和“一主两副多极”城市带动等战略,培育经济充满活力、生活品质优良、生态环境优美、文化魅力彰显的新型城市群和经济带,塑造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一、推动“两圈两带”协调发展

深入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着力推进圈域一体化和同城化,构建大武汉都市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体制机制,率先在体制改革、优化结构、节能减排、自主创新等领域实现新突破,率先在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方面取得新进展,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和长江经济带建设的重要增长极。

加快推进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以生态文化旅游为切入点,积极探索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新模式,构建生态型产业、生态型城镇、生态型家园协调推进的绿色发展体系,加快建设综合性旅游圈、生态文明圈和科学发展圈。大力推进十大旅游区和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工程建设。加强资源整合,推进大洪山生态文化旅游一体化开发。充分发挥山水自然原生态优势和土家族、苗族等特色民族风情文化资源优势,以生态文化旅游为重点,加快推进清江流域绿色生态经济带发展。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加快湖北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建设生态长江、经济长江、文化长江,努力打造长江经济带的“脊梁”。加快实施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水土流失及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退耕还林还草、水土保持、河湖和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等工程,构建绿色生态长廊,打造长江中游生态文明示范带。以建设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为重点,统筹发展多种运输方式,构建综合立体交通运输体系。以武汉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为引领,培育发展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产业集群,着力建设现代产业走廊,打造产业转型升级支撑带。发挥中心城市和重要节点城市的引领作用,推动跨江、跨区域合作,打造长江新型城镇连绵带。

全面推进汉江流域综合开发和绿色发展,加快绿色、富强、幸福、安澜、畅通“五个汉江”建设,高起点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和生态城市群,实现经济发展、生态环保、民生改善的有机统一。加强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区和影响区的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强化流域生态建设,支持中国水都˙丹江口建设,确保一库清水北送,一江清水东流。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以及生态文化旅游。加快滨水生态宜居城镇建设,优化城镇布局,提高城镇发展质量,打造汉江新型城镇连绵带。加快推动江汉运河沿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打造特色鲜明的运河生态文化旅游带。

加快推进湖北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和湖北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坚持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并重,着力培育优势特色产业,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脱贫致富进程,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跨省区域开放合作,不断增强自我发展、持续发展能力。

二、增强“一主两副多极”城市带动功能

增强武汉、襄阳、宜昌中心城市功能,健全以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为主的产业体系,进一步壮大城市规模,提升城市综合实力,增强区域辐射带动能力和竞争力,带动武汉城市圈、襄十随城市群、宜荆荆城市群加快发展。推动3至5个经济基础好、带动能力强的地级市,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成为新兴增长极。促进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全面深化省级战略实施,比学赶超、竞相发展。支持20至30个发展潜力大、承载能力强的县市建设成为新的增长节点,开创多级带动、多极支撑的发展格局。

支持武汉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中心、国家先进制造业中心、国家商贸物流中心和生态宜居武汉、文明武汉、幸福武汉,全面提升创新引领功能、交通枢纽功能、要素集聚功能、产业带动功能和综合服务功能,向国家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迈进。支持襄阳加快建设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现代农业示范区、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区域性现代服务业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打造汉江流域中心城市。支持宜昌建设全国重要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物流节点城市、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和世界水电旅游名城,继续走在长江沿线同等城市前列,打造长江中上游区域性中心城市和三峡城市群中心城市。

支持黄石坚持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加快转型发展,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全国重要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区域性先进制造业中心,打造鄂东区域性中心城市和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支持十堰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国际商用车之都、国际旅游休闲养生之都,打造汉江生态经济带引领区和鄂豫陕渝毗邻地区中心城市。支持荆州实施“壮腰工程”,加快建设全国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现代农业及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和荆楚文化传承创新展示区,打造江汉平原现代化中心城市和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支持荆门加快建设“中国农谷”,推进柴湖振兴发展,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生态文明示范区,打造汉江生态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和江汉平原中心城市。支持孝感加快汉孝经济一体化,打造武汉城市圈副中心城市和鄂豫省际区域性中心城市。支持鄂州与武汉融合发展,全面推进综合改革示范、全国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全国水生态文明示范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打造现代物流枢纽新城和长江中游重要节点城市。支持黄冈加快建设长江经济带跨省合作先行区、大武汉功能疏解承载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打造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核心增长极。支持咸宁绿色崛起,加快武咸同城化,提升“香城泉都”品牌。建设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国家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打造中国中部“绿心”和国际生态城市。支持随州建设全球华人“谒祖圣地”、“中国专用汽车之都”,积极融入国家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打造鄂北区域性中心城市。支持恩施州加快建设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富硒产业发展先行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综合扶贫改革创新区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打造绿色、繁荣、文明、开放的全国先进自治州。支持仙桃深入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打造生态宜居的水乡园林城市和汉江生态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支持天门建设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打造“棉都茶城”、国家生态城市和汉江生态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支持潜江开展全国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建设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县,打造充满魅力的水乡园林城市和融贯“两圈两带”的重要节点城市。支持神农架林区加快建设国家公园,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打造世界著名生态旅游目的地。

第二节 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

发挥主体功能区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的作用,完善主体功能区政策,创新开发方式,规范开发秩序,提高开发效率,推动各地区依据主体功能定位发展,形成不同国土空间主体功能更加突出、人口经济资源环境更加协调、空间布局更加清晰的省域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一、推动形成主体功能区布局

加快实施《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建立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发布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图和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目录,加快构建以“一主两副、两横两纵”为主体的城市化格局、以“三区七带”为主体的农业发展格局、以“四屏两带一区”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格局。

城市化地区,要强化城镇空间管控,划定城市开发边界,适度提高开发强度,适度扩大先进制造业空间,扩大服务业、交通和城市居住等建设空间。进一步提高城市的人口承载能力,把握开发时序,区分近期、中期和远期实施有序开发,对目前尚不需要开发的区域,应作为预留发展空间予以保护。城市规划和建设应预留吸纳外来人口的空间。

农产品主产区,要以县城为重点,通过集中布局、点状开发,适度发展非农产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避免过度分散发展工业带来的对耕地过度占用等问题。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和品种结构,科学编制农业布局规划,确定不同区域农业发展重点,形成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产业带。

重点生态功能区,要严格控制开发强度,逐步减少农村居民点占用的空间,腾出更多的空间用于维系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城镇建设与工业开发要依托现有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对较强的城镇,集中布局、据点式开发。

二、加强空间开发管控

建立空间规划体系,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进“多规合一”。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建立由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差异化绩效考核等构成的空间治理体系,强化对空间开发利用的管控。将用途管制扩大到所有自然生态空间,实行开发许可制度。健全覆盖省域空间的监测系统,提升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保障能力,开展地理国情常态化监测。建立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水土资源、环境容量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

坚持空间规划权威性、严肃性和连续性,确保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干到底。调整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划定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严守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保护红线,落实用途管制制度。在城市建设空间中,主要扩大城市居住、公共设施和绿地等空间,适度规划工业发展空间。增加农村公共设施空间,根据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规模和速度,逐步调整农村生活空间,将闲置的农村居民点等复垦整理成农业生产空间或绿色生态空间。适度扩大交通设施空间,重点扩大城市间和城市内部的轨道交通空间。

三、完善差别化配套政策

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健全财政、投资、产业、土地、农业、环保等配套政策,形成经济社会发展符合各区域主体功能定位的政策导向机制。强化重点生态功能区管控,建立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大对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强化激励性补偿。实行各有侧重的政绩考核评价办法,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

加强对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的考核,提高开发强度、耕地保有量、环境质量、社会保障覆盖面等考核权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有效引导各地区按主体功能定位发展。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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