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火电火电动态政策正文

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限制东部、控制中部和东北、优化西部地区煤炭资源开发(全文)

2016-04-15 08:38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能源十三五规划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火电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第十九节 强化重要矿产资源勘查与保护

加强重要矿产资源保护。建立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动态调整机制,改革年度开采总量指标控制管理机制,重点对钨、离子型稀土等开采规模实行有效控制,完善优势矿产限产保值机制。加强特殊煤种、晶质石墨、稀有稀散金属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矿产的保护。在资源分布集中地区,探索优势资源勘查、保护与合理利用新模式。加强复合矿区开发的统筹协调,创新开发利用模式,合理安排油气、铀矿、煤炭、煤层气等资源开发的空间、时序,促进多矿种资源有序开采和综合开发。对当前无法合理利用的矿产和尾矿资源,严格限制开发,避免资源破坏和浪费。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准入管理,全面落实规划分区管理制度,提高环境保护、技术、资金投入、资源利用效率等准入门槛。

实施重要矿产地储备。制定专项规划,加快推进矿产资源储备体系建设。完善矿产地储备机制,加强对钨、稀土、晶质石墨等战略性矿产重要矿产地的储备。划定矿产资源储备区,将各类生态保护区、生态脆弱地区内国家出资查明的重要矿产大中型矿产地,以及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纳入储备管理。建立矿产地储备的动态调整机制。

深入实施找矿突破行动。以能源、紧缺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矿产为重点,在鄂尔多斯、松辽、渤海湾、塔里木、四川等含油气盆地,大兴安岭、西南三江、东昆仑、祁连、胶东等重点成矿区带,开展1:5万地质矿产调查,查清成矿条件,预测资源潜力,圈定新的找矿靶区。加强矿产资源查明登记管理,强化储量审核登记、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对新区、新层系、新领域、新类型等重点地区,加强油气资源基础性地质调查评价,开展全国石油、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油页岩、油砂、煤系矿产等资源潜力评价。优先安排成矿地质条件有利、找矿潜力大和市场需求量大的危机矿山接替资源勘查。加快矿山密集区和老矿山外围的勘查进程。

专栏5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保护储备工程

(一)地质矿产调查评价

开展重点成矿区带、重要经济区、生态脆弱区、重大工程区、重大地质问题区1:5万比例尺基础性地质调查,加强油气、页岩气、铀矿、战略性新兴产业矿产等调查评价。

(二)全国油气资源评价与勘查开采监管监测系统建设

估算油气地质资源量、可采资源量,获得层系、品位、深度、地理环境等最新数据,提出油气勘探开发布局建议。开展油气储量、产量趋势预测,提出促进油气勘探开发的政策建议。

(三)全国油气资源战略调查与选区评价

针对新区、新层系、新领域和新类型油气重要远景区,开展全国油气资源战略选区调查,优选一批有利目标区,引领企业加强勘探,形成油气接替区。开展油气战略选区综合研究和油气资源数据库建设。

(四)海洋地质保障

重点开展我国管辖海域1:25万海洋区域地质调查、1:10万重点经济区海岸带综合地质调查和南黄海、东海、南海北部等海域油气新区调查,建设重点海岸带地质环境监测体系和海洋地质调查基础数据库及信息社会化服务体系。

(五)矿产资源保护和储备

科学确定储备的矿种、规模、布局,划定资源储备区,探索在生态保护区等区域内由国家出资勘查,成果纳入储备的模式,建立储备地收储、动用、轮换的运行机制,建立矿产地储备的监管体系和符合国情的矿产资源战略储备体系。

第二十节 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减量化管理,提高存量建设用地供地比重。严格核定各类城镇新增用地,有效管控新城新区和开发区无序扩张。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盘活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出台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政策,采取灵活的处置方式和开发模式,鼓励原土地使用权人自主开发、合作开发,合理分配土地收益。大力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稳妥推进低丘缓坡等未利用土地综合开发。制定工业用地等各类存量用地回购和转让政策,降低工业用地比例。明确闲置土地认定标准和程序,加快闲置土地处置,严厉打击浪费和囤积土地行为。

健全节约集约用地控制标准。严格制定完善区域节约集约用地控制标准,加快建立土地承载能力评价技术体系,探索开展区域土地开发利用强度和效益考核。建立由国家和省制定城镇区域投入产出、平均建筑密度、平均容积率控制标准,各城镇自主确定具体地块土地利用强度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行业建设项目用地标准,明确控制性要求,加强监督检查。鼓励各地制定地方节约集约用地标准。

加强节地考核评价。健全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体系。建立规划节地评价制度,构建规划节地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目标评价考核,落实建设用地强度控制目标。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更新制度,持续开展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基本完成全国80%地级以上城市、60%县级城市节约集约用地初始评价。落实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制度。

推广节地模式和技术。总结推广重点城市、重点领域和重要地类节地技术和模式,编制推广节地模式和节地技术推广应用目录,完善用地取得、供地方式、土地价格等激励机制。制定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范,推进建设用地多功能立体开发和复合利用。推动标准厂房建设,引导铁路、公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减少工程用地和取弃土用地。继续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推进广东省“三旧改造”、浙江省“亩产倍增”行动计划、江苏省“双提升”行动计划和湖北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活动迈向纵深。

专栏6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调查与评价工程

全面开展城市、开发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与更新,完成全国80%地级以上城市和60%县市区的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初始评价,有序开展区域和中心城区更新评价,完成全国1500多个开发区的节约集约用地年度更新评价。开展不同层级行政单元节约集约用地考核评价试点、规划节地评价试点和基础设施节地评价试点,健全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调查与评价技术体系。推广应用一批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第二十一节 提升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

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按照“稳油、兴气、控煤、增铀”的思路,加快推进清洁高效能源矿产的勘查开发,积极开发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油(气),推进天然气水合物资源勘查与商业化试采,以能源矿产开发利用结构调整推动能源生产消费方式革命。严控煤炭、钼等产能过剩矿产新增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有序退出过剩产能。 合理调控钨、稀土等优势矿产开发利用总量,稳定磷硫钾等重要农用矿产供给,加强膨润土等重要非金属矿产高效利用,适当控制水泥用灰岩、玻璃硅质材料矿产开发利用规模,规范建材非金属矿产开发秩序。严格执行矿山设计最低开采规模准入管理制度,推进矿山规模化集约化开采,提高矿区企业集中度。支持矿业企业兼并重组,促进矿业集中化和基地化发展,形成以大型集团为主体,大中小型矿山、上下游产业协调发展的资源开发格局。

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推进国家、省、市县三级绿色矿山建设,建立完善分地域、分行业的绿色矿山标准体系,大力倡导绿色勘查,按照绿色矿山标准推进新建矿山设计和建设,加快老矿山改造升级。规划建设50个以上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研究建立绿色矿业发展基金,制定与绿色矿业发展相挂钩的激励政策。在资源配置和矿业用地等方面向绿色矿山、绿色矿业企业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倾斜。

完善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健全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技术标准体系,加强共伴生资源综合评价。建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制度,提高矿产资源产出率,完善重要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等国家标准。定期修订《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目录》。建立边界品位动态更新机制,加强低品位矿产开发利用管理。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区资源赋存条件,合理确定矿产资源工业品位指标。

健全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激励约束机制。对资源利用效率高、技术先进、实施综合勘查开采的矿业企业,加大国土资源政策支持力度,完善鼓励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水平的经济政策。实施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工程,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科技攻关和示范推广。建立矿业企业高效和综合利用信息公示制度,建立矿业权人“黑名单”制度。

专栏7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一)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推广与矿山废弃物资源化

建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动态调查评价机制,构建政府主导,科研、企业、协会共同参与的先进技术信息服务共享平台,实施废石尾矿等矿山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和技术推广。

(二)绿色矿山与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

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着力推进技术、产业和管理模式创新,引领传统矿业转型升级。在资源相对富集、矿山分布相对集中、矿业秩序良好、管理创新能力强的地区,择优选择50个重点地区开展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能源十三五规划查看更多>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查看更多>火电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