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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发布《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全文)

2016-04-26 10:02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煤炭行业煤炭企业煤炭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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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建设新一代综合监管平台。加快山西煤炭综合监管信息平台设计、研发和建设,2016年底前初步投入使用。

牵头单位:省煤炭厅

配合单位:山西煤监局、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

五、加快煤炭产业科技创新

(十八)实施煤基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以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为重点,实施一批重大煤基低碳科技创新项目,力争在“十三五”期间有一批自主技术率先突破。围绕煤炭深加工产业链、创新链,构筑我省政产学研合作对接平台,带动和提升我省煤炭产业自主创新能力。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配合单位:省煤炭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十九)加快建设山西科技创新城。引进一批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引进一批高端研发机构和人才,引进一批优秀企业和标志性项目,将山西科技创新城打造成低碳发展的新高地。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配合单位:省煤炭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

(二十)设立山西煤炭清洁利用投资基金。重点支持煤电一体化、现代煤化工、煤层气(瓦斯)抽采利用、碳交易及碳减排等项目。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配合单位: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煤炭厅、省政府金融办

六、以煤会友扩大对外开放与国际交流合作

(二十一)充分发挥“太原能源低碳发展论坛”平台作用。将原中国(太原)能源产业博览会及其低碳发展高峰论坛,整合为“太原能源低碳发展论坛”,使其成为低碳发展新理念的传播平台、新成果的展示平台和新技术的交易平台。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商务厅

配合单位:省发改委、省煤炭厅、省教育厅、省政府外侨办、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

(二十二)深化与世界各产煤国家的交流合作。积极稳妥扩大与全球主要产煤国家、“一带一路”国家及金砖国家产煤省(州)的友好交往,建立友城关系。

牵头单位:省政府外侨办

配合单位: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煤炭厅、省商务厅

(二十三)推进煤焦国际产能合作。在重点区域展开煤焦国际产能合作。通过推动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重大合作项目,带动装备、技术和服务出口,逐步实现产品输出向产业输出转型。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配合单位: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煤炭厅、省政府外侨办

七、千方百计做好职工分流安置、转岗培训等民生工作

(二十四)全力做好就业安置工作。把职工安置作为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企业主体作用与社会保障相结合,细化措施方案,落实保障政策,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充分尊重职工、全力依靠职工推进改革,安置计划不完善、资金保障不到位以及未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不得实施。

千方百计稳定岗位、稳定就业。积极支持企业通过转型转产、多种经营、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等方式,多渠道分流并妥善安置富余人员。鼓励企业利用现有场地和资源培育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等扩大就业的新载体。

加强独立工矿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对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人员要全部建档立卡,及时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服务。

牵头单位:省人社厅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煤炭厅、省国资委,各市、县(市、区)政府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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