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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十三五规划:优化发展清洁煤电 加快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全文)

2016-04-29 08:38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能源十三五规划电力十三五规划浙江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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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5 浙江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重大项目

海陆战略支点建设重大项目。争取设立舟山自由贸易港区、国际港口联盟、“海上丝绸之路”指数等。

商贸合作重大项目。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线上单一窗口和线下“综合园区”平台建设项目、宁波梅山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等。

产业投资合作重大项目。青山控股集团印尼镍矿开采冶炼项目、刚果(布)钾肥生产基地、中策集团尼日利亚奥贡州工业园等。

能源资源和农业合作开发重大项目。舟山绿色石化项目、东海油气登陆项目、远洋渔业项目等。

人文科技和经贸交流合作重大项目。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贸易博览会、哈萨克斯坦中国商品展、印度尼西亚中国机械与电子产品贸易展览会、国际丝路之绸研究中心(联盟)等。

(二)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和区域合作发展

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统筹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管道建设,推动多式联运发展,率先建成对接长江经济带的现代立体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强省际产业合作,建设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引进消化吸收国际高端技术产品,努力向长江中上游地区输出技术、资本、人才、信息和管理经验,促进产业有序转移和生产要素合理流动。

深入推进长三角区域协同协调发展。主动接轨上海,重点推动交通、环保、公共服务、科技创新等领域共建共治共享,合力打造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加强与上海的沟通协商和对接合作,加快推进小洋山北侧陆域和大洋山区域开发建设。积极对接上海制造业和服务业发展,支持临沪地区共建产城融合平台。推动浙闽赣皖四省九市协同发展,加强与海西区对接融合,合力打造国家东部生态文明旅游区。

深化国内合作和对口支援(帮扶)。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中部崛起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区域发展战略实施。加强与能源资源富集省份的合作交流,重点抓好与新疆和宁夏等省区的能源合作、与黑龙江等粮食主产区的粮食产销合作。进一步做好对口支援新疆阿克苏(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西藏那曲、青海海西、四川藏区(阿坝州、凉山州木里县)、重庆涪陵和对口帮扶贵州黔东南、黔西南等工作。进一步拓展与港澳台地区合作空间。

专栏6 浙江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工程

1、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工程

2、轨道交通“54321”工程

3、高速公路网络完善工程

4、内河水运复兴行动计划建设工程

5、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程

6、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建设工程

7、特色小镇创建工程

8、中国(杭州)、宁波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工程

9、清洁能源示范省创建工程

(三)全力打造重大开放平台

全方位提升宁波舟山口岸开放水平。争取设立舟山自由贸易港区,充分发挥省海港集团大平台作用,统筹建设大宗商品储备加工交易基地,加快建设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支持宁波规划建设梅山新区,打造面向环太平洋经济圈的海上开放门户。

深化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加快建成国际邮件互换局和交换站,促进航空口岸、铁路口岸全面开放,推进义新欧班列线路扩展延伸,开展内贸流通体制改革,探索与新疆合作共建国际陆港,打造国际商贸中心和国际化陆港城市。谋划建设义甬舟开放大通道,推动开放型经济从沿海向内陆拓展布局。

加快建设杭州、宁波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推进空港开放步伐,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大力发展企业对企业跨境电商,打造“网上丝绸之路”战略枢纽,加快体制、政策、模式的复制推广,推进跨境电商海外物流体系建设,促进全省传统外贸和制造业企业通过“互联网+外贸”实现优进优出。

打造温台沿海开放合作平台。加快建设海峡两岸(温州)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在温台沿海地区建设若干民外合作产业发展大平台,争当民企民资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开路先锋。

推进各类开放载体建设。加快各综合保税区全面封关运作和功能提升,推动现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升级,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申报和创建综合保税区。改进口岸工作,推进大通关建设。统筹推动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等各级各类开发区空间整合和体制融合,规划建设一批高水平中外合作产业园。

五、加快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大力推动产业创新,联动提升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重点培育万亿级大产业,优化现代产业体系。

(一)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和融合发展

全面提升先进制造业竞争力。实施《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和“四换三名”工程,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与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龙头企业,抢占制造业新一轮竞争制高点。以国内和国际市场引领制造业发展,联动推进标准强省、质量强省、品牌强省建设,深入开展标准引领、质量提升、技术培养三大行动,构建浙江标准体系,提高浙江产品品质,打响浙江制造品牌。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谋划实施智能化改造工程,大力发展柔性制造、智能制造、精细制造,加快“浙江制造”向“浙江智造”转型。推进互联网和制造业统筹发展,推动制造方式和营销方式变革。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推动石油化工、纺织印染、五金机电、冶金、建材等产业转型升级,重点突破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产业技术基础等瓶颈,全方位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推动设备更新和新技术应用。深化先进制造业强县(市、区)建设工作,切实消除环境污染以及安全生产和治安隐患,加快培育现代产业集群。推动建筑生产方式工业化,培育一批建筑业大集团和建筑强县。

着力打造现代服务业新引擎。提升发展金融、信息、物流、会展等生产性服务业,支持发展养老、家政、教育文化等生活性服务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产业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优化中心城市服务业设施配套和功能布局,开展服务业强县(市、区)培育工作。强化规划引领与政策支持,推进国家、省、市三级联动的服务业改革试点。提升服务业发展载体,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等重大平台和项目建设,加大服务业重点企业培育力度,鼓励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深化服务业对外开放,开展浙港、浙澳、浙台以及长三角服务业合作,吸引国内外著名服务业企业来浙设立地区总部及功能总部,促进服务业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

大力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建设特色鲜明、全国领先的电子商务、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金融创新、智慧物流、数字内容产业中心,发展分享经济,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推进产业组织、商业模式、供应链、物流链创新,支持基于互联网的各类创新。办好世界互联网大会,推进乌镇互联网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促进先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动制造企业由单一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复合型转变。深度贯彻军事需求,充分发挥浙江民用产业优势,加强军民两用技术研发交流,引进军工优质资源项目,推进重点产业“民参军”“军转民”。积极创建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加快构建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

(二)重点培育万亿级大产业

明确万亿级大产业发展重点。组织实施万亿级产业发展规划,集中力量发展信息经济、节能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与新材料等七大万亿级产业,做强做精丝绸、黄酒、茶叶等历史经典产业,着力把文化创意产业培育成万亿级产业。聚焦产业主攻方向和重点领域,引导各类要素资源有效集聚,形成一批具有全国意义的大产业基地。

实施一批带动力强、创新作用突出、影响面较大的重大产业项目。信息经济,重点推进通信网络与智能终端、专用集成电路与新型元器件、云计算和大数据、地理信息产业、物联网和电子商务等重大项目。节能环保产业,重点推进新能源和节能环保装备、节能环保服务业等重大项目。高端装备制造与新材料产业,重点推进机器人与智能制造装备、新能源汽车、航空和轨道交通、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新材料等重大项目。健康产业,重点推进健康养老服务、生物医药和高性能医疗器械等重大项目。加快推进一批时尚产业、旅游产业、金融产业的重大项目。

创新产业引导扶持政策。加强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有效对接,更好发挥省转型升级产业基金示范作用,加快设立各级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组建壮大浙商转型升级母基金、浙商回归基金、“浙民投”等产业投资基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高政策措施针对性和精准性,加大技术、人才、土地、财税等方面支持力度。

专栏7 七大万亿级产业重点方向

信息经济。基本建成特色明显、全国领先的电子商务、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金融创新、智慧物流、数字内容产业中心,加快发展地理信息产业,扎实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建设,成为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信息经济发展先行区。

节能环保产业。突出节能和新能源技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节能环保服务等重点领域,培育一批特色产业基地,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

健康产业。民办医疗、健康管理、健康保险、健康信息、健康养生养老等服务业优化发展,药品、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康复器具、保健食品、健身产品等研发、制造与流通规模不断壮大,形成一批重点项目、一批骨干企业、一批知名品牌和一批产业集群,产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旅游业。进一步优化旅游产业布局,加快建设全域旅游示范县等大平台,推动乡村旅游升级,打响“诗画江南”品牌,培育旅游龙头企业,健全旅游产业链,完善旅游公共服务,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全面提升旅游行业品质,把全省打造成为一个大景区。

时尚产业。突出时尚服装服饰业、时尚皮革制品业、时尚家居用品业、珠宝首饰与化妆品业、时尚消费电子产业等领域,创建一批“时尚名城”,建设一批特色时尚产业基地,成为国内时尚产业发展先行区和示范区。

金融业。推进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提升发展,培育浙商总部金融、私募金融、互联网金融、草根金融等产业新增长点,建设金融要素市场,力争把浙江打造成为金融改革示范省、金融创新集聚地和金融生态安全区。

高端装备制造与新材料产业。发展机器人与智能制造装备、新能源汽车及电池产业、航空(新型无人机等)和轨道交通、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新材料,成为我国重要的高端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产业基地。

(三)积极推动农业现代化

确保粮食安全及主要农产品生产供给稳定。深入推进现代化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完善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增强农业高产稳产能力。牢牢守住3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红线,大力发展旱粮和木本油料生产。坚守耕地红线,划定和保护好永久基本农田。实施千万亩耕地质量提升工程,全面完成80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任务。坚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储粮为主体,探索社会化储粮,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储备粮管理。统筹强化本省粮食生产能力和省外粮源掌控能力,开展粮食产销省际合作,确保我省粮食储备可控、可调、可用。

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快农业全产业链建设,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建设一批农业产业集聚区和特色农业强镇。开发观光农业、农事体验、民宿经济等新业态,提升乡村旅游发展水平。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加快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支持大型零售企业、批发市场参与生产基地建设,推进农业领域“电商换市”,构建现代化农产品流通体系。

创新农业经营方式。积极促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着力提升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水平,引导各类经营主体有序合作、共同发展。不断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继续完善“三位一体”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深入实施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积极探索推进农业经营诚信机制建设。

提升农业科技创新和设施装备水平。突出应用导向,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建设新型农业技术体系,建立一批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依托的科技示范基地和农业综合体,促进农业科研、教育和生产紧密结合。实施现代种业工程,提高种业创新能力,健全种业监管体系。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加强农业设施装备建设。积极推进农业“机器换人”、“设施增地”、“节水增地”。支持信息技术体系建设,发展精准农业、智慧农业、创意农业,建设农村信息化示范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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